法治文章《阳光成长 法治同行》 孙佳琳
2020-09-08 09:53:06  来源:   评论:0 点击:

阳光成长 法治同行泰州市塘湾实验学校 六(1)班 孙佳琳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作为小学生,我们也应该遵守法律,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
阳光成长 法治同行
泰州市塘湾实验学校  六(1)班  孙佳琳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作为小学生,我们也应该遵守法律,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青少年,更应该时刻记得法治在我们心中。
那是上学期的一天,在爸爸学校里发生了这样的一件事情。在爸爸电脑教室的抽屉里放了一个铁盒,里面装满了硬币。突然有一天,铁盒里面的硬币少了几枚,这并没有引起爸爸的注意。到了第二天中午,爸爸发现铁盒里的硬币一下子少了好多。他想:究竟是谁偷了铁盒里的硬币?如果去班上问的话,肯定没有人承认,而且这几天有好几个班都到电脑教室上过课。爸爸去学校监控室调查了这两天电脑室门口的监控录像,发现每到下课的时候就有一个小小的身影偷偷跑进教室,然后快速的跑出去。他就想,偷东西的这个孩子尝过了甜头,肯定还会继续光顾,那我只有守株待兔就可以了。第三天的时候,每当学生下课的时候,爸爸都假装离开教室。到了下午的第一节课下课的时候,他假装离开了电脑教室,人偷偷站在电脑教室外面的墙角处,他隐隐听到电脑室里传来了翻东西的声音,赶紧跑过去,原来就是刚才上课的班级的一个学生在偷铁盒里的硬币。那个学生惊呆了,他没有想到会被老师抓住。爸爸给这个学生的班主任老师打了电话,让他和孩子的家长联系,要对孩子加强法治教育,不能从小就养成偷东西的习惯。
人们常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个学生的行为在我们看来只是一个小小的偷窃行为,但是如果不制止,严格管教,他以后就会从小养成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渐渐地,就会情不自禁的犯这样的错误。如果不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恶习就会在心里根深蒂固,后果将不堪设想。到时候很可能走上犯罪道路,最终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妈妈告诉我一个故事,在外婆家的村里,有一个叔叔就是这样的人。小的时候,叔叔家里的人特别的溺爱他,家里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留给他,有时候犯些小错,家里人也都纵容他。后来,叔叔上小学了,同学们总是拿着零花钱在学校门口的小店里买吃的、玩的。家里人觉得觉得他长大了,应该培养他良好生活习惯了,就拒绝给他零花钱。被拒绝了几次后,他不再开口要钱了,就擅自把家里桌子的几毛钱“拿”走了。一次、两次、三次……他见家里人没有什么反应,自以为这种行为没有被发现,就大胆地从几毛到几元钱,甚至十几元也敢从家里拿,自己吃不完还请同学们吃。其实,他的这些小动作早被家人发现了,觉得不是什么大事,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没当回事。后来,他从家里拿的钱越来越多,终于被发现了,爸妈训了他几句,也没太认真。后来把钱放到他找不到地方,在自己家里找不到钱,他就到亲属朋友家里偷,因此经常受批评教育。
初中毕业后,他没有考上高中,就四处游荡,从小养成的“习惯”没有改掉,总是从家里偷钱、偷东西卖,在外面吃喝玩乐。后来就到哪儿偷哪儿,亲戚朋友们没一个敢招惹他的。终于有一天,他“离家出走”了,在外面认识了一群狐朋狗友,整天吃喝玩乐。没钱的时候就在外面到处行窃,有一次,和一群狐朋狗友在偷窃摩托车的时候被警察当场抓住了。警察把他抓进了劳教所,他在里面呆了两年,整个人瘦了一圈。他告诉家人里面很苦很累,每天干活,没一点自由!家人们见他有了这么多的感悟,觉得他应该改了!可是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他的老毛病又犯了,因为在网吧上网没钱就偷,再次被送进劳教所。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分富贵与贫贱,通过这个故事使我受教育很深。法律从小抓起,从小要让孩子学法、懂法,才不会犯那么严重的错误。那位叔叔就是因为小时候偷钱,爸爸妈妈不管,大了偷得越来越多,爸爸妈妈再也管不住了,最终走向犯罪的道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家庭、社会都要负起责任,让孩子们从小遵纪守法,只有法律才能保护我们阳光、健康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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