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加快“放管服”改革
2017-06-28 14:51:26  来源:   评论:0 点击:

日前,市水利局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放管服工作。各市(区)水利部门的分管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近年来,我市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深化改革,加大放管服工作力度
      日前,市水利局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放管服”工作。各市(区)水利部门的分管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近年来,我市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深化改革,加大放管服工作力度。相应的,我局按照要求,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是深化行政许可改革,我局水利行政许可实现了“三集中、三到位”;二是开展标准化权力清单建设,建立了“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和“双随机一抽查清单”;三是宣传和贯彻执行《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加大水利工作建设力度,努力改善我市水环境;四是深化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推进河长制制度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
      虽然我局“放管服“工作取得长足发展,但距离上级的要求和水利自身建设的需要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体现在:一是作为中央及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战略性改革,我局机关工作人员思想认识相对滞后,行动迟缓,主动作为不力,其根源是内部宣传和教育不够;二是应对措施不强,上级部署的工作视作为相关处室或某个处室的工作,没有在全局上进行把握思考和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下一步,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的市水利局,应当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系列政策,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全局大会、局务会、局长办公室会等形式,统一全局干部职业的思想认识,破解“事不关已”的思想,破解我局主业是防汛防早和水利工程建设与“放管服”关联不大的思想,人人都应为“放管服”多作贡献。
      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的政策和要求。革除习惯思维和做法,主动作为,深化涉水行政审批改革,在符合有关政策和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最大便利于涉水建设项目,减少审批时间、环节和申报资料。积极准备承接省水利厅下的行政权力,确保接得住、运行好、审到位。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放管服”并不是放任自流,而是我们应主动服务,督促、支持、服务涉水项目建设。要建立事中事后监管程序,规范监管行为,健全监管档案,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的效能监察。
      四是推进“三服务”工作。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对企业相关规费减免政策,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做好涉水企业的防洪保安、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管理等技术支持和服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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