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海陵区城东司法所开展《环境保护法》宣传活动
2018-02-28 11:25:25  来源:法宣科   评论:0 点击:

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和平,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城东司法所联合斜桥社区希望通过向居民的学习和宣传,提高居民的思想认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参与环境保护的公益行为,自觉维护公共环境的利益。20

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和平,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城东司法所联合斜桥社区希望通过向居民的学习和宣传,提高居民的思想认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参与环境保护的公益行为,自觉维护公共环境的利益。
2018年2月26日下午2:00,开展了主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宣传活动。宣传活动中社区潘德海书记、韦红梅主任开展讲座,将环保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与群众直接关系的“衣、食、住、行、用”等环保常识的普及宣传。
本次活动的目的是向居民宣传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提高居民的对国家司法的全面认识。通过本次活动,让社区居民了解了国家司法对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规定,懂得了如何去依法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同时,也提高了社区居民的环保意识,推动了社区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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