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海陵区罡杨司法所“三措施”助推“法治乡村”建设
2017-09-08 10:26:52  来源:宣教科   评论:0 点击:

为全面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泰州海陵区罡杨司法所积极主动作为,为辖区村(社区)的村规民约制定修订工作把关,为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提供强有力保障。 一是普法宣传先行。将村规民约纳入日常普法宣传重要内容
为全面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泰州海陵区罡杨司法所积极主动作为,为辖区村(社区)的村规民约制定修订工作把关,为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提供强有力保障。
       一是普法宣传先行。将村规民约纳入日常普法宣传重要内容之一,结合“法律六进”、“七五普法”、民主法治村创建等活动,加强对村规民约等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落实村干部村规民约制订修订的专题培训,提高基层村干部和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二是专业指导到位。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为前提,以填补法律空白和保障人民群众主体地位为立足点,对村规民约的制定修订进行格式、程序、条款、执行等方面的指导,积极引导帮助制定适合新农村建设要求的村规民约,突出特色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工作运行在法治轨道上。
        三是服务保障有力。以司法所为基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平台作用,积极引导大家通过进村入户宣传等方式,宣传法律法规,提高村民的法治意识,提供法律服务。并对原有的村规民约进行审查,对其中发现的法律风险和漏洞及时作出风险提示,给出法律意见,力促修订出来的村规民约合法、合理、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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