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海陵区罡杨司法所保护生态环境,我们在行动
2017-09-01 16:01:44  来源:宣教科   评论:0 点击:

为更好地实现留住绿水青山,抱住金山银山的美好愿景,严格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倡导全镇上下共同行动,治理环境、保护环境。近日,泰州海陵区罡杨司法所

为更好地实现“留住绿水青山,抱住金山银山”的美好愿景,严格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倡导全镇上下共同行动,治理环境、保护环境。近日,泰州海陵区罡杨司法所袁金刚书记亲自带队,由司法所、综治办、环保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对罡杨镇辖区做了全面的排查和宣导。
  每到一处,工作组根据不同分工,各司其职:综治办负责安全隐患排查;环保工作人员负责检查环境污染情况;司法所负责法治宣传,发放有关环境保护的宣传资料,讲解环保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业污染的防治与危害、农村污水处理常用技术、生活垃圾的分类与处置、农村适宜推广的主要生态模式等农村环保小知识,并做好登记。
  袁书记强调,环境保护无小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要加强警示教育,做好宣传,在已有的保障机制基础上,不断深入推进环境保护预防工作,从意识到实践,确保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司法所要多普及法律知识,重点是在《环境保护法》上下足功夫,以提高干部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二是要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要持之以恒地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和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查清污染情况的源头,强化查处整治力度,化解各类因环境污染而引起的纠纷,防范环境突发事件和重大环境信访问题的发生;三是要加强落实综合工作措施。要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组织和动员各方力量抓好环境整治工作,最大力度地降低我镇环境污染。力争把罡杨镇打造成“宜居、生态”小镇。
      还农村一片碧水蓝天,给子孙后代留一份“生态财产”,罡杨司法所将继续加大环保法律知识宣传,倡导人们牢固树立环境保护意识,为开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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