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基层司法所“法律早市”法治宣传成为新常态
2015-04-15 09:07:49  来源:   评论:0 点击:

   近年来,在“六五”普法工作中,针对农村新情况、新问题,靖江市司法局积极探索基层法治宣传新模式,利用群众买菜、闲暇时间,组织法律工作者或相关部门人员坚持开展每月一次的“法律早市”活动,义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确保“法律早市”法治宣传新常态。
   
一是开展次数多,法治宣传新常态。司法所不仅在“12·4”法治宣传日、综治法治宣传周等主题日开展“法律早市”,平时也经常性组织开展“法律早市”活动,坚持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同时,根据季节时令的变化,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如在春节期间抓住农民工返乡契机,开展为农民工服务的法律宣传;在春耕时节,为农民土地流转和购买合格农资产品把关;秋收时期,宣传如何规避买卖中的法律风险。把这一宣传形式定期化、常态化,建立了普法宣传的长效机制,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是参与部门多,普法格局新常态。要使普法工作深入扎实,仅有司法所的力量远远不够。因此,在组织开展“法律早市”活动时,注意融入劳动、计生、环保、安监、综治、妇联、食药品安全等多部门的力量,组建“法律早市”活动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每次宣传活动,都有各部门共同参与,多部门联动,便于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涉及各方面的法律问题,拓展联动宣传阵地,实现了法治宣传各部门大普法格局。
   
三是普法形式多,满足需求新常态。司法所以“法律早市”为阵地,采取设立咨询台、张贴宣传标语、摆放法治宣传展板等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向老百姓讲解法律知识。同时,还经常分发各类印制精美的法治宣传折页和宣传小报,图文并茂、贴近生活,便于群众所接受,为群众送上“法律早餐”,将贴近老百姓生活的法律送到身边,将普法与实用性有机结合,满足基层群众的各类法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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