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组建民族宗教律师服务团
2017-04-28 11:27:3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充分发挥法律专家的优势作用,积极放大百名律师进宗教活动场所的示范效应,泰州市司法局积极组建民族宗教律师服务团。  一是吸纳工作成员。律师服务团成员由政治素质高、社会责任感强、有普法工作经验和
    为充分发挥法律专家的优势作用,积极放大“百名律师进宗教活动场所”的示范效应,泰州市司法局积极组建民族宗教律师服务团。

  一是吸纳工作成员。律师服务团成员由政治素质高、社会责任感强、有普法工作经验和宣讲能力的律师组成,成员主要来自参加“百名律师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的律师。成员的任期与“七五”普法周期一致,若发生工作变动,将适时进行调整和补充。

  二是明确工作任务。根据七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该市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际,重点为少数民族、信教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业务解答、政策解读、法治宣讲等服务;积极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民族宗教方面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内容,引导广大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传播法治文化,推动全市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为建设“两聚一高”新泰州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是提高工作要求。律师服务团成员要加强法治理论和民族宗教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水平,切实承担起民宗领域法治宣传教育任务;集中开展法治宣讲、咨询服务等活动;建立合理的联络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师资培训,提供普法教材,开展有关活动,以确保服务团更好地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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