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公证证据保全 奠定诉讼“基础”
2013-03-13 16:09:54  来源:   评论:0 点击:

 

    近日,泰兴市公证处为江苏祥宇建设有限公司在建的一工程现状进行了证据保全,为日后的诉讼纠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据了解,江苏祥宇建设有限公司与江苏华鼎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2012年1月8日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建江苏华鼎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1#、2#厂房后续工程。如今江苏祥宇建设有限公司已按期完工,但江苏华鼎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未按约定进行竣工验收,也不支付剩余工程款200多万元。为维护公司利益,江苏祥宇建设有限公司向泰兴市公证处特申请对1#、2#厂房现状进行保全公证。

    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处严格依法办理保全证据公证,认真审查当事人申请保全的证据是否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相关,并指派2名公证员共同办理。2013年3月6日上午10时,2名公证员、泰兴市济川街道青峰照像馆摄影师来到泰兴市虹桥镇六圩港大道,在放置有“华鼎重工”石鼎的厂区内,用数码相机对1#、2#厂房现状进行拍摄,共拍摄照片36张。摄影师使用数据摄像机对1#、2#厂房及周边现状进行摄像。这一保全证据公证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日后诉讼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周萍  巢灵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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