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践行“长宽高”新标准 打造系统新形象
2013-03-20 15:11:01  来源:   评论:0 点击:

    近日,泰兴市司法局围绕省委建设“三宽四有”型干部队伍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确立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长、宽、高”新标准,并号召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以新标准为导向,多作为,求实效,不断拓宽晋位争先的空间,努力使作风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塑造司法行政队伍全新形象。

    “长”?就是要充分发挥个人特长和业务专长。每一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要全面发挥个人特质,在工作中取长补短,运用职能优势化解社会矛盾、服务基层群众、服务法治建设,以体现自身价值。广大的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更要以娴熟的法律业务专长,参与到社会主义建设中去,在处置突发事件、复杂案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独特优势。

    “宽”?就是要胸襟宽阔,知识面宽广。作为法律服务从业人员,需要正确处理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在享用法律服务市场这一社会公共资源的同时,顾全大局,勇担责任,不计个人得失,在维护社会稳定、帮扶援助弱势的过程中,释放公平正义的正能量。此外,在知识化、信息化日新月异的新形势下,要适时充电,善于学习新法律、钻研新政策,努力拓宽知识视野,提高解决复杂问题、处理疑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高”?就是要思想境界高,服务质量高。司法行政工作直面基层,与群众零距离接触,更多的是服务社会弱势群体,要以更高的思想境界和更优的服务质量赢得广泛的信任与支持。因此,必须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深入学习群众工作方法,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追求,不断改进作风、提升效能。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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