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司法局探索建立政务诚信机制
2013-03-22 16:54:01  来源:   评论:0 点击:

    近日,泰兴市司法局以全国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推动政务诚信体系建设”为要求,未雨绸缪,先行先试,在机关各项工作中推行诚信化监督和管理,打造政务工作公信品牌,为建立具有司法行政系统特色的政务诚信机制提供经验和依据。

    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全面  由办公室统一协调扎口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以泰兴网、泰兴司法行政网等媒介为平台,对本系统工作开展情况、制度体系建设等进行实时信息发布和更新,全面开展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梳理把关信息公开内容,确保真实性和时效性。同时,对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关切的重大事项,通过新闻媒体和基层站所公告栏及时向社会公示,广泛接受社会评议,公开解答社会各界对本系统人员和工作提出的合理质疑,保障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

    制度规章规范严格持续  严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流程,在系统各项考核办法、规章制度制定过程中,以适应工作需要、便于操作执行为最优考虑,在统筹各方意见建议,获得多数认可的前提下慎重出台。对于已实际运作的规章政策,在剔除明显错误和去虚留实的基础上保持稳定性、连续性。在此基础上,对规章制度做到规范执行,令行禁止,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和个人严肃按规处理,切实杜绝“朝令夕改”“人情处罚”等政务失信行为的发生。

    基层工作扎实务实有效  实行科室、站所月度工作汇报制,要求各单位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反映工作实绩。根据工作汇报内容,统一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开展定期不定期走访督查,对所列业绩进行查实,并在年终台账资料检查中,将全年月度工作汇报所列内容作为重点抽查项目。坚决遏制夸大其词、弄虚作假等政绩“假大空”现象;对在群众工作中不负责任,说假话,办错事,经群众举报查证属实的,实行零容忍,予以严肃处理。

    干部选拔任用惟贤惟德  严格依据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以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为基本原则开展人事工作。进一步扩大民主,对机关重要岗位、基层重点乡镇岗位干部的选拔任用,除按一般流程经局党组研究确定外,通过对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表、进行民主测评和实地考察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扩宽干部选拔视野,消除不合理限制,对具备履职能力的人员竞争选拔,综合考量业务能力、群众意识和道德操守,择优上岗。

    据悉,该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针对科室、个人失信行为,视情节轻重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对给人民群众造成损失的严重失信行为,依法给予赔偿,切实树立良好形象,着力提升司法行政系统社会公信力。

    李 明

相关热词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