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司法局严格执行作风建设考核一票否决
2013-04-08 09:50:37  来源:   评论:0 点击:

    近日,泰兴市司法局完善了新一轮司法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制度,增加作风建设考核在一票否决事项中的比重,使作风建设否决项占比达到50%以上,并对民主测评满意率、群众投诉情况、作风建设排名等具体事项进行了细致规定,明确了制度执行的严肃性。

    近年来,该局高度重视作风效能建设在机关队伍建设中的导向作用,坚持加强教育引导,用制度规范管理,给权力运行涂上防腐剂、戴上紧箍咒,把机关作风放入显微镜、装上警报器。加大督查考评力度,对作风建设中出现突出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严查严办,并在年终考核时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司法所取消一切评先评优,个人取消奖励资格,并实行责任倒查。该制度实施以来,得到机关上下的高度重视和严格执行,去年,有两个司法所因作风建设问题被实施一票否决,并对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责任倒查,给予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

    通过考核机制的完善及其他相关制度的协同配合和良性运转,真正使广大机关工作人员有了“如履薄冰”的谨慎和自觉,促使全系统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提高群众工作水平,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机关整体面貌焕然一新。

    李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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