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司法局“四字诀”扎实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
2013-04-11 16:48:05  来源:   评论:0 点击:

 

    泰兴司法局按照“应援尽援”原则,坚持“简、精、导、宣”方针,扎实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2012年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871余件,追索劳动报酬和各类赔偿款超过690余万元,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突出“简”字,提升工作效率  凡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和对情况紧急有可能引发严重事件,或者即将超过仲裁或诉讼时效,或者涉及人数众多的群体性农民工维权案件,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推行“急诊式”服务方式,快速受理、快速指派、快速办理。同时,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采取上门服务。

    注重“精”字,提高工作质量  从全市挑选了11名擅长办理劳动争议、工伤保险、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执业律师,组成一支农民工维权律师团,专门办理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着力“导”字,畅通维权渠道  及时与承办律师进行沟通,讨论案情,分析思路,找准突破口。经常派人旁听庭审,主动征求受援人和主审法官对法律援助承办人员的意见,随时掌握办案进度。同时,对重大、群体性案件,全程跟踪,及时解决办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为办案人员排忧解难。

    念好“宣”字,营造援助氛围  利用广播、会议、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和举办现场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向农民工免费发放维权宣传资料近 6000余份,组织现场法律咨询活动5次。

 

 

焦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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