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六五”普法联系点座谈会
2014-06-30 16:04:48  来源:   评论:0 点击:

 

 

     6月25日,市法宣办召开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六五普法联系点座谈会,市国税局、市民防局、市交通局等10家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和职能处室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与会人员会前实地参观了泰州市国税局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并观看了泰州市国税局、工商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视频片。座谈会上,泰州市国税局、工商局,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华东石油局试采大队(泰州)等4家单位分别介绍了经验和做法。市司法局局长赵晓玲参加了会议,并与参会人员进行了交流。赵晓玲局长从三个方面提出要求和建议。一是回顾总结了关于我市“六五”普法工作总体情况。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赢得一个成绩、取得两大进步、促成三项提升赢得一个成绩,就是泰州市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城市,占全省表彰城市的四分之一。取得两大进步,就是在法治文化建设和重点对象学法工作取得较为明显的进步。建成了泰州市法治文化公园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中心,同时在三市三区全部建成了市区层面的法治文化公园或法制宣传教育中心,司法部也拟于今年在我市召开全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座谈会。重点对象学法工作得到切实加强,在去年的省“六五”普法中期检查中,省检查组对我市各部门抓住重点对象学法工作不断增强普法工作实效的做法给予了肯定。促成三项好转。全社会支持参与普法工作局面的持续好转,泰州社会公众普法知晓率接近80%,比三年前提高了30个百分点。市级机关部门重视和加强学法用法工作的局面持续好转。全市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征文情况来看,市级机关参与面达到了80%左右,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各部门对于普法工作的重视。全民主动学法用法的局面持续好转。全市市居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70.57%的居民选择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24.95%的居民选择通过政府解决。二是分析了当前机关普法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思想认识方面、工作保障方面以及工作内容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改进工作。 三是对今后开展好机关普法工作的提出要求和建议。在普法工作谋划上,紧紧围绕“一个中心”。普法工作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就必须紧扣争创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市这一中心进行谋划、落实。在普法对象安排上,坚持突出“两个重点”。狠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重点在健全领导干部中心组学法制度上抓好落实,确保中心组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的规定,同时中心组学法活动要有灵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公务员学法用法力度。一方面要积极参加市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公务员学法活动,确保全员参与的覆盖面,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机关内部学法机制,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每年不少于60课时法律知识更新学习培训的要求。在普法活动推进上,充分用好“三个动作”。一是常规动作不变形。对照《泰州市“六五”普法考评办法》和《泰州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评分标准(市直)》的有关要求,逐项梳理、落实。自选动作有特色。在完成规定的工作之外,各部门可以尽量策划、安排能够反映部门特色和行业特点的自选动作,突出个性和特色,为打造品牌创造条件。创新动作有亮点。可以对照考核标准、创建任务,紧密结合自身实际,逐项逐条地排查和思考在哪些地方可以培育个性、树立典型、创造经验,打造特色。在普法保障措施上,着力加强“四个建设”。加强普法工作机构建设。市级机关部门至少明确一名人员专职牵头负责普法工作。加强普法骨干队伍建设。将普法工作相关职能进行进一步明确,建立一支专兼职相互统一的普法骨干队伍。加强督查考核制度建设。各部门、各单位在强化普法工作的过程中要加大督查考核的份量,提高工作的执行力。加强经费保障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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