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跨境代购口罩 姜堰企业主被骗41万元
2020-02-28 17:58:42  来源:   评论:0 点击:

【案情简介】 当前,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期,社会各界都在积极应对疫情防控防治和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困难挑战。而随着复工企业对口罩等防疫必需品的需求量不断增大,又有不法分子蠢蠢欲动,
【案情简介】
       当前,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期,社会各界都在积极应对疫情防控防治和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困难挑战。而随着复工企业对口罩等防疫必需品的需求量不断增大,又有不法分子蠢蠢欲动,以大批量出售口罩为由实施诈骗。2月8日,在姜堰经办企业的马某某从朋友圈泰国代购手中购买20万只口罩用于企业复工复产,总价共计41万元。马某某在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后经多次催要仍未收到任何货物,遂报警。泰国“代购”伍某某因实施诈骗行为已被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查处,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调查与处理】
       2月8日,在泰州市姜堰区经办企业的马某某发现朋友圈有泰国代购出售印度进口口罩,考虑到其公司即将复工复产,急需给员工配发,就马上通过微信联系了对方。经过数次沟通,马某某和其朋友最终与对方商定以41万元的价格购买20万只普通口罩,并在对方要求下,支付了全款进行预定。
可几天过去,迟迟不见对方发货,马某某便通过微信追问口罩的去向,对方就以厂方涨价、没有海关公函种种理由拒绝发货,2月17日,意识到被骗后,马某某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经调查,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通过技术手段锁定嫌疑人身份系身处泰国的贵州人伍某某。其后,民警对伍某某的涉案微信账户、支付宝、银行卡进行冻结,并通过进一步侦查发现,伍某某收受相关款项后,并未转给厂方订购口罩,而是以个人名义购买了某基金。
        紧接着,民警再以购买口罩为由添加伍某某的个人微信号,通过后立即表明身份,向其讲明利害关系,敦促其立即返还被害人钱款。迫于民警震慑,伍某某承认了其谎称“代购”口罩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并答应民警主动归还赃款,承诺待此次疫情结束后回国自首,希望换得警方的从轻处理。最终,伍某某于2月21、2月22日,分两次将41万元全部返还给了马某某。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分析】
       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义骗取公私财物,或者捏造事实骗取公众捐赠款物,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伍某某在疫情期间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义骗取公私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按诈骗罪定罪处罚。涉案金额41万元依照2011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典型意义】
        一是依法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为贯彻落实2020年2月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通知,坚决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用足用好法律规定,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在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一些地方出现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造谣传谣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意见衔接现有法律规定,对相关规定该细化的细化、该明确的明确,提高了疫情防控法治体系的实效性。
        二是警惕网络购买防疫物资陷阱。该案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在网络社交平台上发布的口罩等防护用品销售信息,购买口罩等防疫物资一定要找正规渠道,遇到要求汇款、转账、提供验证码等情况时,更要谨慎对待,以防上当受骗;如果发现被骗,请第一时间到公安机关报案,及时挽损。
        三是做好微信证据保全工作。伴随着信息科技的迅速发展,微信聊天工具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漏洞,成为了不法分子实施诈骗,散播不良乃至违法信息,违法交易的工具。通过朋友圈、公共账号造谣生事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也为公证处办理保全证据公证提供了新的平台。公众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及时到当地公证机构咨询办理相关电子证据保全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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