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法治体系建设对策的思考
2020-02-28 09:34:15  来源:法宣办   评论:0 点击:

要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2月5日下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强调法治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健全公共卫生法治体系建设,是全
“要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2月5日下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强调法治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健全公共卫生法治体系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也是加强公共卫生领域监管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客观需要。从本次新冠肺炎事件中可以看出,公共卫生领域的法治化建设问题凸显:一是公共卫生立法缺乏整体规划、立法不平衡、时效性差;二是事中事后监督中存在“信息孤岛”困境,执法监督有滞后性,“灰色地带”执法力度仍需加强;三是法治宣传有待加强,民众对突发公共事件法律法规的认知欠缺,“谁执法谁普法”存在应付心理,作用发挥不大。
基层建议:一是明确职责定位。明确相关部门在公共卫生安全工作中工作职责,形成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体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发挥第一责任人职责,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公共卫生管理工作,为公共卫生发展创造更好的法治环境。二是寻求立法突破。统筹推进公共卫生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自上而下规范共性问题的立法,发挥立法调研的先导作用,强化配套制度建设,集中清理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中与不符合实际需求的内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公共卫生法律体系。三是强化司法执法。以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公共卫生行政执法体制,加强与公共卫生管理相关的市场监管、治安管理、医疗保障等执法工作,做到依法必查、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打造执法数据归集、共享一体化平台,实现推进随机监管、完善信用监管、强化数据监管的全方位监管目标。强化案件审理工作指导,加强“两法衔接”,让各类妨碍公共卫生管理的违法行为无处遁形。四是加大普法力度。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安排,加强部门联合普法,创新普法手段,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领头雁”“排头兵”作用,强化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加大普法宣传的法治督察力度,将公共卫生普法“软任务”变成“硬指标”,既督任务,督成效,也察责任,察作风,让普法责任制真正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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