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 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兴化新垛司法所走进中心校开展“宪法日”宣传教育
2019-12-07 21:34:12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19年12月4日是我国第6个国家宪法日。为了营造知法、学法、讲法、守法的氛围,进一步提高全体学生的法制意识,有力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校,兴化市新垛中心校小学部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结合学校实际,邀请
     2019年12月4日是我国第6个国家宪法日。为了营造知法、学法、讲法、守法的氛围,进一步提高全体学生的法制意识,有力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校,兴化市新垛中心校小学部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结合学校实际,邀请兴化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翁立萍主任、新垛司法所所长成如德、新垛派出所所长袁中祥、民警陈俊围绕“知法,学法,与法同行”的活动主题,开展了国家宪法日讲座进校园活动。    活动在国歌声中拉开序幕!      新垛司法所所长成如德给学生们带来了《小学生宪法知识》讲座。成所长深入浅出的为孩子解读了宪法,并从生活实际展开,讲述了法律范围内小学生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他还结合小学生切身利益就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给孩子们做了详细的讲解与问答互动;同时也教育孩子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做一个既懂法又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兴化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翁立萍主任受新垛镇政府邀请为新垛中心校小学部的学生作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律讲座。翁主任根据小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征,结合涉及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深入浅出地阐释了什么是宪法、为什么要学宪法和宪法如何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现场,翁主任跟孩子们积极互动,令人耳目一新的案例和翁主任如浴春风的话语给了孩子们极大的兴趣与热情!翁主任告诫孩子们,遇见矛盾纠纷,同学们要头脑冷静、依法处理;不要将手伸入他人口袋,不要强行向别人索要财物;勿以恶小而为之,杜绝从量变到质变,严防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最后,中心校韩明圣校长代表学校感谢了翁主任和成所长给学生们带来的精彩的讲座。他由衷地称赞到:今年的“宪法日”讲座进学校活动开展得可谓丰富多彩,喜闻乐见。让孩子学法、守法、做一名小小宪法宣传员,以点带面、以家庭带动社会,更能将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人人学法、用法、守法、护法,既是国家长治久安繁荣昌盛的有力保障,同样对学校工作的顺利开展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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