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三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19-08-30 09:41:41  来源:法宣办   评论:0 点击:

建成一个什么样的海陵留给未来,这是我区今年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总命题。会议中指出,必须依靠法治保驾护航,将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战略布局深度融合。努力将法治国家、法
“ 建成一个什么样的海陵留给未来”,这是我区今年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总命题。会议中指出,必须依靠法治保驾护航,将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战略布局深度融合。努力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相辅相成,共同推进法治中国的三根支柱。
一是确立八类法治建设巡察清单。区委巡察组将法治建设首次纳入巡察工作,落实了“政治巡视”这一要求,确立了八大类法治建设巡察清单,明确了巡察干部在今后工作中,都将坚持以党章和宪法为准绳,在思考问题、作出决策、工作落实时都能体现法治精神,让“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成为一种惯性思维。
二是四方位锁定法治政府建设。海陵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于海陵区司法局,下设法治决策议事机构及其常设办事机构,成立立法调研、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从民意立法、科学决策、公正执法、全民普法四方位锁定法治政府建设,让“信权不信法”、“信访不信法”、“信关系不信法”的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三是四层次完善法治系列创建活动。常态化推进“法治建设+从严治党”相结合的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教育,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法治镇街、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四层次逐步递进、层层完善法治系列创建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放松,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不打折,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巡察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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