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进一步规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内容
2019-04-12 10:40:53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悬挂和宣传资料的制作,避免发生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印发的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出现的类似问题,泰兴市司法局从三方面严格规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悬挂和宣传资料的制作,避免发生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印发的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出现的类似问题,泰兴市司法局从三方面严格规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内容采集、报送、发布管理制度。
       一是进一步严格用词规范。要防止把“扫”黑写成“打”黑、把“专项斗争”写成“专项行动”等错误出现。凡是用语不规范甚至出现明显错误的,一律进行及时更正。新制作的标语和宣传内容,必须事先通过当地政府和司法局的双重审核。
       二是进一步规范宣传制作。局机关和司法所新制作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内容,一律要印刷市扫黑办举报电话。对于之前制作的无举报电话等内容的宣传标语和内容,必须在显著位置补充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公安局等部门的举报电话。
       三是进一步开展排查整治。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在本辖区内,开展一次规范宣传标语和宣传资料的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纠正和规范,努力营造扫黑除专项斗争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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