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城南司法所禁放烟花爆竹
2018-08-01 15:19:54  来源:法宣办   评论:0 点击:

为全面贯彻泰州市颁布的《泰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引导辖区居民和单位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有效遏制由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隐患和环境污

为全面贯彻泰州市颁布的《泰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引导辖区居民和单位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有效遏制由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城南司法所多措并举,全方位、立体化地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引导工作。
一是在辖区内各处张贴《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二充分利用社区内的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向辖区居民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危害的科普信息;三是入户、进店宣传,巧借“新风行动”,对辖区内的居民进行面对面的宣传。
通过一系列的宣传工作,让更多社区居民和单位负责人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提高了大家对《泰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和《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的知晓率,有利于政策措施的实行,也有利于还大家一片洁净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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