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依法修订村规民约规范基层治理
2021-11-22 14:56:42  来源:   评论:0 点击:

今年以来,泰兴市司法局利用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育行动的契机,在全市各村(社区)大力开展村规民约修订行动,进一步规范基层规章制度,提升村级基层组织自治能力。 一是把好法律规范关。在村规民约
        今年以来,泰兴市司法局利用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育行动的契机,在全市各村(社区)大力开展村规民约修订行动,进一步规范基层规章制度,提升村级基层组织自治能力。 
        一是把好法律“规范关”。在村规民约修订过程中,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的把关作用。在村规民约修订前,全市120余名村(社区)法律顾问深入分工村(社区),实地对村规民约提出指导性意见;各村(社区)制定村规民约后,必须报村(社区)法律顾问把关审查,确保村规民约制定程序严格遵守民主程序,相关规定不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内容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修订完成后,全部报市司法局行政法规科备案留存,为以后组织实施打好基础。
        二是提升群众“知晓率”。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中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的引导作用,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宣传发动,鼓励村民积极参与到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中。通过群众的广泛参与,制定出符合本村(社区)实际、适用本村(社区)自治的村规民约,也令群众理解村规民约修订完善的意义和内容。延令街道三营社区在村规民约修订完善中,对需修订的信用等内容,面向社区代表、法律明白人、小区物业逐人征求意见,起到良好宣传作用。
        三是增强规范“约束力”。村规民约修订中,牢牢坚持问题导向,修订内容涉及文明习俗、社会治安、村庄风貌等内容。对信用等规定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对村民违反村规民约制定惩罚措施。信用方面,建立以村民自治为基础的乡村诚信体系,探索“积分制”管理模式,将村民日常行为细化、量化,并制定奖励措施。滨江镇仁寿村将村规民约执行情况实行积分制,与““好婆婆”“好儿媳”“道德模范”“十佳文明新风户”等评先挂钩,激励村民遵守村规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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