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永丰司法所开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2021-06-04 16:24:15  来源:   评论:0 点击:

每年的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为了更好的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兴化市永丰司法所围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的法治宣传活动。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绿水青山既是自
       每年的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为了更好的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兴化市永丰司法所围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的法治宣传活动。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又是经济财富,兴化市永丰镇因水、因渔走上了小康致富之路,因此良好的水环境对于永丰镇的可持续发展尤为重要,对此兴化永丰司法所一方面走进企业开展宣讲,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增强企业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走访蟹塘养殖户,向他们普及水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使其知晓并明白良好的水环境是水产养殖业赖以发展的基石,从而重视起对水环境的保护。
       生态环境治理,特别是水环境治理,道阻且长,行则将至。只有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永丰司法所今后将持续发力,定期开展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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