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法治文化作品—法治文章:法典相伴 健康成长(陆烩)
2021-05-31 10:58:13  来源:   评论:0 点击:

       “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从秦国的商鞅变法,到历朝历代各种各样的刑法,再又如当今国家的宪法,从古至今,法治便是管理一个国家的重要途径。
       法律需要不断改革,才能全面完善,让人人平等,让世界更加公平。在2020年的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它规范了我们社会生活中各式各样的琐事,它修改了关于民法总则,包括合同法、物权法、婚姻法、继承法、担保法、侵权责任法、收养法等七大法律的部分法律条文,使其更符合当代中国的民情,是法官在判决时有法可依。
      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民法典,健康成长的路途中,民法典绝对起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我们的出行、集会、情感等社会生活都有民法典的影子;民法典是社会秩序规范的标杆,是大道凝聚的缩影,是讲一件件小事汇集成了一本全面且公正的法律百科全书。
       民法典固然重要,但光拥有还是不行的。最重要的是,我们需要清楚的意识到自己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法无授权不可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不能做的也要劝诫别人不去做。
       而在如今的生活中,不符合法律规范的行为仍旧层出不穷。近日,在东莞一小区,四个十岁孩子划伤了数十台车,其中不乏宝马、林肯、奔驰等豪车。从已曝光的视频中看,几个孩子几乎把车当成了涂鸦墙。车主与小区物业都联系了律师,准备走司法途径。而这些孩子的家长却不闻不问,仿佛与自己无关。这几个孩子的行为显然是违背法律的。
       我国侵权法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这些孩子无需承担后果,但其家长却要替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替孩子收拾烂摊子。而如今民法典已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孩子早已不再是孩子,他们也有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而家长的冷漠态度恰恰显示了如今社会法治意识的缺失。用法律逼迫人们有教养未免也太过可笑。“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则圆,则必规矩。”虽说法律形成的原因便是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使公平得到伸张,让犯罪无处遁形。但作为一个心智成熟的成年人应当深刻懂得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并将正确的法治道德观念教给自己的孩子,这是作为监护人的本分。
       作为青少年的我们,在受到教育后一定要树立明确的法治观念,违法乱纪既是有害于公共秩序,也是不断践踏道德底线的行为。因此,光有民法典还是不够的,主要是我们自己应当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不做违背自己良知、不符合社会规范的事。
       民法典与我们的社会生活密切相关,我们应该学法、知法、懂法、用法,遵守法律,也要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共同建设和谐的法治社会,让民法典的理念充斥我们的成长之路,让民法典之花开在我们的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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