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司法局联合法院开展“民法典进乡镇”活动
2020-10-10 15:30:12  来源:法宣办   评论:0 点击:

泰州市海陵区司法局结合无讼村居创建实施意见,联合法院开展开展民法典进乡镇活动。活动邀请区法院民一庭庭长、民法典宣讲团副团长黄震为罡杨镇党政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了生动的民法典宣讲。部分人大代表、政

泰州市海陵区司法局结合“无讼村居”创建实施意见,联合法院开展开展“民法典进乡镇”活动。活动邀请区法院民一庭庭长、民法典宣讲团副团长黄震为罡杨镇党政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了生动的民法典宣讲。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参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方方面面有重要的影响。”黄震庭长首先从民法典颁布的重大意义入手,介绍了民法典的立法历程和框架结构,同时,根据民法典特色亮点,结合基层干部群众工作生活需要,通过案例的形式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三权分置、借贷及保证新规、村居监护及临时救助义务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宣讲结束后,黄震庭长回答了参会人员就民法典提出的其他问题,参会人员均表示通过学习民法典,丰富了自身法律知识,为今后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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