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建立普法执法司法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2020-07-27 15:13:09  来源:   评论:0 点击:

日前,泰州市海陵区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普法执法司法联动提高依法治理效能的决议》,建立普法执法司法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推动普法工作融入执法司法各环节和全过程,促进普法执法司法深度融合
    日前,泰州市海陵区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普法执法司法联动提高依法治理效能的决议》,建立普法执法司法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推动普法工作融入执法司法各环节和全过程,促进普法执法司法深度融合、同向发力、贯通一体。
    一是明晰目标任务破解治理瓶颈。普法执法司法协调联动机制以依法治区为统揽,着力破解联动中统筹规划少随机执行多、联动程序不够规范、责任链条不够清晰、治理效能没有最大化等短板,推动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在抓好普法责任目标落实的同时,以全局性重点工作推进、重大活动实施、重要节点安排、重大案件办理为载体,联动开展普法执法司法活动,确保普法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聚力提升依法治区整体水平。
    二是规范实施路径凝聚联动合力。区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充分发挥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将联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内容,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联动要素配置制度、考核激励制度,强化指导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区各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及时把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推进联动机制的实际行动,通过加快对安全生产、生态环保、文明城市创建、棚户区改造等重点治理领域联动探索,合力助推联动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精准化方向迈进。
    三是强化保障监督推动有效落实。加强人才培养和制度建设,严格学法考法制度,提升普法执法司法人员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全区各级人大组织将联动工作纳入对“一府一委两院”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重要内容,通过听取报告、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述职述评等方式加强监督,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实施主体责任,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有效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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