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评丨言行不守法,流量无意义
2021-01-22 09:16:56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评论:0 点击:

法治时评近日,中国文联发布了《文艺工作者广告代言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向谋取非法利益、偷税漏税、签署阴阳合同等不良行为说不。人们常用德艺双馨作为对艺术家的最高褒扬,这说明在社会期待中

法治时评

近日,中国文联发布了《文艺工作者广告代言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向谋取非法利益、偷税漏税、签署“阴阳合同”等不良行为说“不”。

人们常用“德艺双馨”作为对艺术家的最高褒扬,这说明在社会期待中,文艺工作者要有良好口碑,不仅需要有拿得出手、让人喜闻乐见的优秀艺术作品,更要在遵规守矩方面作出应有表率。

绝大多数文艺工作者都能够自觉加强人格修养和艺术修为,处理好义利关系,善尽社会责任。但不容否认的是,少数文艺工作者还存在代言虚假广告、索要天价片酬、签署“阴阳合同”、无视知识产权等问题。这不仅损害了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还对整个社会起到了极为负面的示范作用。中国文联发布《自律公约》,是行业协会发挥自身规范作用的积极举措。

《自律公约》不仅要求广大文艺工作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合法合规参与广告代言,还非常有针对性地列出了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等若干具体行为。同时,对于那些违反公约、造成不良影响的文艺工作者,中国文联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将联合有关机构对其进行处理,其中包括限制参加行业活动等。此类举措把行业活动等作为有力抓手,增强了行业内部监督的力度,让《自律公约》更有操作性,便于真正落地实施。

文艺最能代表一个时代的风貌,最能引领一个时代的风气,文艺工作者要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先行者。不论是代言广告,还是参加其他社会活动,必须经得起道德和法律的审视,这样才能走得稳走得远。如果言行不守法,再多流量也没有意义。前不久,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强调引导社会主体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文艺工作者在这方面大有可为,期待广大文艺工作者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履行社会责任,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在艺术和法治的道路上都能行稳致远。

凌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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