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举办行政处罚法实施交流分享法律沙龙
2021-07-16 10:24:52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准确理解和适用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7月13日下午,泰州市司法局、泰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江苏致邦(泰州)律师事务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海事局、海关、江苏奕俊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平安国门行
     
      为准确理解和适用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7月13日下午,泰州市司法局、泰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江苏致邦(泰州)律师事务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海事局、海关、江苏奕俊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平安国门行政处罚法实施交流分享法律沙龙”活动。
     市中院行政审判庭顾金才庭长作了《完善行政处罚制度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专题讲座,对《行政处罚法》的修订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市司法局、各执法部门、律师事务所参会人员就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程序要求进行深入交流,并对被处罚对象和违法所得的确定、首违不罚和办案期限的把握、证据材料的收集、举证责任的分配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等长期困扰执法部门的难点疑点热点问题展开专题研讨。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颁布后,泰州市司法局多次组织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专题学习培训,通过对行政处罚的定义种类、地方性法规设定权限、管辖和适用规则、执法程序和执法监督等内容的学习,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熟练应用能力。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泰州市司法局自3月份开始采取实地走访察看、抽查行政处罚案卷、向企业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对市及各市(区)执法部门、部分乡镇(街道)的行政处罚现状开展调研,掌握了涉企行政处罚中存在的机械简单粗暴等执法“症结”,并有针对性地开出切实可行的“处方”。
      一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特别是要提高执法部门负责人等“关键少数”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以更高要求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和作风建设。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坚决铲除任性执法、机械执法、以罚代管等错误思想。
      二是梳理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及时依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坚持依法监管、程序合法、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清单和涉企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
      三是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更加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记录更加规范完整、所有重大执法决定经过合法性审核、执法决定更加合法有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四是大力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证件管理制度,加强乡镇(街道)法制机构建设,配备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专职法制审核人员。加强对乡镇(街道)执法规范化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力度,使执法人员尽快熟悉法律法规,熟练掌握相关技能,熟悉使用执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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