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泰州市首届公益普法创投大赛的通知
2018-07-03 09:09:3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市(区)司法局、民政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医药高新区司法分局、民政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各有关部门(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加快专业型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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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司法局、民政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医药高新区司法分局、民政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加快专业型社会组织和普法社会力量的培育发展,充分发挥其创新活力和服务优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法宣办决定开展泰州市首届创投大赛,公开征集普法创新项目,并以委托业务等政府购买形式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投主体
参加此次公益普法创投大赛的主体有两类:
(一)社会组织类。指在民政部门登记或备案的社会组织,重点是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特别是普法类社会组织;鼓励普法类社会组织与非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或其他单位、个人合作,以自身名义申报创投项目。
(二)其他类。指各级机关部门、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及村(居)委会等单位,个人也可申报。
二、创投项目范围
创投项目要求紧扣2018年度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和法治宣传教育重点任务,主题突出、形式新颖、富有泰州特色,范围主要包括:
(一)“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围绕《宪法》修正案和新修订的《宪法》文本,普及宪法知识,加强宪法教育,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针对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农民工等不同群体,研发法治文化作品。
(二)“法护人生”专项行动。主要围绕公民出生、入学、工作、婚姻、退休等人生关键阶段的权利义务,提供全生命周期“智慧普法”服务,结合《法伴人生路》读本,创作适合在网站、“两微一端”推广宣传的普法作品。
(三)“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主题活动。重点围绕创建“绿色村居”“绿色企业”“绿色学校”行动,研发村居环境整治、生活污染治理、垃圾分类投放等生态环保、美丽乡村主题普法作品。
三、项目申报(6月28日-7月30日)
创投主体广泛深入征集普法需求,设计创新项目,积极主动做好申报,每个创投主体最多可申报2个项目。
(一)申报类型
1.语言类作品:法治剧本、小品、相声、三句半、诗歌、快板、说唱、歌曲、微小说等;
2.平面类作品:包含漫画、儿童画、农民画、剪纸、故事等表现元素的宣传海报、H5页面、普法挂图、法治故事集、普法读本、口袋书等文字图片作品;
3.影音类作品:主要指普法公益广告、微视频和微电影,公益广告时长不超过1分钟,微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微电影时长10分钟左右,高清拍摄制作。
(二)申报材料
1.《泰州市首届公益普法创投大赛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详细写明项目基本信息、需求分析、受益人群、实施计划、团队组成、经费明细等
2.资质材料。单位申报需提交单位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申报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材料如参与公益服务的证明、专业领域的获奖情况等。
(三)申报方式
各市(区)辖区范围内的创投主体原则上向所在地市(区)司法局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市级机关部门及其他创投主体直接向泰州市司法局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申报表、资质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盖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于7月30日前报送至市法宣办(联系人:刘亚雯,联系电话:86197882,联系地址:泰州市梅兰东路199号泰州市司法局211室,电子邮箱:sfjpufa@126.com)。各市(区)司法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原件当场退还),认真填写《泰州市首届公益普法创投大赛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
四、项目评审(8月1日-8月10日)
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法宣办成立由公益社会组织领域专家、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门负责人、司法局有关人员参加的专家评审小组,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出15个左右优秀创新项目。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绩效管理,评出的优秀项目既能体现普法惠民,又能扶持培育普法社会组织和普法专业社会力量,既兼顾全市面上普法需求,又突出重点保证质量。重点审查:
(一)惠民广泛性。项目能满足群众多元化普法需求,覆盖的地域、人群、适用的场合具有广泛性,实施后能在较长时间内具有良好影响力。
(二)方法创新性。项目创意理念、表现形式新颖,寓教于乐,能有效激发基层群众学法用法热情,吸引更多群众自觉关注和参与。
(三)主体专业性。创投主体为社会组织的,有专业人员、场地,运行管理规范,有比较丰富的项目经验,获得3A(含3A)以上评估等级的优先考虑。创投主体为法人、组织和个人的,有较强的活动策划能力、有成功案例,曾在省、市获得专项奖项的优先考虑。
市司法局根据评审意见和法宣工作实际对优秀项目的实施方案、资金配置、落地环节等进行细化完善,确保可操作性、可控性强;通过泰州普法网、泰州司法行政网、12348江苏法网泰州站公示评选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五、项目实施(8月11日-8月31日)
市司法局采取政府购买形式实施优秀创投项目,签订合作协议,按协议约定向创投主体拨付资金、接收产品。公益普法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不足部分自筹,结余部分继续用于公益普法活动,其中语言类、平面类作品5000元左右,影音类作品3万元左右。所有作品及时对接服务“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法护人生”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此次创投活动是市法宣办、市民政局、市司法局落实十九大报告关于“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解、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七五”普法,加快普法社会组织和普法社会力量培育发展,创新宣传形式,增强普法实效的有力载体,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认真做好各项具体实施工作,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地各部门(单位)要精心梳理辖区内、系统行业内的社会组织、执法队伍、在文明办、机关工委等已备案的志愿者队伍,特别是要对在本地、本系统、本行业有影响、有特长、且有专业背景的个人摸清底数,认真填写《各市(区)“七五”普法社会组织(志愿者)登记表》《市级机关部门“七五”普法社会组织(志愿者)登记表》(见附件3、4)。在摸清底数,掌握一手资料的基础上,明确专人负责,积极动员相关组织、人员参与此次创投活动,为丰富泰州市法治文化作品库贡献力量。各地各部门(单位)请于7月20日前将表格(附件3、4)报送至邮箱:3292473725@qq.com,联系人:胡华丽,联系电话:18752512755
(三)加强宣传,造浓氛围。各地各部门(单位)要统筹普法矩阵传播优势,全媒体宣传发动,造浓活动氛围。要原文转发本通知至辖区内所有相关社会组织、单位、个人,实地宣讲动员,确保创投主体充分知晓活动需求,高质量做好申报。每个市(区)司法局推荐申报创投项目不少于3个(每个创投范围至少1个项目);市级机关部门(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积极组织申报,创投项目范围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单位)申报不少于1个项目。泰州普法网开辟“泰州市首届公益普法创投大赛”专栏,登录页面可下载查询活动通知、信息动态、文件资料和有关表格。
(四)强化指导,严格督查。各市(区)司法局、民政局、法宣办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督查职能,积极与宣传部、文明办沟通,加强对活动的过程指导,努力为创投主体提供业务培训、咨询、法律服务等智力支持;市司法局委托第三方对公益普法创投项目进行跟进,督促项目执行主体按创投大赛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完善,并对公益普法创投产品进行评估验收。各地各部门(单位)活动情况列入全市法宣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和“七五”普法中期考核。
(五)全面总结,提升水平。各市(区)辖区范围内的创投主体,在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向所在市(区)司法局和第三方机构提交项目小结,市级机关部门及其他创投主体在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向市司法局和第三方机构提交项目小结。第三方机构分两次对公益普法创投产品做结项评估验收,评估结束2周内向市司法局报送活动总结,总结经验、分析不足、提出意见建议,市司法局、法宣办对各地情况进行全面汇总研判,为今后活动开展提供参考借鉴。
 
 
附件:1.泰州市首届公益普法创投大赛项目申报表
            2.泰州市首届公益普法创投大赛项目申报汇总表
            3.各市(区)“七五”普法社会组织(志愿者)登记表
           4.市级机关部门“七五”普法社会组织(志愿者)登记表
 
 
 
   泰州市司法局                        泰州市民政局
 
 
 
               泰州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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