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7-06-28 14:42:46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市(区)委宣传部,各市(区)经信委、司法局、国资委、总工会、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宣传部,医药高新区司法分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为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
各市(区)委宣传部,各市(区)经信委、司法局、国资委、总工会、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宣传部,医药高新区司法分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经营管理能力,促进企业依法管理、诚信经营、依法维权、认真履责,助力构建以“亲”“清”为标尺的新型政商关系,努力让法治成为泰州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根据省政府转发的《江苏省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17〕22号)和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泰发〔2016〕21号),现就加强我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意义
市委、市政府转发的“七五”普法规划,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市广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承担着加快转型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引领企业诚信经营、推进企业依法管理等重要职责,是深入落实“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设“强富美高”新泰州的重要力量。当前,生产领域、企业管理、投资融资、环境保护、劳动用工、对外交流、民生需求等方面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日益增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只有不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才能增强驾驭市场经济能力和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全面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社会责任意识,树立社会良好形象;有利于进一步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决策的意识;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进一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创业创新创优活力,从而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泰州提供坚实的基础。
二、准确把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目标任务
(一)重点对象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包括:全市各级各类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集体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高、中级管理人员;民营企业家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港、澳、台投资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其他各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二)深入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要达到以下三个基本目标
1.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大力推进“法治泰州”建设的重大意义深入人心,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特别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企业经营管理和职工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普及。
2.驾驭市场经济、依法办事和依法管理企业的能力水平不断提高,造就一大批既懂生产经营又懂法律法规,既讲市场竞争又讲诚实守信的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队伍。
3.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建立健全企业法律法制机构,依法治企工作成效明显,全市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稳步提升,现代企业意识和制度牢固确立。
(三)主要任务
1.要深入学习宪法。将宪法学习摆在首位,深刻理解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和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
2.要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的理论基础、基本原则和基本构成,重点加强对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
3.要重点学习与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与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与调整产业结构和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与企业组织相关的企业设立、合并、分立、终止、破产等法律法规;学习与企业经营相关的合同、担保、招标、投标、价格、竞争、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广告宣传等法律法规;学习与企业内部管理、职工权益相关的工会法、劳动用工、民主管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法律法规;学习与企业外部环境相关的银行、证券、保险、税务、环保、资源、世贸规则、反倾销等法律法规;学习与企业行政管理相关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及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与企业纠纷处理相关的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律法规;学习与企业稳定发展相关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法律法规;学习与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相关的《社会责任指南》(GB/T 36000-2015)和《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规范(试行)》;学习与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紧密相关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GB/T 27914-2011);学习其他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相关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
三、切实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际效果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良好的法治素养是推动企业整体向前发展的重要因素。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等工作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宣传教育,确保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一)组织培训常态化。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律知识纳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各类培训内容之中,使法律知识学习常态化。要通过举办专门的法治培训班、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研讨会、依法治企诚信经营经验交流会、各类法治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不断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提供集中法治教育的机会和平台,确保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30课时。
(二)主题活动多样化。要定期组织以企业法治化建设为基本内容的各类法治宣传主题教育活动,特别要把“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试点企业创建活动”、“依法管理诚信经营示范企业和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家”等活动贯穿始终,不断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紧迫感和社会责任感。要在企业内部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征文评选、法治成果巡展、法治文艺创作演出等具有地方、行业特色的法治文化活动,不断掀起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新高潮。
(三)企业治理法治化。根据企业出资人、管理层、职工差异性法治需求,帮助企业建立分层普法制度,制定企业年度学法计划;通过推动企业内部法制机构、法务人员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内治理结构。以建设企业职工法治教育基地为抓手,推动企业建设出资人和职工普遍认同的企业法治文化,规模以上企业“五有”基地建成率按每年30%的比例递增,力争到2020年建成率达100%。充分依托传统媒体、互联网、两微一端等新媒体,通过开设以案释法、普法先进人物、普法经验交流专栏(专题)等,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提高企业普法实效性,增强企业发展软实力,助力提高企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四)个人自学持久化。各级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把自学法律知识作为提高法律素养的重要途径,在有关方面的支持和引导下,制定学法计划、科学安排时间,持之以恒地把法律知识自学融入到生产、生活全过程,尤其要紧密联系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法律实际问题,强化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努力增强学以致用的实际效果。
(五)依法治企制度化。要坚持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教育与企业法治实践有机结合,依法建立健全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等各个环节,积极开展依法治企、推进企业信用体建设活动,促进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坚持把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抵制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共同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六)考评考核体制化。要建立完善全市企业学法用法评估体系,具体量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成效的各项指标,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系统科学的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进行考试考核,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作为奖惩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业绩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不断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狠抓落实。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各级党委宣传部门、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工会等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各级各类企业要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经营机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职能部门具体落实的企业法治宣传教育组织领导机制。要加大经费投入,为深入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明确责任,协同推进。在各级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级经济贸易管理部门作为企业法治宣传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协调各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规划;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指导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开展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试点工作。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宏观指导,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思想政治建设体系统一部署。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和推动国有控股企业学法用法工作。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加强对有关劳动保障、民主管理、职工权益、工会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纳入“七五”普法的重点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指导、监督和考核,确保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扩大效应。各地各部门要主动与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联系,积极开辟和制作有关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的专题、专栏和专刊等,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宣传报道。企业内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利用宣传橱窗、法治文化阵地、职工法治教育基地和局域网等阵地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营造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良好氛围。要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的激励机制,加大对全市各级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和表杨力度。要结合实际,创新创优,打造品牌,逐步扩大泰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工作在全社会的影响,进一步推进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各地各部门应根据本意见和《泰州市“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实施办法,并及时向市有关部门反馈情况。

相关热词搜索:经营管理 意见 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