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六五”普法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6-08-24 08:57:29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市(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医药高新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各有关部门、单位,驻泰有关单位:2011年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圆满完成了六五普
各市(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医药高新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各有关部门、单位,驻泰有关单位:
2011年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圆满完成了“六五”普法的各项任务,泰州市被中央宣传部、司法部联合表彰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城市。为弘扬典型、激励士气,根据《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泰发〔2011〕10号)精神,现就做好全市“六五”普法先进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和名额
1.泰州市“六五”普法先进集体80个;
2.泰州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130名。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附件2)
二、评选条件(见附件3)
三、推荐程序
1. 各市(区)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各市(区)法宣办审核申报至市法宣办。已被推荐为全国及江苏省“六五”普法先进的单位、个人不参加泰州市“六五”普法先进集体、个人的评选。
2. 市直机关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驻泰单位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按照自下而上的组织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审核上报至市法宣办;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组织推荐。
3. 严格控制领导干部的参评比例,不得超过推荐表彰总数的20%,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当地纪检、组织和党委、政府意见,同时填写先进个人审核表(见附件6)。
4. 在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由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四、工作要求
1.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工作,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2. 请各地各部门8月31日前将推荐表(先进集体表格见附件4、先进个人表格见附件5,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一式三份报至市法宣办,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tzsfj001@163.com(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格可以从泰州司法行政网、泰州普法网下载)。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
联系电话:86197882  联系人:陆卫华  刘亚雯
 
  附件:1.泰州市“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
          表(市、区)
        2.泰州市“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
          表(市直部门、单位)
        3.泰州市“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4.泰州市“六五”普法先进集体推荐表
        5.泰州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推荐表
        6.泰州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审核表
  
 
 
                  泰州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23日
http://www.tzpufa.cn/uploadfile/2016/0824/2016082409002270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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