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1-6月全系统优秀新闻宣传作品、优秀宣传策划创新案例评选结果的通报
2014-09-15 18:01:16  来源:   评论:0 点击:

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2014年1-6月全系统优秀新闻宣传作品、优秀宣传策划创新案例评选结果的通报各市(区)司法局,医药高新区司法分局: 根据《泰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考核办法》(泰司发〔2014〕44号),结
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2014年1-6月全系统优秀新闻宣传作品、优秀宣传策划创新案例评选结果的通报
 
各市(区)司法局,医药高新区司法分局:
     根据《泰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考核办法》(泰司发〔2014〕44号),结合工作实际,市局拟对1-6月份全系统优秀新闻宣传作品及优秀宣传策划创新案例进行通报。经过各市(区)、高新区司法分局对各市(区)择优申报的42篇作品中的非本地申报作品进行交叉打分,由市局法宣处进行加权平均,加上基础分值后,进行综合评分排名。根据省厅通报及综合评分排名,现将有关情况及要求通报如下:
一、1-6月份省厅及市局优秀新闻宣传作品和优秀创新案例
(一)1-6月省级优秀新闻宣传作品和优秀宣传策划创新案例
1、优秀新闻宣传作品
(1)让青少年搭上普法“快车”(《法制日报》1月23日12版,泰州市司法局选报)
(2)艰难的“职业病”维权路(《江苏城市频道》4月19日《法治集结号》,兴化市司法局选报)
(3)法治元素融入海陵文化(《江苏法制报》头版头条,海陵区司法局选报)
2、优秀宣传策划创新案例
(1)全城推介“法伴漫游”法治文化自助游(海陵区司法局报送)
(二)、1-6月市级优秀新闻宣传作品和优秀宣传策划创新案例
1、优秀新闻宣传作品(共10篇)
(1)姜堰司法: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新华日报》7月14日10版,姜堰区司法局报送)
(2)用爱解开百姓心结——记泰兴市司法局济川街道司法所所长莫辉生(《泰州日报》6月6日2版,泰兴市司法局报送)
(3)靖江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新华日报》1月24日A6版,靖江市司法局报送)
(4)海陵给“小巷总理”减负 司法台账从八大本减成一小册(《泰州晚报》6月19日A5版,海陵区司法局报送)
(5)泰州“普法惠民村村行”启动(《泰州晚报》6月18日A6版,高港区司法局报送)
(6)泰兴市黄桥镇:春风助残暖人心(《法制日报》5月27日3版,泰兴市司法局报送)
(7)兴化全国首创社区矫正监管利器(《江苏法制报》6月26日头版,兴化市司法局报送)
(8)司法所法服所“结对子”服务民生(《江苏法制报》)4版,高新区司法局报送)
(9)完善大调解机制建设(《泰州晚报》1月17日A26版,姜堰区司法局报送)
(10)海陵区:海陵推行“3+N”调解服务新模式(《泰州日报》6月12日A7版,海陵区司法局报送)
2、优秀宣传策划创新案例(共3条)
(1)五一去哪儿,海陵法治文化自助游吧(海陵区司法局报送)
(2)小书屋 大作为(高新区司法局报送)
(3)靖江市法治文化“三建三行”十件实事(靖江市司法局报送)
二、关于做好下一阶段参评新闻宣传作品和策划创新案例报送工作的两点要求
1、参评新闻作品必须是被国家公开发行的媒体刊播的作品。报送参评新闻宣传作品时,请在表中作品后附作品正式刊播的媒体、时间、版面(时段)或网络链接地址,表后附作品的电子文档,以方便大家查阅和评分;报送参评策划创新案例时,请在案例简介中填写策划源由与过程、媒体宣传情况(媒体、标题及网络链接)和宣传效果三个方面内容。
2、各地在评分时务必按分数段要求打分、按时报送,公正客观地评分,并署上姓名。下半年,对被评为省优秀的,予以加分奖励;对不按时报送、不按分数段要求、不公正客观评分的单位给予相应扣分,并通报相关情况。市局将组织市(区)新闻宣传工作人员参与评分加权平均,并对各地评分情况进行评价,适时公布各地评分表。各市(区)报送情况及评分工作将作为年终参与先进集体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
 
 
泰州市司法局
2014年8月

相关热词搜索:案例 结果 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