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泰州市“法律六进”长效机制创建延伸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区)委宣传部、依法治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区)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宣传部、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医药高新区司法分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泰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中争创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市的工作要求,现将《泰州市“法律六进”长效机制创建延伸工程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泰州市委宣传部 泰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泰州市司法局 泰州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29日
泰州市“法律六进”长效机制
创建延伸工程实施意见
为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大力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着力推动“法律六进”各项目标任务向社会各领域渗透、向社会各层面延伸,在实践中探索形成“法律六进”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法制宣传教育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能力,推进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市创建和法治泰州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贴群众实际法律需求,以“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共建法治泰州”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律六进”长效机制创建工程,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在广大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干部群众中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观念,切实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社会各领域各层面的实施,为我市推进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争创全省转型升级示范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普治并举的原则。坚持民主与法制相统一,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并重、守法与依法维权并重的方针,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过程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实现学用结合、学用相长,深入推进社会各项事业依法治理。
——坚持扎根基层的原则。深刻理解法治建设对于推进基层普法依法治理的要求,牢固树立法治为民、普法惠民的理念,进一步推动普法资源向村居、企业、工地等基层一线单位集聚,用法治凝聚共识,让守法成为习惯。
——坚持协同推进的原则。突出顶层设计、整体谋划,突出分类指导、分层推进,突出项目为先、联动发展,坚决部署和落实好各项任务。
——坚持多元参与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公益为辅相互结合、兼容并济的普法之路,大力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公益化水平,推动形成促进法制宣传教育持久深入开展的良好机制。
——坚持试点先行的原则。在具备工作条件和基础的地区和单位先行试点,积极探索“每一进”的具体路径和方法,逐步扩大工作经验,促进形成适用于各地各部门各行业普法工作持续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基本方法。
——坚持创新发展的原则。用发展的思维总结把握“法律六进”长效机制创建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创新理念,丰富内容,改进手段,完善机制,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充满活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法律六进”长效机制创建工程,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着力丰富和完善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高广大公务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培养和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引导广大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到2015年,形成组织健全、机制完善、协同有力、运行有序、富有成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体系,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社会知晓率、满意率分别达到96%、90%,全民法律素质明显提高,法治实践活动更加深入,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城市创建基础更加扎实。
三、目标任务及试点单位
(一)积极推进“法律进社区”长效机制创建,不断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发展。通过加强社区普法工作,使广大居民群众不断增强学法守法用法、民主参与、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和履行公民义务和依法维权的自觉性,维护社区安全稳定,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1.结合社区实际,研究制定社区工作者学法长效工作制度,确定内容形式,并认真实施,抓好落实。采取社区“两委会”集中学习、以会代训、法制报告和自学等办法,充分利用和发挥居住在社区的各类法律人才资源作用,通过组织宣讲辅导、报告讲座、座谈交流及其他为社区工作者接受的形式,提高社区工作者组织开展普法活动的水平。
2.要充分发挥社区法制宣传阵地作用,重视利用和充分发挥社区律师工作站、现代远程教育网、法制学校和互联网、广播、报刊、宣传栏等阵地载体,运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及时普及法律知识。充分发挥社区警务、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物业管理等骨干力量的作用,通过开展法律服务咨询活动、发放法律服务惠民卡等形式为社区工作者和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涉法事务代理、民间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便民法律服务,在服务中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3.要建立和发挥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作用,通过多种渠道,整合利用以政法、教育、工青妇和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五老”人员以及其他热心和有志于法制宣传教育的各类人员,建立起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加强组织和学习培训,充分调动和发挥志愿者的积极性,面向社区工作者和社区居民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并积极提供法律服务。
4.要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探索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新途径,实现“六个一”:每个社区要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并及时更新;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图书数量、种类及使用情况达到省有关要求;建立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并积极鼓励和扶持社区普法社团组织建设;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社区广场法制宣传主题活动;因地制宜建设一个法治文化阵地(长廊、广场、游园等)。通过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切实增强社区居民法治意识,全面促进社区居民自治,推动社区法治建设。
5.要切实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注重培养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的观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工单位和辖区的责任,大力推进“法律进工地”活动。
6.要结合“平安社区”等创建活动,开展群防群治活动,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和各种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全面控制和努力排除各种不安全隐患,预防重大刑事和治安案件,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社区居民安居乐业。
牵头试点单位:海陵区司法局、海陵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
(二)积极推进“法律进机关”长效机制创建,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各地各部门要紧扣构建法治建设先导区这一目标任务,引导全体公务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做尊崇法律、运用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模范,带动全社会学法用法守法护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要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公务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强化宪法和宪法相关法以及新颁法律法规的学习。要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及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实施。
2.要着力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坚持完善人大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认真落实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全面深化年终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定期对领导干部、公务员完成年度或阶段性学法情况、法律知识考试情况和遵纪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3.全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每年安排一定时间集中学法,行政执法机关公务员集中学法时间每年不得低于60学时,并撰写学法笔记、心得或论文,增强学习效果。坚持自学为主的方法,结合领导干部、公务员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通过党校轮训、专题研讨、菜单式选学、网络培训等形式组织开展学法,党校(行政学院)要把法律知识教育纳入主体班培训课程,一个月(含一个月)以上的进修班或培训班,专修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少于8课时;两个月(含两个月)以上的进修班或培训班,法制培训要形成教学单元或系列,时间不少于16课时;其他班次要根据不同的类别和学员特点,安排相应的法制学习内容和课时。
4.要大力开展机关法治文化建设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考试、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法治论坛、法治书画作品展、法治文艺演出等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通过开办专栏、专刊、专题节目等,不断拓宽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的渠道和空间。
5.要加大各级机关执法水平的考核力度,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促进各级机关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牵头试点单位:姜堰区司法局、姜堰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
(三)积极推进“法律进学校”长效机制创建,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要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
1.要深入开展“法治校园”创建活动,加强与各级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建立学校普法联络员情况通报、学习培训、交流研讨等工作制度,实现普法资源共享、信息渠道畅通,不断提升协调指导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能力水平。
2.要扎实开展“法律进课堂”工作,巩固完善课堂教育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教学大纲规定的法制教育计划,确保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四落实”,真正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融入课堂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各级各类学校每学年法制教育的内容在思想品德课程中不少于10%,加大法律知识在各类考试中的分值比重,切实增强以考促学的实际效果。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法制课师资力量建设,选派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有法学基础或爱好的优秀教师担任法制课老师,同时切实加大法律知识在教师资格考核、岗位职称评定中的比重,不断提升法制课教师的法律素质。要不断扩大以从事法律工作的专业人员和高校法律专业大学生为主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队伍作用,努力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素质较高、覆盖面广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队伍。
3.要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通过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等活动,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要重视校园周边治理、认真整治校园周边的网吧、游戏厅、歌舞厅、酒吧等娱乐场所和违法经营的商业摊点,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4.积极开辟青少年法制教育“第二课堂”,通过举办模拟法庭、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演出、法制图片展览等互动性、趣味性强的活动,不断增强青少年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要把传统媒体与手机、微博、QQ等新兴媒体紧密结合,将法治元素与时尚、艺术的元素融合起来,不断提升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感染力。要依托“青少年维权岗”、“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等载体,把青少年法制宣传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有机结合起来,引导青少年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要大力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打造具有地方区域特色、配套设施齐全、教育内容丰富的青少年法治实践场馆,使广大青少年在法治体验中快乐学法、健康成长。
牵头试点单位:高港区司法局、高港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
(四)积极推进“法律进企业”长效机制创建,不断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等工作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推动企业学法工作制度化、正常化,确保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1.要将法律知识纳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各类培训内容之中,使法律知识学习常态化和制度化。要通过举办专门的法制培训班、依法治企诚信经营经验交流会、各类法制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不断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提供集中学法用法的机会和平台。
2.要在企业内部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征文评比、法治成果巡展、法制文艺创作演出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不断掀起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新高潮。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辟企业普法专栏、刊播企业普法案例、宣传企业普法典型、交流企业普法经验等,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3.各级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把自学法律知识作为提高法律素养的重要途径,制定学法计划、科学安排时间,持之以恒地把法律知识融入到生产、生活全过程,尤其要紧密联系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法律实际问题,强化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努力增强学以致用的实际效果。
4.要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与企业法治实践有机结合,依法建立健全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等各个环节,积极开展依法治企活动,促进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5.要探索建立完善企业学法用法评估体系,具体量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成效的各项指标,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科学系统地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进行考试考核,把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作为激励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业绩的重要依据之一。
牵头试点单位:靖江市司法局、靖江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
(五)积极推进“法律进乡村”长效机制创建,不断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要进一步突出农村基层干部学法,采取有效措施着力优化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轮训,大力实施村居法制副主任工作,积极推进在每个行政村“两委”干部中培养一名熟悉法律的兼职法制干部。建立健全村级事务决策法律咨询制度,提高“两委”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使其成为农民学法用法的带头人和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实施者。
2.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普法网络建设,积极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培养,基本形成“学法中心户”网络体系。充分利用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农村广播网站等平台优势,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的投入,提高现有阵地的利用程度,推进每个乡镇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司法行政工作站,每个居民小组或者自然村建立一个普法宣传服务点,为农民学习法律知识、获取法律服务提供稳定便利的场所。积极发挥大学生村官、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专业优势,定期开展针对农民群众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加快推进法律服务进村镇、进社区进程,努力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配备全覆盖。
3.要进一步构建农村法治文化十分钟服务圈,按照“一地、一特色、一品牌”的要求,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场馆、中心、长廊、景观,85%以上的乡(镇、街)和村(社区)建有法治文化公共设施。鼓励和扶持农村法制文艺队伍建设,开展好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基层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发挥农村广播电视、移动通信等媒体的作用,通过开辟学法专栏,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努力建设一批农村法制宣传精品节(栏)目。
4.要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扎实推进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实现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促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依法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障村民自治组织依法行使职权。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加强农村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教育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表达利益诉求,及时化解农村各种矛盾和纠纷,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牵头试点单位:兴化市司法局、兴化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
(六)积极推进“法律进单位”长效机制创建,不断提高行业普法依法治理水平。
各行业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努力使之常态化、制度化,做到“五有”: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业绩考核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各行业各单位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要积极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学法用法工作,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增强广大职工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依法维权的意识。要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依法建制、依法管理。各单位应通过公示牌、宣传册、开放日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医院、车站、影院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在流动密集的地点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并积极运用电子显示屏、LED大屏等传播媒介开展法制宣传。
牵头试点单位:泰兴市司法局、泰兴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医药高新区司法分局、医药高新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
四、活动步骤
泰州市“法律六进”长效机制创建延伸工程从2014年3月启动,至2015年9月结束。具体步骤如下:
(一)启动阶段(2014年3月—5月)。各市(区)结合实际,明确主题,精心制定本地区实施“法律六进”长效机制创建实施方案,逐级传达、逐级动员,确保宣传发动到位,为创建工程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奠定基础。
(二)试点阶段(2014年6月—11月)。各市(区)根据实施方案,全面深入开展“法律六进”长效机制创建延伸工程。市司法局、市法宣办会同相关部门下发《泰州市“法律六进”长效机制创建延伸工程实施意见》,并在泰州司法行政网、泰州普法网开辟专栏,对各市(区)开展专题活动进行集中宣传。试点阶段结束前,由各市(区)司法局提出结题申请,市司法局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各承担项目进行验收(具体情况见项目考核)。
(三)推广阶段(2014年12月—2015年5月)。在加强项目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在全市推广优秀项目,放大典型效应,形成具有泰州特色的普法之路。
(四)总结阶段(2015年6月—9月)。进一步深化创建工作经验,各地各部门对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总结,认真提炼推广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力争通过创建活动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在社会各层面各领域落户生根。
五、试点项目考核
各市(区)司法局、法宣办根据项目完成的进度及质量在11月15日之前(进度快、质量好的市(区)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前)向市司法局、市法宣办提出结题申请(项目结题申请表见附件),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对达不到考核要求的项目退回结题申请(原则上不少于20%的比例),对达到考核要求的视项目完成质量给予1万—3万元的奖励。项目考核共分三个环节,具体是:
(一)初 评。由各市(区)司法局、法宣办向市司法局、法宣办提出申请,并提交PPT汇报材料(或视频汇报片)及相关佐证材料。市法宣办根据“法律六进”的“每一进”目标任务、方案计划及长效机制完成情况进行初核,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的项目提交复评环节。
(二)复 评。由市司法局、市法宣办会同相关部门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在听取各市(区)创建工作汇报的基础上,深入到有关现场查看工作成效,提出奖励建议名单。
(三)终 审。汇总考评情况,向市司法局党组汇报总体情况,最终确定项目考核奖励名单。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六进”长效机制创建工程的重要意义,将其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强化保障,落实责任。各地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积极主动作为,保证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市级有关部门与各市(区)要加强相互对接,整合资源,采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方式,统筹推动活动开展。
(二)精心组织,积极创新。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善于找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找准服务中心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找准法治建设的热点、难点,找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注点、期盼点,找准与其他业务工作的契合点,全面优化法制宣传教育的体制机制、内容载体和方法途径,寻求特色发展之策、品牌发展之路。着力探索通过市场运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能作用,健全完善目标管理、信息反馈、考核评价和激励推进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增强工作刚性,强化面对面指导,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协同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形成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善于分析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善于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项目实施方案,及时总结宣传推广经验典型,以点带面,集聚裂变,在制度建设、机制完善、强化保障、资源整合等方面取得突破,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的质量。
(四)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地党委宣传部门要支持“六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强化对“法律六进”长效机制创建工程舆论宣传保障,充分利用各种新兴媒体和传统媒体,切实做好对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宣传活动的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努力扩大活动影响力,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海陵区关于“法律进社区”实施方案
2.姜堰区关于“法律进机关”实施方案
3.高港区关于“法律进学校”实施方案
4.靖江市关于“法律进企业”实施方案
5.兴化市关于“法律进乡村”实施方案
6.泰兴市“留守儿童法制驿站”实施方案
7.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关于“法律进单位”实施方案
8.泰州市“法律六进”长效机制创建延伸工程试点项 目结题申请表
附件1
海陵区关于“法律进社区”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海陵区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年-2015年)》,构建“法律六进”的长效机制,切实推动普法向全社会更广领域、更多行业、更深层次延伸覆盖,切实服务群众法治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制定“法律进社区”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的要求,以民意需求为导向,区、镇(街、园区)、村(社区)三级联动,结合“法润泰州春风行动·普法惠民村村行”,开展“法律进社区”主题活动,增强基层干部和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二、活动目标
重点面向全区的57个社区,辐射到70个村(涉农社区),通过建立普法队伍,组织各类活动,构建普法平台,健全各项机制,提供各类便民惠民利民的法律服务,满足群众的法治需求,切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形成“法律进社区”的长效机制。
三、活动措施
(一)建立“法律进社区”的普法队伍
建立一支涵盖普法联络员、法律明白人、法律专家、调解员、大学生村官、调解员、律师、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村长等在内的普法专兼职队伍,构建社会广泛参与的普法机制。一是提升普法专业队伍的能力和水平。完善普法联络员、信息员的反馈、交流、培训机制,下发简洁明了、操作性强的《法律进社区工作实践要点》,通过普法志愿者的舆情汇总,将群众需求及普法效果及时反馈到镇(街、园区)及区法宣办。二是进一步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成立普法志愿者名库,包括司法执法专业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院校师生、法律明白人、大学生村官、律师、调解员等,采取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志愿者开展法律咨询、法制讲座、赠送书籍、法制征文、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文化书画作品展等服务群众的法制宣传活动。按照区域建立志愿者和社区定点联系制度,发挥驻社区定点律师、村(社区)老娘舅调解员的积极作用。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的管理和指导,完善登记激励机制,适时给予奖励。三是开展全区“普法达人”宣传、评选和表彰。与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合作搭建寻访平台,通过推荐和自荐的途径寻访、报道“百姓法律名嘴”、“老娘舅”调解员、“小小普法员”、执法人员等各行业的普法达人,动员全社会关注身边的普法人、普法事,引导更多的人参与普法工作,评选结束后,在各类媒体平台上开展海陵普法达人秀的展播、宣传,凝聚起全社会对普法工作的兴趣和共识。
(二)开展“法律进社区”的各项活动
通过开展各类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活动,进一步增强普法的影响力和针对性。一是开展群众需求评估调查。建立健全群众法治需求调查、分析、研判机制,充分利用“12348”平台、海陵司法行政网站、海陵普法微信、微博、《泰州日报》等民意反馈渠道,发放《“六五”普法调查问卷》,广泛征求群众、企事业单位、相关单位部门等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总结归纳群众对法治文化阵地的效能评价、普法活动的意见建议、新媒体普法机制、社会力量参与普法机制等重要议题的反馈意见,从而进一步明确“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方向和内容。二是开展基层群众法治文化活动。引导群众从普法对象变为普法的参与者和主力军,以镇(街、园区)、村(社区)为主体,按照序时进度表,每个镇(街、园区)每个月开展1-2次以群众为参与主体的民俗法治文化节、法制文艺演出、银发普法宣传队、“百姓名嘴”说法、“法制半日谈”、“一站到底”法制知识竞赛等“法趣生活”群众法治文化活动,用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活动充分调动群众普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开展法治文化阵地游活动。以区法宣办为实施主体,镇(街、园区)、村(社区)积极配合,做优“法伴漫游”法治文化自助游品牌,编印《“法润海陵”法治文化自助游指南》,推广法制主题公园游、民俗法治文化游、青少年法治文化游等三条“法伴漫游”法治文化自助游路线,通过旅行社、海陵普法微信、微博、网站及报纸等向社会各界推荐,结合“学法微信有礼”和“六五”普法问卷调查活动,引导群众参观法治文化阵地,进一步增加群众学法的参与度和积极性。四是开展主题法治文化活动。各部门单位、各镇(街、园区)、村(社区)在“3.5”、“3.8”、“3.15”、“6.26”、“12.4”等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期间,组织开展“普法服务三进社区”、“百场法制宣传班车进社区”等形式多样的系列普法活动。五是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针对文明城市创建、老小区改造等热点问题,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与群众面对面,通过民主恳谈会、民主议事会等形式,反映民情,沟通民意,化解矛盾,引导基层群众合法表达诉求,进一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六是开展综合法律服务活动。加强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等工作的衔接融合,成立由律师、调解员、公证员组成的惠民工作队,开展“特困家庭受关爱,法援服务进万家”活动,利用村(社区)律师工作站、调委会、法律便民服务站等开展活动,实现法制宣传与其他司法工作的有效衔接,形成配套、联动的法律服务机制。
(三)搭建“法律进社区”的载体平台
通过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建立网络平台、开展作品创作,构建全面覆盖的普法体系。一是打造一批精品普法阵地。各(镇街、园区)、各单位部门进一步加强合作,启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十大项目:启动杨桥小学交通法规一个法治文化校园,升级九龙姚家、苏陈西石羊两个民俗法治文化广场,建设罡杨外来务工人员集散区、罡杨股份公司、泰州中石化三个法治文化企业、新建城北渔行、九龙界沟、城西森森、城南新胜四个法治文化社区,实现镇(街、园区)法治文化公共设施覆盖率达100%。二是建立普法宣传网上网下实践平台。绘制公共法律服务手绘地图,升级海陵网上律师讲堂、海陵普法微博、普法微信,举办微信“学法有礼”、“微视随手拍”等活动,运用“指尖上的普法平台”,传播网络普法正能量。发挥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普法优势,继续办好泰州日报普法之窗等精品栏目,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三是推进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建立法治文化作品专家资源库,吸引文化专家、法学专家参加作品创作活动。组织民间法治文艺团队创作演出,引导、组织民间表演艺术团体搜集、整理、编排系列法治文艺节目,发挥海陵区“银发法制文艺演出队”的传统优势,以政府支持、群众受益的方式,组建海陵区民间法制文艺演出队,在村(社区)开展“法治文艺演出基层行”巡回演出,鼓励各镇(街、园区)结合自身实际组织专业文艺团体、群众文艺团体队伍,深入农村田间、地头和村(居)演出。组织编印《家庭普法小常识》、漫画口袋书等一批图文并茂的普法教材,发放给群众。
四、工作制度
抓好顶层设计、建立项目招投标、部门联动、考核激励等相关制度,构建“法律进社区”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群众需求研判制度。建立群众法治需求调查、分析、研判制度,畅通报纸、网站、微信、微博等民意反馈渠道,发放调查问卷,总结归纳各界群众对法治文化阵地的效能评价、普法活动的意见建议等议题的反馈意见,并加以研判、分析,从而明确工作方向和目标。
(二)项目招标制度。拿出10个项目对镇(街、园区)进行招标,投标后,择优选用,发放中标通知书,签订中标合同,在项目进展过程中,及时跟进,确保取得实效。
(三)部门联动制度。进一步整合各类资源,发挥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加强区、镇(街、园区)、村(社区)的三级联动,建立法制宣传一体化推进、多部门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区共建、全民共享的大宣教格局。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法律六进”工作情况和问题。二是建立活动预报制度,各镇(街、园区)、各成员单位每季度上报一次本季度“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活动情况以及下季度工作安排。三是建立社情汇总制度,根据群众法治需求的反馈,及时汇总上报。
(四)定期活动制度。各镇(街、园区)每双月开展一次、相关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律进社区”活动,活动形式、活动内容、活动人数自定,并及时整理活动记录存档,确实有效地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
(五)激励考核制度。完善激励考核机制,针对不同对象制定不同的激励考核制度。完善原有的考核机制,将“法律进社区”的开展情况列入村(社区)驻点律师、“老娘舅”调解员考核制度,将法律进社区的推进情况纳入镇(街、园区)、单位“六五”普法工作考核内容和任务分解。建立普法志愿者激励机制,开展海陵普法达人评选,对评选上的普法达人给予一定奖励,进一步激发普法志愿者的工作热情和激情,吸引更多的专业人士、热心人士投身普法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征求意见阶段(5月)。借助各类平台,发放《调查问卷》,广泛征求各界群众对“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汇总、研判、分析,明确“法律进社区”活动的方向和目标。
(二)动员部署阶段(6月)。进行面上动员部署,印发《关于海陵区“法律进社区”项目的实施方案》,引导各镇(街、园区)、各部门单位根据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措施。
(三)招标投标阶段(7月上旬)。拿出10个项目,针对镇(街、园区)进行项目招投标,对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签订中标合同。
(四)全面推进阶段(7月上旬—10月)。各镇(街、园区)、各部门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和序时进度,全面组织推进,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法宣办适时跟进督查。
(五)检查考核阶段(11月份)。区法宣办结合2014年“六五”普法工作检查对各镇(街、园区)、各部门单位“法律进社区”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招标项目的完成情况,群众的普法参与度和满意度等。
(六)总结表彰阶段(12月份)。各镇(街、园区)、各部门单位要及时发现“法律进社区”的先进典型,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法宣办将做根据检查考核情况,按照评先标准,严格申报程序,推荐产生“法律进社区”工作先进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法律进社区”工作是“法律六进”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六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各镇(街、园区)、各部门单位要把“法律进社区”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组建工作班子,抓好工作落实,协调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加强协调,有序推进。本次活动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由区委宣传部、区法治办、区法宣办、区司法局等部门负责面上的协调指导,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镇(街、园区)、村(社区)为“法律进社区”的实施主体,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法律进社区”工作。条块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以块为主,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在各级网站、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加大“法律进社区”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和参与该项工作。要切实重视和加强典型的挖掘、培养,放大示范效应,打造普法品牌,为下一阶段普法工作积累经验、探求路径,把“法律六进”工作引向更深的层次、更广的领域。
各市(区)委宣传部、依法治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区)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宣传部、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医药高新区司法分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泰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中争创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市的工作要求,现将《泰州市“法律六进”长效机制创建延伸工程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泰州市委宣传部 泰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泰州市司法局 泰州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29日
泰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4年7月29日印发 |
泰州市“法律六进”长效机制
创建延伸工程实施意见
为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大力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着力推动“法律六进”各项目标任务向社会各领域渗透、向社会各层面延伸,在实践中探索形成“法律六进”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法制宣传教育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能力,推进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市创建和法治泰州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贴群众实际法律需求,以“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共建法治泰州”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律六进”长效机制创建工程,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在广大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干部群众中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观念,切实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社会各领域各层面的实施,为我市推进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争创全省转型升级示范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普治并举的原则。坚持民主与法制相统一,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并重、守法与依法维权并重的方针,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过程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实现学用结合、学用相长,深入推进社会各项事业依法治理。
——坚持扎根基层的原则。深刻理解法治建设对于推进基层普法依法治理的要求,牢固树立法治为民、普法惠民的理念,进一步推动普法资源向村居、企业、工地等基层一线单位集聚,用法治凝聚共识,让守法成为习惯。
——坚持协同推进的原则。突出顶层设计、整体谋划,突出分类指导、分层推进,突出项目为先、联动发展,坚决部署和落实好各项任务。
——坚持多元参与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公益为辅相互结合、兼容并济的普法之路,大力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公益化水平,推动形成促进法制宣传教育持久深入开展的良好机制。
——坚持试点先行的原则。在具备工作条件和基础的地区和单位先行试点,积极探索“每一进”的具体路径和方法,逐步扩大工作经验,促进形成适用于各地各部门各行业普法工作持续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基本方法。
——坚持创新发展的原则。用发展的思维总结把握“法律六进”长效机制创建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创新理念,丰富内容,改进手段,完善机制,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充满活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法律六进”长效机制创建工程,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着力丰富和完善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高广大公务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培养和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引导广大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到2015年,形成组织健全、机制完善、协同有力、运行有序、富有成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体系,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社会知晓率、满意率分别达到96%、90%,全民法律素质明显提高,法治实践活动更加深入,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城市创建基础更加扎实。
三、目标任务及试点单位
(一)积极推进“法律进社区”长效机制创建,不断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发展。通过加强社区普法工作,使广大居民群众不断增强学法守法用法、民主参与、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和履行公民义务和依法维权的自觉性,维护社区安全稳定,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1.结合社区实际,研究制定社区工作者学法长效工作制度,确定内容形式,并认真实施,抓好落实。采取社区“两委会”集中学习、以会代训、法制报告和自学等办法,充分利用和发挥居住在社区的各类法律人才资源作用,通过组织宣讲辅导、报告讲座、座谈交流及其他为社区工作者接受的形式,提高社区工作者组织开展普法活动的水平。
2.要充分发挥社区法制宣传阵地作用,重视利用和充分发挥社区律师工作站、现代远程教育网、法制学校和互联网、广播、报刊、宣传栏等阵地载体,运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及时普及法律知识。充分发挥社区警务、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物业管理等骨干力量的作用,通过开展法律服务咨询活动、发放法律服务惠民卡等形式为社区工作者和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涉法事务代理、民间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便民法律服务,在服务中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3.要建立和发挥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作用,通过多种渠道,整合利用以政法、教育、工青妇和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五老”人员以及其他热心和有志于法制宣传教育的各类人员,建立起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加强组织和学习培训,充分调动和发挥志愿者的积极性,面向社区工作者和社区居民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并积极提供法律服务。
4.要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探索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新途径,实现“六个一”:每个社区要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并及时更新;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图书数量、种类及使用情况达到省有关要求;建立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并积极鼓励和扶持社区普法社团组织建设;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社区广场法制宣传主题活动;因地制宜建设一个法治文化阵地(长廊、广场、游园等)。通过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切实增强社区居民法治意识,全面促进社区居民自治,推动社区法治建设。
5.要切实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注重培养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的观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工单位和辖区的责任,大力推进“法律进工地”活动。
6.要结合“平安社区”等创建活动,开展群防群治活动,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和各种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全面控制和努力排除各种不安全隐患,预防重大刑事和治安案件,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社区居民安居乐业。
牵头试点单位:海陵区司法局、海陵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
(二)积极推进“法律进机关”长效机制创建,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各地各部门要紧扣构建法治建设先导区这一目标任务,引导全体公务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做尊崇法律、运用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模范,带动全社会学法用法守法护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要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公务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强化宪法和宪法相关法以及新颁法律法规的学习。要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及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实施。
2.要着力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坚持完善人大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认真落实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全面深化年终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定期对领导干部、公务员完成年度或阶段性学法情况、法律知识考试情况和遵纪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3.全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每年安排一定时间集中学法,行政执法机关公务员集中学法时间每年不得低于60学时,并撰写学法笔记、心得或论文,增强学习效果。坚持自学为主的方法,结合领导干部、公务员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通过党校轮训、专题研讨、菜单式选学、网络培训等形式组织开展学法,党校(行政学院)要把法律知识教育纳入主体班培训课程,一个月(含一个月)以上的进修班或培训班,专修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少于8课时;两个月(含两个月)以上的进修班或培训班,法制培训要形成教学单元或系列,时间不少于16课时;其他班次要根据不同的类别和学员特点,安排相应的法制学习内容和课时。
4.要大力开展机关法治文化建设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考试、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法治论坛、法治书画作品展、法治文艺演出等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通过开办专栏、专刊、专题节目等,不断拓宽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的渠道和空间。
5.要加大各级机关执法水平的考核力度,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促进各级机关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牵头试点单位:姜堰区司法局、姜堰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
(三)积极推进“法律进学校”长效机制创建,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要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
1.要深入开展“法治校园”创建活动,加强与各级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建立学校普法联络员情况通报、学习培训、交流研讨等工作制度,实现普法资源共享、信息渠道畅通,不断提升协调指导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能力水平。
2.要扎实开展“法律进课堂”工作,巩固完善课堂教育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教学大纲规定的法制教育计划,确保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四落实”,真正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融入课堂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各级各类学校每学年法制教育的内容在思想品德课程中不少于10%,加大法律知识在各类考试中的分值比重,切实增强以考促学的实际效果。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法制课师资力量建设,选派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有法学基础或爱好的优秀教师担任法制课老师,同时切实加大法律知识在教师资格考核、岗位职称评定中的比重,不断提升法制课教师的法律素质。要不断扩大以从事法律工作的专业人员和高校法律专业大学生为主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队伍作用,努力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素质较高、覆盖面广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队伍。
3.要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通过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等活动,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要重视校园周边治理、认真整治校园周边的网吧、游戏厅、歌舞厅、酒吧等娱乐场所和违法经营的商业摊点,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4.积极开辟青少年法制教育“第二课堂”,通过举办模拟法庭、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演出、法制图片展览等互动性、趣味性强的活动,不断增强青少年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要把传统媒体与手机、微博、QQ等新兴媒体紧密结合,将法治元素与时尚、艺术的元素融合起来,不断提升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感染力。要依托“青少年维权岗”、“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等载体,把青少年法制宣传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有机结合起来,引导青少年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要大力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打造具有地方区域特色、配套设施齐全、教育内容丰富的青少年法治实践场馆,使广大青少年在法治体验中快乐学法、健康成长。
牵头试点单位:高港区司法局、高港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
(四)积极推进“法律进企业”长效机制创建,不断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等工作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推动企业学法工作制度化、正常化,确保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1.要将法律知识纳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各类培训内容之中,使法律知识学习常态化和制度化。要通过举办专门的法制培训班、依法治企诚信经营经验交流会、各类法制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不断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提供集中学法用法的机会和平台。
2.要在企业内部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征文评比、法治成果巡展、法制文艺创作演出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不断掀起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新高潮。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辟企业普法专栏、刊播企业普法案例、宣传企业普法典型、交流企业普法经验等,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3.各级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把自学法律知识作为提高法律素养的重要途径,制定学法计划、科学安排时间,持之以恒地把法律知识融入到生产、生活全过程,尤其要紧密联系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法律实际问题,强化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努力增强学以致用的实际效果。
4.要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与企业法治实践有机结合,依法建立健全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等各个环节,积极开展依法治企活动,促进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5.要探索建立完善企业学法用法评估体系,具体量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成效的各项指标,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科学系统地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进行考试考核,把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作为激励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业绩的重要依据之一。
牵头试点单位:靖江市司法局、靖江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
(五)积极推进“法律进乡村”长效机制创建,不断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要进一步突出农村基层干部学法,采取有效措施着力优化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轮训,大力实施村居法制副主任工作,积极推进在每个行政村“两委”干部中培养一名熟悉法律的兼职法制干部。建立健全村级事务决策法律咨询制度,提高“两委”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使其成为农民学法用法的带头人和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实施者。
2.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普法网络建设,积极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培养,基本形成“学法中心户”网络体系。充分利用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农村广播网站等平台优势,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的投入,提高现有阵地的利用程度,推进每个乡镇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司法行政工作站,每个居民小组或者自然村建立一个普法宣传服务点,为农民学习法律知识、获取法律服务提供稳定便利的场所。积极发挥大学生村官、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专业优势,定期开展针对农民群众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加快推进法律服务进村镇、进社区进程,努力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配备全覆盖。
3.要进一步构建农村法治文化十分钟服务圈,按照“一地、一特色、一品牌”的要求,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场馆、中心、长廊、景观,85%以上的乡(镇、街)和村(社区)建有法治文化公共设施。鼓励和扶持农村法制文艺队伍建设,开展好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基层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发挥农村广播电视、移动通信等媒体的作用,通过开辟学法专栏,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努力建设一批农村法制宣传精品节(栏)目。
4.要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扎实推进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实现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促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依法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障村民自治组织依法行使职权。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加强农村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教育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表达利益诉求,及时化解农村各种矛盾和纠纷,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牵头试点单位:兴化市司法局、兴化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
(六)积极推进“法律进单位”长效机制创建,不断提高行业普法依法治理水平。
各行业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努力使之常态化、制度化,做到“五有”: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业绩考核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各行业各单位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要积极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学法用法工作,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增强广大职工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依法维权的意识。要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依法建制、依法管理。各单位应通过公示牌、宣传册、开放日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医院、车站、影院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在流动密集的地点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并积极运用电子显示屏、LED大屏等传播媒介开展法制宣传。
牵头试点单位:泰兴市司法局、泰兴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医药高新区司法分局、医药高新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
四、活动步骤
泰州市“法律六进”长效机制创建延伸工程从2014年3月启动,至2015年9月结束。具体步骤如下:
(一)启动阶段(2014年3月—5月)。各市(区)结合实际,明确主题,精心制定本地区实施“法律六进”长效机制创建实施方案,逐级传达、逐级动员,确保宣传发动到位,为创建工程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奠定基础。
(二)试点阶段(2014年6月—11月)。各市(区)根据实施方案,全面深入开展“法律六进”长效机制创建延伸工程。市司法局、市法宣办会同相关部门下发《泰州市“法律六进”长效机制创建延伸工程实施意见》,并在泰州司法行政网、泰州普法网开辟专栏,对各市(区)开展专题活动进行集中宣传。试点阶段结束前,由各市(区)司法局提出结题申请,市司法局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各承担项目进行验收(具体情况见项目考核)。
(三)推广阶段(2014年12月—2015年5月)。在加强项目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在全市推广优秀项目,放大典型效应,形成具有泰州特色的普法之路。
(四)总结阶段(2015年6月—9月)。进一步深化创建工作经验,各地各部门对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总结,认真提炼推广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力争通过创建活动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在社会各层面各领域落户生根。
五、试点项目考核
各市(区)司法局、法宣办根据项目完成的进度及质量在11月15日之前(进度快、质量好的市(区)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前)向市司法局、市法宣办提出结题申请(项目结题申请表见附件),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对达不到考核要求的项目退回结题申请(原则上不少于20%的比例),对达到考核要求的视项目完成质量给予1万—3万元的奖励。项目考核共分三个环节,具体是:
(一)初 评。由各市(区)司法局、法宣办向市司法局、法宣办提出申请,并提交PPT汇报材料(或视频汇报片)及相关佐证材料。市法宣办根据“法律六进”的“每一进”目标任务、方案计划及长效机制完成情况进行初核,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的项目提交复评环节。
(二)复 评。由市司法局、市法宣办会同相关部门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在听取各市(区)创建工作汇报的基础上,深入到有关现场查看工作成效,提出奖励建议名单。
(三)终 审。汇总考评情况,向市司法局党组汇报总体情况,最终确定项目考核奖励名单。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六进”长效机制创建工程的重要意义,将其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强化保障,落实责任。各地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积极主动作为,保证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市级有关部门与各市(区)要加强相互对接,整合资源,采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方式,统筹推动活动开展。
(二)精心组织,积极创新。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善于找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找准服务中心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找准法治建设的热点、难点,找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注点、期盼点,找准与其他业务工作的契合点,全面优化法制宣传教育的体制机制、内容载体和方法途径,寻求特色发展之策、品牌发展之路。着力探索通过市场运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能作用,健全完善目标管理、信息反馈、考核评价和激励推进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增强工作刚性,强化面对面指导,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协同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形成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善于分析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善于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项目实施方案,及时总结宣传推广经验典型,以点带面,集聚裂变,在制度建设、机制完善、强化保障、资源整合等方面取得突破,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的质量。
(四)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地党委宣传部门要支持“六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强化对“法律六进”长效机制创建工程舆论宣传保障,充分利用各种新兴媒体和传统媒体,切实做好对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宣传活动的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努力扩大活动影响力,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海陵区关于“法律进社区”实施方案
2.姜堰区关于“法律进机关”实施方案
3.高港区关于“法律进学校”实施方案
4.靖江市关于“法律进企业”实施方案
5.兴化市关于“法律进乡村”实施方案
6.泰兴市“留守儿童法制驿站”实施方案
7.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关于“法律进单位”实施方案
8.泰州市“法律六进”长效机制创建延伸工程试点项 目结题申请表
附件1
海陵区关于“法律进社区”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海陵区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年-2015年)》,构建“法律六进”的长效机制,切实推动普法向全社会更广领域、更多行业、更深层次延伸覆盖,切实服务群众法治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制定“法律进社区”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的要求,以民意需求为导向,区、镇(街、园区)、村(社区)三级联动,结合“法润泰州春风行动·普法惠民村村行”,开展“法律进社区”主题活动,增强基层干部和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二、活动目标
重点面向全区的57个社区,辐射到70个村(涉农社区),通过建立普法队伍,组织各类活动,构建普法平台,健全各项机制,提供各类便民惠民利民的法律服务,满足群众的法治需求,切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形成“法律进社区”的长效机制。
三、活动措施
(一)建立“法律进社区”的普法队伍
建立一支涵盖普法联络员、法律明白人、法律专家、调解员、大学生村官、调解员、律师、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村长等在内的普法专兼职队伍,构建社会广泛参与的普法机制。一是提升普法专业队伍的能力和水平。完善普法联络员、信息员的反馈、交流、培训机制,下发简洁明了、操作性强的《法律进社区工作实践要点》,通过普法志愿者的舆情汇总,将群众需求及普法效果及时反馈到镇(街、园区)及区法宣办。二是进一步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成立普法志愿者名库,包括司法执法专业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院校师生、法律明白人、大学生村官、律师、调解员等,采取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志愿者开展法律咨询、法制讲座、赠送书籍、法制征文、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文化书画作品展等服务群众的法制宣传活动。按照区域建立志愿者和社区定点联系制度,发挥驻社区定点律师、村(社区)老娘舅调解员的积极作用。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的管理和指导,完善登记激励机制,适时给予奖励。三是开展全区“普法达人”宣传、评选和表彰。与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合作搭建寻访平台,通过推荐和自荐的途径寻访、报道“百姓法律名嘴”、“老娘舅”调解员、“小小普法员”、执法人员等各行业的普法达人,动员全社会关注身边的普法人、普法事,引导更多的人参与普法工作,评选结束后,在各类媒体平台上开展海陵普法达人秀的展播、宣传,凝聚起全社会对普法工作的兴趣和共识。
(二)开展“法律进社区”的各项活动
通过开展各类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活动,进一步增强普法的影响力和针对性。一是开展群众需求评估调查。建立健全群众法治需求调查、分析、研判机制,充分利用“12348”平台、海陵司法行政网站、海陵普法微信、微博、《泰州日报》等民意反馈渠道,发放《“六五”普法调查问卷》,广泛征求群众、企事业单位、相关单位部门等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总结归纳群众对法治文化阵地的效能评价、普法活动的意见建议、新媒体普法机制、社会力量参与普法机制等重要议题的反馈意见,从而进一步明确“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方向和内容。二是开展基层群众法治文化活动。引导群众从普法对象变为普法的参与者和主力军,以镇(街、园区)、村(社区)为主体,按照序时进度表,每个镇(街、园区)每个月开展1-2次以群众为参与主体的民俗法治文化节、法制文艺演出、银发普法宣传队、“百姓名嘴”说法、“法制半日谈”、“一站到底”法制知识竞赛等“法趣生活”群众法治文化活动,用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活动充分调动群众普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开展法治文化阵地游活动。以区法宣办为实施主体,镇(街、园区)、村(社区)积极配合,做优“法伴漫游”法治文化自助游品牌,编印《“法润海陵”法治文化自助游指南》,推广法制主题公园游、民俗法治文化游、青少年法治文化游等三条“法伴漫游”法治文化自助游路线,通过旅行社、海陵普法微信、微博、网站及报纸等向社会各界推荐,结合“学法微信有礼”和“六五”普法问卷调查活动,引导群众参观法治文化阵地,进一步增加群众学法的参与度和积极性。四是开展主题法治文化活动。各部门单位、各镇(街、园区)、村(社区)在“3.5”、“3.8”、“3.15”、“6.26”、“12.4”等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期间,组织开展“普法服务三进社区”、“百场法制宣传班车进社区”等形式多样的系列普法活动。五是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针对文明城市创建、老小区改造等热点问题,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与群众面对面,通过民主恳谈会、民主议事会等形式,反映民情,沟通民意,化解矛盾,引导基层群众合法表达诉求,进一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六是开展综合法律服务活动。加强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等工作的衔接融合,成立由律师、调解员、公证员组成的惠民工作队,开展“特困家庭受关爱,法援服务进万家”活动,利用村(社区)律师工作站、调委会、法律便民服务站等开展活动,实现法制宣传与其他司法工作的有效衔接,形成配套、联动的法律服务机制。
(三)搭建“法律进社区”的载体平台
通过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建立网络平台、开展作品创作,构建全面覆盖的普法体系。一是打造一批精品普法阵地。各(镇街、园区)、各单位部门进一步加强合作,启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十大项目:启动杨桥小学交通法规一个法治文化校园,升级九龙姚家、苏陈西石羊两个民俗法治文化广场,建设罡杨外来务工人员集散区、罡杨股份公司、泰州中石化三个法治文化企业、新建城北渔行、九龙界沟、城西森森、城南新胜四个法治文化社区,实现镇(街、园区)法治文化公共设施覆盖率达100%。二是建立普法宣传网上网下实践平台。绘制公共法律服务手绘地图,升级海陵网上律师讲堂、海陵普法微博、普法微信,举办微信“学法有礼”、“微视随手拍”等活动,运用“指尖上的普法平台”,传播网络普法正能量。发挥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普法优势,继续办好泰州日报普法之窗等精品栏目,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三是推进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建立法治文化作品专家资源库,吸引文化专家、法学专家参加作品创作活动。组织民间法治文艺团队创作演出,引导、组织民间表演艺术团体搜集、整理、编排系列法治文艺节目,发挥海陵区“银发法制文艺演出队”的传统优势,以政府支持、群众受益的方式,组建海陵区民间法制文艺演出队,在村(社区)开展“法治文艺演出基层行”巡回演出,鼓励各镇(街、园区)结合自身实际组织专业文艺团体、群众文艺团体队伍,深入农村田间、地头和村(居)演出。组织编印《家庭普法小常识》、漫画口袋书等一批图文并茂的普法教材,发放给群众。
四、工作制度
抓好顶层设计、建立项目招投标、部门联动、考核激励等相关制度,构建“法律进社区”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群众需求研判制度。建立群众法治需求调查、分析、研判制度,畅通报纸、网站、微信、微博等民意反馈渠道,发放调查问卷,总结归纳各界群众对法治文化阵地的效能评价、普法活动的意见建议等议题的反馈意见,并加以研判、分析,从而明确工作方向和目标。
(二)项目招标制度。拿出10个项目对镇(街、园区)进行招标,投标后,择优选用,发放中标通知书,签订中标合同,在项目进展过程中,及时跟进,确保取得实效。
(三)部门联动制度。进一步整合各类资源,发挥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加强区、镇(街、园区)、村(社区)的三级联动,建立法制宣传一体化推进、多部门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区共建、全民共享的大宣教格局。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法律六进”工作情况和问题。二是建立活动预报制度,各镇(街、园区)、各成员单位每季度上报一次本季度“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活动情况以及下季度工作安排。三是建立社情汇总制度,根据群众法治需求的反馈,及时汇总上报。
(四)定期活动制度。各镇(街、园区)每双月开展一次、相关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律进社区”活动,活动形式、活动内容、活动人数自定,并及时整理活动记录存档,确实有效地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
(五)激励考核制度。完善激励考核机制,针对不同对象制定不同的激励考核制度。完善原有的考核机制,将“法律进社区”的开展情况列入村(社区)驻点律师、“老娘舅”调解员考核制度,将法律进社区的推进情况纳入镇(街、园区)、单位“六五”普法工作考核内容和任务分解。建立普法志愿者激励机制,开展海陵普法达人评选,对评选上的普法达人给予一定奖励,进一步激发普法志愿者的工作热情和激情,吸引更多的专业人士、热心人士投身普法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征求意见阶段(5月)。借助各类平台,发放《调查问卷》,广泛征求各界群众对“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汇总、研判、分析,明确“法律进社区”活动的方向和目标。
(二)动员部署阶段(6月)。进行面上动员部署,印发《关于海陵区“法律进社区”项目的实施方案》,引导各镇(街、园区)、各部门单位根据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措施。
(三)招标投标阶段(7月上旬)。拿出10个项目,针对镇(街、园区)进行项目招投标,对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签订中标合同。
(四)全面推进阶段(7月上旬—10月)。各镇(街、园区)、各部门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和序时进度,全面组织推进,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法宣办适时跟进督查。
(五)检查考核阶段(11月份)。区法宣办结合2014年“六五”普法工作检查对各镇(街、园区)、各部门单位“法律进社区”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招标项目的完成情况,群众的普法参与度和满意度等。
(六)总结表彰阶段(12月份)。各镇(街、园区)、各部门单位要及时发现“法律进社区”的先进典型,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法宣办将做根据检查考核情况,按照评先标准,严格申报程序,推荐产生“法律进社区”工作先进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法律进社区”工作是“法律六进”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六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各镇(街、园区)、各部门单位要把“法律进社区”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组建工作班子,抓好工作落实,协调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加强协调,有序推进。本次活动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由区委宣传部、区法治办、区法宣办、区司法局等部门负责面上的协调指导,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镇(街、园区)、村(社区)为“法律进社区”的实施主体,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法律进社区”工作。条块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以块为主,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在各级网站、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加大“法律进社区”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和参与该项工作。要切实重视和加强典型的挖掘、培养,放大示范效应,打造普法品牌,为下一阶段普法工作积累经验、探求路径,把“法律六进”工作引向更深的层次、更广的领域。
海陵区“法律进社区”项目计划表
序号 | 实施 步骤 |
序时 进度 |
工作措施 | 活动 地点 |
责任 部门 |
1 | 征求 意见 阶段 |
5月 | 发放《“六五”普法问卷调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群众的意见建议。归纳总结社会各界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明确“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方向和内容,完善《关于海陵区“法律进社区”项目的实施方案》。 | 区委宣传部、 区法治办、 区法宣办 |
|
2 | 动员 部署 阶段 |
6月 | 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各镇(街、园区)、各部门单位进行面上的动员部署,引导各镇(街、园区)、各部门单位制定相关工作方案。 | 各镇(街、园区)、 各部门单位 |
|
3 | 项目 招标 阶段 |
7月 | 拿出10个项目对各镇(街、园区)就“法律进社区”项目进行招投标,召开招标会,签订中标合同。 | 区委宣传部、区法治办、区法宣办、区司法局 | |
4 | 全面 推进 阶段 |
4月底-6月 |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社区专项宣传活动。系列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就业创业等方针、政策。 | 各村(社区) | 区人社局 |
5月-6月 | 宣传争议调解系列活动。观摩劳动争议调解现场观摩会。 | 各村(社区) | 区总工会 | ||
5月-6月 | 信访宣传月系列活动,宣传国务院《信访条例》、《江苏省信访条例》、《集会游行示威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 | 各村(社区) | 区信访局 | ||
5月-6月 | 结合文明城市创组织工作人员走进社区,开展法律讲堂活动,党员干部走访结对帮扶对象,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 城南街道 沁莲社区 |
区经信委 | ||
5月-6月 | 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利用横幅、电子滚动屏、宣传栏、厂报开展《国家安全法》《知识产权法》以及与企业安全生产及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 海阳化纤厂、吉泰毛纺厂、乐金电子厂 | 区经信委 | ||
5月-6月 |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社区活动,设立咨询台,分发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小册子,答复群众相关疑问。 | 城东街道 育才社区 |
区食药监局 | ||
5月-6月 | 在海陵有名的论坛网站开设“海陵网安”版块,从源头上减少利用互联网实施诈骗、盗窃等案件的发生。 | 公安海陵 分局 |
|||
6月 | “三下乡”菜单式服务,送法进京泰路街道. | 京泰路街道 | 区委宣传部 | ||
6月 | 发倡议书、宣传单等各种材料进行禁毒宣传。 | 城东街道 东安社区 |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
6月-8月 | 向社区群众宣传法律知识(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等)。 | 城西街道景光社区 | 质监海陵分局 | ||
6月27日 | 对全区重点危化品监管企业进行危险化学品监管的法律法规宣传 | 镇(街、园区) | 区安监局 | ||
6月 |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系列活动 | 镇(街、园区) | 区安监局 | ||
7月 | 结合纪念建党93周年活动,为结对共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 城西街道 森南社区 |
区审计局 | ||
7月5日 | 开展“百姓城管”活动。宣传城市垃圾处理、小区环境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分发《百姓城管为民手册》。 |
城北街道 花园社区 |
城管海陵分局 | ||
7月 | “三下乡” 菜单式服务,送法进城西街道。 | 城西街道 | 区委宣传部 | ||
7月-8月 | 开展全区“普法达人”宣传、评选和表彰。与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合作搭建寻访平台,通过推荐和自荐,报道“百姓法律名嘴”、“老娘舅”调解员等各行业的普法达人,凝聚社会对普法工作的兴趣和共识。 | 区法宣办 各镇(街、园区) 各单位部门 |
|||
6月-10月 | 各镇(街、园区)按照中标项目及序时进度,组织开展法治文化活动。招标项目有:民俗法治文化节、 “百姓名嘴”说法、法制文艺演出、“一站到底”法制知识竞赛、法治书画展、青少年法制书法培训、法制猜谜等十项活动。 | 各村(社区) | 各镇(街、园区) | ||
6月-10月 | 各单位部门、各镇(街、园区)在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期间开展系列活动。“6.26”禁毒法制宣传,“11.9”消防宣传,“5.12”防灾减灾日,“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7-8月份组织青少年法制培训。 | 各村(社区) | 区法宣办 各镇(街、园区) 各单位部门 |
||
6月-10月 | 联合相关单位部门组织“普法服务三进社区”及“百场法制宣传班车”等系列活动30场次。 | 各村(社区) | 区法宣办 各镇(街、园区) 各单位部门 |
||
9月 | 开展“法在身边微视随手拍”,更多的群众了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发挥网络普法的积极作用。 | 区法宣办 | |||
9月 |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 | 城东街道 窑头村 |
区食药监局 | ||
10月 | “三下乡” 菜单式服务,送法进苏陈镇。 | 苏陈镇 | 区委宣传部 | ||
10月1日 | 纪念《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七周年,宣传物业管理法律知识。 | 城东街道 东风社区 |
城管海陵分局 | ||
11月份 | “三下乡” 菜单式服务,送法进城东街道。 | 城东街道 | 区委宣传部 | ||
全年 | “卡通警察”上岗站高峰。卡通警察将在社区和民警一起站高峰岗,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接受群众求助报警、求助及工作预约。 | 公安海陵分局 | |||
全年 | 开展平安义工全警交联活动。通过对平安义工的交联活动,进一步壮大法制宣传队伍。 | 公安海陵分局 | |||
全年 | 系列消防安防宣传。对各居民区、沿街店铺,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公众自防自救能力。 | 公安海陵分局 | |||
全年 | 发动各镇街、园区、系统团组织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牧院志愿者宣传队做循回宣传。 | 有关村、社区 | 团区委 | ||
全年 | “巡回检察服务车”进社区,进行法律宣传,犯罪预防、社区矫正等宣传,发放居民联系卡。 | 有关村、社区 | 区检察院 | ||
5 | 检查考核阶段 | 11月 | 结合2014年“六五”普法工作检查对各镇(街、园区)、各部门单位“法律进社区”情况进行检查。 | 区委宣传部、区法治办、区法宣办、区司法局 | |
6 | 总结表彰阶段 | 12月 | 根据中标合同,根据检查考核情况,按照评先标准,严格申报程序,评选“法律进社区”工作先进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 区委宣传部、区法治办、区法宣办、区司法局 |
附件2
姜堰区关于“法律进机关”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六五”普法规划,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法律素养,建立“法律进机关”活动的长效运行机制。按照泰州市司法局“法律六进”长效机制创建延伸工程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法律进机关”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法律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一系列讲话精神,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主题,教育引导机关干部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不断强化机关工作人员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提高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形成浓厚的机关法治文化氛围,为推进全区法治化建设进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机关法治文化建设成效显著。借助姜堰深厚的文化底蕴,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加大法治文化建设力度,丰富法治文化产品创作,法治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形成一批有影响有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
——机关法治实践更加深入。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明显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的实践更加深入持久。
——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明显增强。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三、主要对象和内容
(一)深入推进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切实提高全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深入推进全区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以提高全区机关公务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为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四、活动时间
从2014年2月起至2014年12月底结束。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4年2月至2014年4月)。
重点工作:一是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法律进机关”的工作底数。二是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法律进机关”实施方案和具体步骤,明确工作重点,进行任务分解。三是下发“法律进机关”活动通知。四是培训骨干,落实组织、宣传和发动等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5月至2014年11月)。
重点工作:一是根据“法律进机关”活动安排,按照序时进度抓好各项活动的落实。二是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和评比。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阶段(2014年12月)。
重点工作:活动期间及时发现“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
六、具体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活动期间成立由区委宣传部、党校、法治办、法宣办、人社局、司法局为成员的区“法律进机关”活动领导小组。
时间安排:5月初,以区委宣传部和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名义发文成立“法律进机关”活动领导小组。
(二)法治文艺汇演。文广新局创作一批反映公务员学法用法、缺乏法律知识酿成后果的文艺节目,并组织汇演;利用“激情三水”平台,组织“送法进机关”专场法治文艺演出。
时间安排:7月初文广新局组织原创文艺节目汇演,10月份在党校礼堂组织“激情三水”“送法进机关”专场法治文艺演出。
(三)旁听案件庭审。区法院根据庭审安排,组织公务员旁听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
时间安排:根据区法院的庭审时间安排定。
(四)法治书画巡回展。法宣办牵头在区文化馆、镇(区)、机关部门开展法治书画巡回展。
时间安排:5月份区文广新局准备作品,7月份开始巡回展览。
(五)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区委组织部根据时间安排,及时组织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时间安排:根据区委组织部拟提拔干部的时间安排确定。
(六)发送学法短信。利用移动短信平台不定期向“政务通”用户发送涵盖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的短信息,在潜移默化中传输法治观念。
时间安排:5月-12月司法局组织,每月1-2次。
(七)讲师团宣讲进机关。区委宣传部组织区“六五”普法讲师团深入镇(区)、机关、部门开展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论述,以及《宪法》、《公务员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保法》、《劳动合同法》等知识的巡回宣讲活动。
时间安排:6月-9月,区委宣传部组织讲师团巡回宣讲,对机关工作人员有针对性的培训,覆盖16个镇(区)、区级机关各个部门。
(八)法律知识竞赛。法宣办会同人社局面向全区公务人员组织法律知识竞赛。
时间安排:9月份开始准备试题并宣传发动,11月份在全区组织开展。
(九)编印赠送法律书籍和光碟。1、法宣办将区委党校《学习》杂志《“六五”普法园地》中领导干部学法心得交流文章汇编成册,发放至镇(区)、部门;2、法宣办编印每月一期的面向全区四套班子领导及机关主要负责人的《领导干部学法专刊》;3、人社局、司法局、农委、环保局、药监局、安监局、教育局向镇(区)、机关部门赠送《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人民调解实用手册》、《行政许可法》、《义务教育法》、《环保法》等“六五”普法丛书和光碟。
时间安排:法宣办在5月份将交流文章汇编成册,9月份发至镇(区)、部门;《领导干部学法专刊》每月一期;人社局、司法局、农委、环保局、药监局、安监局、教育局等16个部门6月份准备书籍,8月份将书籍送至镇(区)、机关部门。
(十)建立学法阵地。1、区委宣传部在《姜堰日报》“老单说法”专栏中专题解读《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等行政法律法规;2、各镇(区)、部门利用区领导干部学法网校平台,确保每名公务员每年参加网校在线浏览学习不少于50次,并完成规定的试题测试;3、区委党校利用《学习》杂志开辟的“六五”普法园地,为各镇(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不间断撰写心得体会提供交流平台;4、法宣办利用“姜堰司法”公众微信平台,有针对性地进行依法行政法律法规的宣导。
时间安排:5月-12月《姜堰日报》“老单说法”专栏每月3期;领导干部学法网校学习5月至12月;《学习》杂志“六五”普法园地每2个月出一期。
(十一)学法用法先进评比。区委宣传部、法宣办、人社局组织开展“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评比活动。
时间安排:区委宣传部、法宣办、人社局9月份开始宣传发动,12月份按照评先标准推荐产生并进行表彰。
七、长效机制
活动期间,要积极抓好顶层设计,将“法律进机关”的有关形式和内容用制度加以固定,建立活动的长效运行机制,并予以延伸。形成(1)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2)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3)公务员网上学法;(4)领导干部法制讲座;(5)领导干部述法;(6)普法讲师团镇(区)、部门巡回宣讲;(7)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8)公务员学法培训等八项制度,使“法律进机关”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八、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镇(区)、区级机关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把“法律进机关”作为“六五”普法活动的重要载体,摆上议事日程,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树立典型。各镇(区)、区级机关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及时总结宣传“法律进机关”的先进经验和典型,通过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法律进机关”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做好总结,表彰先进。各镇(区)、区级机关各部门要大胆探索“法律进机关”活动的新形式,不断总结、推广“法律进机关”活动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年终考核时予以表彰奖励。
(四)精心组织,形成方案。各镇(区)、区级机关各部门要对照《姜堰区“法律进机关”项目计划表》,各项活动要形成详细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姜堰区关于“法律进机关”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六五”普法规划,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法律素养,建立“法律进机关”活动的长效运行机制。按照泰州市司法局“法律六进”长效机制创建延伸工程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法律进机关”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法律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一系列讲话精神,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主题,教育引导机关干部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不断强化机关工作人员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提高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形成浓厚的机关法治文化氛围,为推进全区法治化建设进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机关法治文化建设成效显著。借助姜堰深厚的文化底蕴,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加大法治文化建设力度,丰富法治文化产品创作,法治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形成一批有影响有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
——机关法治实践更加深入。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明显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的实践更加深入持久。
——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明显增强。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三、主要对象和内容
(一)深入推进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切实提高全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深入推进全区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以提高全区机关公务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为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四、活动时间
从2014年2月起至2014年12月底结束。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4年2月至2014年4月)。
重点工作:一是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法律进机关”的工作底数。二是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法律进机关”实施方案和具体步骤,明确工作重点,进行任务分解。三是下发“法律进机关”活动通知。四是培训骨干,落实组织、宣传和发动等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5月至2014年11月)。
重点工作:一是根据“法律进机关”活动安排,按照序时进度抓好各项活动的落实。二是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和评比。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阶段(2014年12月)。
重点工作:活动期间及时发现“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
六、具体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活动期间成立由区委宣传部、党校、法治办、法宣办、人社局、司法局为成员的区“法律进机关”活动领导小组。
时间安排:5月初,以区委宣传部和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名义发文成立“法律进机关”活动领导小组。
(二)法治文艺汇演。文广新局创作一批反映公务员学法用法、缺乏法律知识酿成后果的文艺节目,并组织汇演;利用“激情三水”平台,组织“送法进机关”专场法治文艺演出。
时间安排:7月初文广新局组织原创文艺节目汇演,10月份在党校礼堂组织“激情三水”“送法进机关”专场法治文艺演出。
(三)旁听案件庭审。区法院根据庭审安排,组织公务员旁听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
时间安排:根据区法院的庭审时间安排定。
(四)法治书画巡回展。法宣办牵头在区文化馆、镇(区)、机关部门开展法治书画巡回展。
时间安排:5月份区文广新局准备作品,7月份开始巡回展览。
(五)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区委组织部根据时间安排,及时组织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时间安排:根据区委组织部拟提拔干部的时间安排确定。
(六)发送学法短信。利用移动短信平台不定期向“政务通”用户发送涵盖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的短信息,在潜移默化中传输法治观念。
时间安排:5月-12月司法局组织,每月1-2次。
(七)讲师团宣讲进机关。区委宣传部组织区“六五”普法讲师团深入镇(区)、机关、部门开展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论述,以及《宪法》、《公务员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保法》、《劳动合同法》等知识的巡回宣讲活动。
时间安排:6月-9月,区委宣传部组织讲师团巡回宣讲,对机关工作人员有针对性的培训,覆盖16个镇(区)、区级机关各个部门。
(八)法律知识竞赛。法宣办会同人社局面向全区公务人员组织法律知识竞赛。
时间安排:9月份开始准备试题并宣传发动,11月份在全区组织开展。
(九)编印赠送法律书籍和光碟。1、法宣办将区委党校《学习》杂志《“六五”普法园地》中领导干部学法心得交流文章汇编成册,发放至镇(区)、部门;2、法宣办编印每月一期的面向全区四套班子领导及机关主要负责人的《领导干部学法专刊》;3、人社局、司法局、农委、环保局、药监局、安监局、教育局向镇(区)、机关部门赠送《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人民调解实用手册》、《行政许可法》、《义务教育法》、《环保法》等“六五”普法丛书和光碟。
时间安排:法宣办在5月份将交流文章汇编成册,9月份发至镇(区)、部门;《领导干部学法专刊》每月一期;人社局、司法局、农委、环保局、药监局、安监局、教育局等16个部门6月份准备书籍,8月份将书籍送至镇(区)、机关部门。
(十)建立学法阵地。1、区委宣传部在《姜堰日报》“老单说法”专栏中专题解读《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等行政法律法规;2、各镇(区)、部门利用区领导干部学法网校平台,确保每名公务员每年参加网校在线浏览学习不少于50次,并完成规定的试题测试;3、区委党校利用《学习》杂志开辟的“六五”普法园地,为各镇(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不间断撰写心得体会提供交流平台;4、法宣办利用“姜堰司法”公众微信平台,有针对性地进行依法行政法律法规的宣导。
时间安排:5月-12月《姜堰日报》“老单说法”专栏每月3期;领导干部学法网校学习5月至12月;《学习》杂志“六五”普法园地每2个月出一期。
(十一)学法用法先进评比。区委宣传部、法宣办、人社局组织开展“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评比活动。
时间安排:区委宣传部、法宣办、人社局9月份开始宣传发动,12月份按照评先标准推荐产生并进行表彰。
七、长效机制
活动期间,要积极抓好顶层设计,将“法律进机关”的有关形式和内容用制度加以固定,建立活动的长效运行机制,并予以延伸。形成(1)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2)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3)公务员网上学法;(4)领导干部法制讲座;(5)领导干部述法;(6)普法讲师团镇(区)、部门巡回宣讲;(7)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8)公务员学法培训等八项制度,使“法律进机关”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八、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镇(区)、区级机关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把“法律进机关”作为“六五”普法活动的重要载体,摆上议事日程,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树立典型。各镇(区)、区级机关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及时总结宣传“法律进机关”的先进经验和典型,通过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法律进机关”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做好总结,表彰先进。各镇(区)、区级机关各部门要大胆探索“法律进机关”活动的新形式,不断总结、推广“法律进机关”活动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年终考核时予以表彰奖励。
(四)精心组织,形成方案。各镇(区)、区级机关各部门要对照《姜堰区“法律进机关”项目计划表》,各项活动要形成详细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姜堰区“法律进机关”项目计划表 | ||||||
实施步骤 | 序时进度 | 具体措施 | 实现目标 | 活动地点 | 责任部门 | 协办单位 |
准备 阶段 |
2月份 | 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法律进机关”的工作底数。 | 形成活动初步思路 | 法宣办 | ||
3-4月份 | 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法律进机关”实施方案和具体步骤,明确工作重点,进行任务分解。 | 形成“法律进机关”活动方案。 | 法宣办 | |||
5月下旬 | 下发“法律进机关”活动通知。 | 以法宣办名义下发活动通知。 | 法宣办 | |||
5月下旬 | 培训骨干,落实组织、宣传和发动工作 | 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发动,努力扩大活动的社会效应。 | 司法局 | 法宣办 | 人社局 | |
组织实施阶段 | 全年 | 利用移动短信平台不定期向“政务通”用户发送涵盖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的短信息,每月1-2条,活动期间不低于16次,30000条。 | 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在潜移默化中传播法律知识。 | 移动公司 | 法宣办 | |
5-12月 | 每月编印一期面向全区四套班子领导及机关主要负责人的《领导干部学法专刊》,活动期间8期。 | 打造姜堰品牌,区四套班子负责人覆盖面100%。 | 法宣办 | 人社局 | ||
全年 | 在《姜堰日报》“老单说法”专栏中专题解读《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等行政法律法规,活动期间24期。 | 让更多的机关工作人员熟悉、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提升法律素质。 | 法宣办 | 姜堰日报社 | ||
组织实施 阶段 |
5-12月 | 各镇(区)、部门利用区领导干部学法网校平台,确保每名公务员每年参加网校在线浏览学习不少于50次,并完成规定的试题测试。 | 打造姜堰品牌,每名在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 互联网 | 法宣办 | 各镇(区)、机关部门 |
5-12月 | 利用党校《学习》杂志开辟的“六五”普法园地,各镇(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撰写心得体会。 | 提供学习交流平台,营造机关干部带头学法氛围。 | 党校 | 党校 | 法宣办 | |
全年 | 利用“姜堰司法”公众微信平台,有针对性地进行依法行政法律法规的宣导。 | 学法活动深入持久,扩大普法教育覆盖面。 | 法宣办 | 司法局 | ||
6-9月 | 区“六五”普法讲师团深入镇(区)、机关、部门开展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论述,以及《宪法》、《公务员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保法》、《劳动合同法》等知识的巡回宣讲活动,活动期间举办30场次各类宣讲。 | 引导机关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群众的理念,“法律进机关”活动覆盖全区所有镇(区)、部门。 | 各镇(区)、机关部门 | 宣传部 | 法宣办、人社局、法制办 | |
7月份 | 创作一批反映公务员学法用法、缺乏法律知识酿成后果的文艺节目,并组织汇演。 | 组织公务员学法专场法治文艺演出。 | 在新市民广场 | 文广新局 | 法宣办 | |
7月份 | 在区文化馆、镇(区)、机关部门开展法治书画巡回展。 | 用法治文化传播法治理念,增强学法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 区文化馆、镇(区)、部门 | 文广新局 | 有关镇(区)、部门 | |
组织实施 阶段 |
8月份 | 向镇(区)、机关部门赠送《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人民调解实用手册》、《行政许可法》、《环保法》等“六五”普法丛书和普法光碟,活动期间将发放各类书籍10000册。 | 满足机关工作人员学法需要,镇(区)、部门覆盖面100%。 | 机关各部门 | 法治办 | 资料由质监局、住建局、民政局、交运局、工商局、妇联、卫生局、人社局、司法局、农委、环保局、药监局、安监局、教育局提供 |
9月份 | 将区委党校《学习》杂志《“六五”普法园地》中领导干部学法心得交流文章汇编成册,发放至镇(区)、部门。 | 交流学习心得,丰富法治实践活动。覆盖全区所有镇(区)、部门。 | 各镇(区)、机关各部门 | 党校 | 法宣办 | |
10月份 | 利用“激情三水”平台,组织“送法进机关”专场法治文艺演出。 | “激情三水”——“送法进机关”专场法治文艺演出。 | 党校礼堂 | 文广新局 | 党校 | |
11月份 | 面向全区公务人员组织法律知识竞赛。 | 创新学法形式,营造人人参与的机关学法氛围。 | 法治办 | 人社局 | ||
12月 | 组织开展“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评比活动。 | 引导机关工作人员带头学法用法,坚持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 宣传部 | 法宣办、人社局 | ||
组织实施 阶段 |
随机 | 根据庭审安排,组织公务员旁听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 | 以案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扩大“送法进机关”活动影响力。 | 法院 | 法治办 | 法院 |
随机 | 根据时间安排,组织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 打造姜堰品牌,以考促学,发挥学法活动的主观能动性。 | 司法局 | 组织部 | ||
总结表彰 阶段 | 12月上旬 | 各单位根据活动实施方案的规定向法宣办报送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 总结经验、选树典型,形成“法律进机关”活动长效运行机制。 | 法宣办 | 各镇(区)、机关部门 | |
12月中下旬 | 根据报送材料结合整体活动参与情况评选先进典型。 | 宣传部、法治办、法宣办、人社局 |
附件3
高港区关于“法律进学校”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高港区《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年-2015年)》,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构建“法律进学校”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平安高港”、“法治高港”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法制宣传教育从娃娃抓起的基本要求,以提高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以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为重点,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充分挖掘社会各方面潜力,大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法律进学校”活动的全面实施,初步形成从幼儿园、小学到中学的渐进、科学、合理的法制教育体系,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全面构建青少年成长的良好法制平台,使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明显增强,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实现在校学生“零”犯罪。
三、主要措施
(一)充实“法律进学校”的普法队伍
一是提升学校法制课教师队伍的能力和水平。选派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优秀教师充实法制教育力量,采取集中备课、研讨座谈、普法测试、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法制宣传教育能力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壮大学校普法兼职队伍。在调整充实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法制课兼职教员队伍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投入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立学校普法志愿者名库,包括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明白人、律师等,采取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志愿者到学校开展师生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活动。
三建立一支学生法制宣传员队伍。中学要在每个班级设立1名学生法制宣传员,要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强化培训,不断提高宣传员队伍的宣传水平,切实发挥作用。
(二)开展“法律进学校”的各项活动
一是开展校园法治文化活动。引导在校学生由普法对象变为普法的参与者和主力军。每学期各中小学校开展1-2次以学生为参与主体的模拟法庭、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法治演讲(征文)比赛、道德法制故事会、唱响法制歌曲、布置“法律小常识作业”,制作明信片让学生“带法回家”、法治文艺演出等法治文化活动,激发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和学法的主动性。
二是加强学校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各中小学校至少要开辟固定法制宣传专栏1个、采用墙报、板报、校报等形式开辟1个普法园地、张贴法制宣传挂图6期以上,广泛宣传与青少年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三是开展主题法治文化活动。各相关部门单位在“3.5”、“3.8”、“3.15”、“6.26”、“12.4” 等法制教育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期间,运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消防安全、防震减灾、禁毒、防范未成年人犯罪、校园安全等各类“法律进学校”主题法制宣传活动,不断提高青年学生学法的效果。
四是联动相关部门开展“法治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协调关工委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指导学校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帮助学校解决在依法治校方面存在的困难,加强对学生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指导,加强对问题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和服务,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搭建“法律进学校”的载体平台
一是推进“5+5”课堂法制教育。按照“月月有主题、周周有课时、班班有活动、岗岗有培训、师生同参与”的要求,配齐课堂法制教育教师,根据区本教材制作法制教育短片和课件,细化课堂法制教育计划,举办师生学法考试,选树课堂法制教育典型,确保课堂法制教育教材、师资、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
二是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通过设立家校联系卡、举办家长开放日、“校信通”平台普法、“学生带法回家”等形式,将普法知识宣传渗透到每个家庭,实现家校共建。
三是建立校园普法宣传网上网下实践平台。由区教育局牵头进一步健全“法制教育进课堂”网页,设置“德育之窗”普法宣传、活动展示、课件下载等子栏目,组织中小学校借助网络资源开展各种专题法制教育活动,丰富法制教育教学的内容与形式,引导学生通过网络自主开展法律学习。
四是推进校园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各中小学要结合法制故事比赛,评出“优秀作品”编成小册子,发给学生。各中学结合法律规定、家规家训、道德故事等进行剧本创作,搭建“校园法治小剧场”,组织学生进行法治情景剧的排练和演出。区相关成员单位要组织“普法微短片”、“优秀法治文艺节目”创作,区法宣办适时征集评选,获奖作品编录成影像制品在全区各中小学校交流推广。
四、工作制度
抓好顶层设计、部门联动、考核激励等相关制度,构建“法律进学校”工作的长效机制。
1.师生需求研判制度。建立师生法律需求调查、分析、研判制度,畅通网站、微信等民意反馈渠道,发放调查问卷,总结梳理部门单位师生对“法律进学校”活动的意见建议,加以研判、分析,从而明确工作方向和目标。
2.兼职普法教员履职制度。完善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法制课兼职教员的工作职责、考核内容,加强日常管理。
3.部门联动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由相关成员单位介绍“法律进学校”工作的开展情况,各学校交流“法律进学校”工作落实情况,区法宣办听取梳理对“法律进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
4.定期活动制度。区相关部门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律进学校”活动,并及时整理活动记录存档。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法制课兼职教员每学年参加1次以上培训,2次以上集中备课,每学期到学校举办2场次以上法制讲座。
5.激励考核制度。将“法律进学校”的开展情况纳入相关部门单位“六五”普法工作考核内容。组织开展优秀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法制课兼职教员、法制课教师评选活动,培育选树先进典型,并给予表彰奖励。
五、实施步骤
(一)征求意见阶段(2014年4月至6月)。以座谈会和调查问卷形式,开展调查研究,商讨制定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进行任务分解。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7月)。区相关责任部门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单位“法律进学校”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7月至2014年11月)。制定“法律进学校”重点工作推进表,采取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富有成效的手段,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联合区教育局及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法律进学校”专项督导检查活动。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12月)。结合“六五”普法,对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进行全面考核验收,通报表彰“法律进学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六、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把“法律进学校”作为“六五”普法活动的重要载体,摆上重要日程,落实专人负责,加大推进力度。学校作为“法律进学校”的具体实施单位,要建立健全协调运作的责任机制,做到领导有力、职责明晰、规范有序。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共同推动“法律进学校”活动顺利实施。区教育局负责全区各中、小学校的“法律进学校”活动。宣传部门要把“法律进学校”活动作为宣传报道工作的重点,精心策划,专人负责,全方位地跟踪报道。
(三)加强指导,树立典型。区法宣办、区教育局要加强对“法律进学校”活动的检查指导,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要善于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工作的实效性。要注意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发现典型,树立典型,推广典型。
各相关部门单位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的典型经验和有关情况要及时报区法宣办(区司法局法制宣传科),邮箱:287524758@qq.com,电话:86966184,联系人:瞿颖。
高港区关于“法律进学校”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高港区《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年-2015年)》,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构建“法律进学校”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平安高港”、“法治高港”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法制宣传教育从娃娃抓起的基本要求,以提高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以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为重点,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充分挖掘社会各方面潜力,大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法律进学校”活动的全面实施,初步形成从幼儿园、小学到中学的渐进、科学、合理的法制教育体系,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全面构建青少年成长的良好法制平台,使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明显增强,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实现在校学生“零”犯罪。
三、主要措施
(一)充实“法律进学校”的普法队伍
一是提升学校法制课教师队伍的能力和水平。选派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优秀教师充实法制教育力量,采取集中备课、研讨座谈、普法测试、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法制宣传教育能力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壮大学校普法兼职队伍。在调整充实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法制课兼职教员队伍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投入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立学校普法志愿者名库,包括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明白人、律师等,采取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志愿者到学校开展师生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活动。
三建立一支学生法制宣传员队伍。中学要在每个班级设立1名学生法制宣传员,要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强化培训,不断提高宣传员队伍的宣传水平,切实发挥作用。
(二)开展“法律进学校”的各项活动
一是开展校园法治文化活动。引导在校学生由普法对象变为普法的参与者和主力军。每学期各中小学校开展1-2次以学生为参与主体的模拟法庭、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法治演讲(征文)比赛、道德法制故事会、唱响法制歌曲、布置“法律小常识作业”,制作明信片让学生“带法回家”、法治文艺演出等法治文化活动,激发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和学法的主动性。
二是加强学校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各中小学校至少要开辟固定法制宣传专栏1个、采用墙报、板报、校报等形式开辟1个普法园地、张贴法制宣传挂图6期以上,广泛宣传与青少年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三是开展主题法治文化活动。各相关部门单位在“3.5”、“3.8”、“3.15”、“6.26”、“12.4” 等法制教育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期间,运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消防安全、防震减灾、禁毒、防范未成年人犯罪、校园安全等各类“法律进学校”主题法制宣传活动,不断提高青年学生学法的效果。
四是联动相关部门开展“法治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协调关工委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指导学校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帮助学校解决在依法治校方面存在的困难,加强对学生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指导,加强对问题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和服务,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搭建“法律进学校”的载体平台
一是推进“5+5”课堂法制教育。按照“月月有主题、周周有课时、班班有活动、岗岗有培训、师生同参与”的要求,配齐课堂法制教育教师,根据区本教材制作法制教育短片和课件,细化课堂法制教育计划,举办师生学法考试,选树课堂法制教育典型,确保课堂法制教育教材、师资、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
二是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通过设立家校联系卡、举办家长开放日、“校信通”平台普法、“学生带法回家”等形式,将普法知识宣传渗透到每个家庭,实现家校共建。
三是建立校园普法宣传网上网下实践平台。由区教育局牵头进一步健全“法制教育进课堂”网页,设置“德育之窗”普法宣传、活动展示、课件下载等子栏目,组织中小学校借助网络资源开展各种专题法制教育活动,丰富法制教育教学的内容与形式,引导学生通过网络自主开展法律学习。
四是推进校园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各中小学要结合法制故事比赛,评出“优秀作品”编成小册子,发给学生。各中学结合法律规定、家规家训、道德故事等进行剧本创作,搭建“校园法治小剧场”,组织学生进行法治情景剧的排练和演出。区相关成员单位要组织“普法微短片”、“优秀法治文艺节目”创作,区法宣办适时征集评选,获奖作品编录成影像制品在全区各中小学校交流推广。
四、工作制度
抓好顶层设计、部门联动、考核激励等相关制度,构建“法律进学校”工作的长效机制。
1.师生需求研判制度。建立师生法律需求调查、分析、研判制度,畅通网站、微信等民意反馈渠道,发放调查问卷,总结梳理部门单位师生对“法律进学校”活动的意见建议,加以研判、分析,从而明确工作方向和目标。
2.兼职普法教员履职制度。完善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法制课兼职教员的工作职责、考核内容,加强日常管理。
3.部门联动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由相关成员单位介绍“法律进学校”工作的开展情况,各学校交流“法律进学校”工作落实情况,区法宣办听取梳理对“法律进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
4.定期活动制度。区相关部门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律进学校”活动,并及时整理活动记录存档。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法制课兼职教员每学年参加1次以上培训,2次以上集中备课,每学期到学校举办2场次以上法制讲座。
5.激励考核制度。将“法律进学校”的开展情况纳入相关部门单位“六五”普法工作考核内容。组织开展优秀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法制课兼职教员、法制课教师评选活动,培育选树先进典型,并给予表彰奖励。
五、实施步骤
(一)征求意见阶段(2014年4月至6月)。以座谈会和调查问卷形式,开展调查研究,商讨制定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进行任务分解。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7月)。区相关责任部门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单位“法律进学校”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7月至2014年11月)。制定“法律进学校”重点工作推进表,采取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富有成效的手段,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联合区教育局及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法律进学校”专项督导检查活动。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12月)。结合“六五”普法,对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进行全面考核验收,通报表彰“法律进学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六、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把“法律进学校”作为“六五”普法活动的重要载体,摆上重要日程,落实专人负责,加大推进力度。学校作为“法律进学校”的具体实施单位,要建立健全协调运作的责任机制,做到领导有力、职责明晰、规范有序。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共同推动“法律进学校”活动顺利实施。区教育局负责全区各中、小学校的“法律进学校”活动。宣传部门要把“法律进学校”活动作为宣传报道工作的重点,精心策划,专人负责,全方位地跟踪报道。
(三)加强指导,树立典型。区法宣办、区教育局要加强对“法律进学校”活动的检查指导,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要善于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工作的实效性。要注意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发现典型,树立典型,推广典型。
各相关部门单位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的典型经验和有关情况要及时报区法宣办(区司法局法制宣传科),邮箱:287524758@qq.com,电话:86966184,联系人:瞿颖。
高港区“法律进学校”项目计划表
实施 步骤 |
序时进度 | 工作措施 | 实现目标 | 牵头部门(单位) |
意见 征求 阶段 |
4月-6月 | 就“5+5”课堂法制教育活动和实施“法律进学校”项目,进行座谈调研,发放调查问卷,广泛征求区相关职能部门、学校的意见建议。 |
归纳总结区相关职能部门、中小学校的意见建议,制定完善《高港区“5+5”课堂法制教育项目化推进实施方案》、《高港区“法律进学校”项目实施方案》。 | 区法宣办 区教育局 区司法局 |
开展税法进校园主题实践活动 | 引导和教育学生们参与税收宣传,弘扬诚信纳税、依法治税理念 | 地税第五分局 区司法局 |
||
动员部署阶段 | 7月 |
召开区相关职能部门、各中小学校负责会议,进行面上的动员部署。 | 引导区相关职能部门、各中小学校制定相关工作方案、落实具体措施。 | 区法宣办 区教育局 区司法局 各学校 |
组织实施阶段 |
6月-11月 | 组织相关部门在“5.12”防灾减灾日、“6.26”禁毒法制宣传,“11.9”消防宣传,“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律进学校”系列活动。 | 将法律送到学生身边 | 气象分局 公安分局 消防大队 区司法局等 |
7月 | 征集评选普法作品、法治文艺节目 | 向区相关职能部门征集“法制教学课件”、“普法微短片”、“普法三字经”、“法治文艺节目”。 | 区法宣办 区司法局 区文体旅游局 高港电视节目中心 |
|
7月-8月 | 举办法制课专兼职教员、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培训,联合学校师资力量,制作推广普法小课件,组织优秀法制教育教案、课件评比 | 培育选树典型,备用在秋学期推广 | 区司法局 区教育局 各学校 |
|
7月-10月 | 司法局提供劳教人员相关信息,关工委落实结对的五老志愿者,并组织开展活动。 | 五老志愿者一对一帮扶劳教人员的未成年人子女。 | 关工委 司法局 各学校 |
|
9月-10月 | 组织各中学结合法律规定、家规家训、道德故事等进行剧本创作 | 搭建“校园法治小剧场”,组织学生进行法治情景剧的排练和演出 | 区文体旅游局 区教育局 各中学 |
|
10月 | 进一步健全“法制教育进课堂”网页,丰富内容 | 设置“德育之窗”普法宣传、活动展示、课件下载等子栏目,组织中小学校借助网络资源开展法 制教育活动 |
区教育局 各中小学 |
|
10月 | 汇编“5+5”课堂法制教育优秀案例、评选优秀作品(节目)编录成影像制品。 | 组织相关人员汇编“5+5课堂”法制教育的优秀教案。 | 区教育局 关工委 司法局 |
|
10月 | 开展全区“校园普法达人”宣传、评选和表彰。与报纸、电视等各类媒体合作搭建寻访平台,报道校园普法达人。 | 动员全社会关注校园普法人、普法事 | 区法宣办 区司法局 区教育局 宣传部 高港电视节目中心 |
|
10月 | 在省、市、区各级媒体宣传报道高港区“法律进学校”工作 | 进一步提升高港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 区法宣办 宣传部 区司法局 区教育局 高港电视节目中心 |
|
9月-11月 | 推动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互牵学法活动 | 采取“大手小手互牵活动”推动中小学生和家长互动式的法律学习,实现学校普法、青少年学法、家长懂法三者的互促互进。 | 区教育局 各学校 |
|
9月-11月 | 组织开展校园法治文化活动。以各中小学校为单位,开展模拟法庭庭审活动,组织收看普法短片,举办法治演讲(征文)、编讲法制故事比赛、法治文艺演出。 | 丰富校园法治文化活动,激发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和学法的主动性 | 区教育局 区检察院 区法院 各学校 |
|
10月-11月 | 评比编发《青少年优秀法制故事集》 | 开展法制故事比赛,评出“优秀作品”编成小册子 | 区教育局 区检察院 区法院 各中小学 |
|
11月 | 举办青少年犯罪预防研讨会 | 探索道德底线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的有效方式,引导青少年自觉讲文明、学法律、守秩序 | 关工委 团区委 区教育局 区检察院 |
|
10月-11月 | 联合区教育局及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法律进学校”专项督导检查 | 主要检查“法律进学校”工作完成情况,学生参与度和知晓率 | 区法宣办 政法委 区教育局 |
|
总结验收阶段 | 12月 | 表彰“法律进学校”先进单位、个人 | 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形成法律进学校长效机制 | 区法宣办 |
附件4
靖江市关于“法律进企业”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逐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企业职工的学用法律能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结合我市实际,围绕诚信守法企业建设,开展“法律进企业”系列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一系列最新讲话的精神,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服务导向要求,紧紧围绕“一个跨越、两个率先”为主题,适应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企业职工对法律的现实需求,积极教育、引导全市广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人和农民工学法用法,提高广大企业从业人员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企业职工法治文化创建工作,进一步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增强企业从业人员尤其是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企业从业人员依法办事能力,引导企业从业人员学会运用法律、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成效显著。企业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逐步健全,面向职工的法治文化产品丰富多彩,法治文化活动持续深入,形成有影响、有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
——企业法治实践更加深入。面向企业业主、经营管理人员以及职工的法治实践分类更细,针对性更强,企业各层面依法经营、依法从业不断推进,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企业群众法律素质明显提高。深入宣传以“促转型、助升级”为核心的企业依法经营法律体系,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逐步确立,法律权威广泛树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
三、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根据工人、农民工分布状况、职业特点和居住地点等情况,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加强工人、农民工学法用法工作。从维护广大工人群众根本利益出发,着力解决与其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二)服务大局。扎实开展企业业主、经营管理人员、工人和农民工学法用法工作,积极引导其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为加快工业立市,推动靖江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三)社会参与。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支持企业学法用法,逐步形成法制宣传主管部门引导,总工会、企业家协会协同配合,全社会各企业参与的工作机制。
(四)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完善机制,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努力提高企业职工、农民工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效性。
四、活动时间
2014年5月-2015年5月
五、具体做法
围绕诚信守法企业建设,以促转型、助升级为抓手,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根据职工、农民工和企业实际需求,组织开展企业职工和管理人员专项学法用法活动。
(一)《企业与法》专栏普法。在《靖江企业家》杂志开辟《企业与法》普法专栏,报道企业学法用法先进做法,交流探讨企业管理中存在的涉法问题,刊登律师撰写的企业涉法案例。
时间安排:2014年5月-2015年5月每月一期。
(二)千本维权知识读本送职工。由市法宣办、市总工会准备与企业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知识读本,深入到企业工会和一线职工中,为企业职工送法律、送关爱、送知识,帮助他们学法用法,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时间安排:6月份准备书籍,与总工会对接,确定挂钩联系的基层企业工会。7月-10月结合劳动法律宣传、律师进企业讲课、基层工会活动等契机,和总工会一起送书进企。
(三)百家企业法律需求问卷调查。由市经信委、工商局、司法局、总工会、工商联、企业家协会等单位组织,设计一套能集中反映规模企业在改革攻坚期、转型关键期遇到的涉法瓶颈问题的问卷,在全市一百家规模以上企业发放、填写,分类收集,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专业律师梳理汇总,提供处理建议和后续服务。
时间安排:6月份准备调查问卷,邀请经信委、总工会、企业家协会、靖江市律协等共同研究适合企业需求及特点的调查问卷。7月-8月委托基层工会和企业家协会发放和收集,分析汇总企业法律需求。
(四)百场法制讲座进企业。以企业法律顾问、律师为服务主体,开展百场法制讲座进企业活动,专门针对问卷调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转型升级过程中的瓶颈问题,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中的关键问题组织专题法制讲座,为民营企业业主、经营管理人员答疑解惑,为职工群众维权指明方向。
时间安排:从2014年8月开始到2015年5月,根据问卷
调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结合企业提出的法律需求,组织律师为企业提供专题法制讲座。
(五)百佳法律建议书评比。依托企业法律顾问、律师开展“百佳法律建议书”评比,征集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建议书”,从格式规范、内容合法、成效效果三方面进行筛选,最终选取一百份优秀法律建议书,分批登载在《靖江企业家》杂志《企业与法》栏目,从而促进全市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守法经营水平,规避法律风险,加快转型升级进程。
时间安排:从2014年8月开始到2015年5月,根据问卷
调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结合企业提出的法律需求,组织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法律建议。其中建议书征集时间段为2014年8月-12月,筛选时间并刊登时间段为2015年1月-5月。
(六)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由司法局牵头,会同市总工会联合印制企业职工“法律服务联系卡”,依托市总工会组织网络统一发放。让企业职工、外出务工人员无论走到哪里,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和工伤事故,只要一个电话就能享受免费的法律咨询,法律帮助和法律服务,保障维权365天都有“绿色通道”。
时间安排:从2014年5月到2015年5月,在所有广场咨询、问卷调查、企业讲座期间向企业职工、外出务工人员发放。
六、建立机制
(一)建立健全企业学法制度。市国资办、工商局、工商联、经信委等按归口管理职责要求,将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民营企业主的法律学习培训纳入日常管理范围,指导并督促企业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学法制度,定期检查、考评、通报制度落实情况。
(二)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帮助有条件、有需求、有意向的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法律顾问参与和处理企业重大决策、重大投资项目、起草和审核重要规章制度、资产处置、改制改组、合同管理、诉讼、仲裁等权责;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面临的各种法律风险及风险产生的根源,建立健全相关议事规则和管理制度,增强企业风险防范和动态监控能力。
(三)建立动态挂钩联系机制。联合基层企业工会、企业家协会、律师协会等建立和企业之间的动态挂钩联系机制。企业法律需求可随时反映至基层工会、企业家协会、律师协会和企业所在地的基层法律服务站,市法宣办可协调各方资源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四)建立企业学法用法示范基地。市司法局、工商局、总工会、企业家协会共同配合,指导企业学法用法示范创建活动。根据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择优挂牌“企业学法用法示范基地”,以示范基地的良好运作带动全市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七、实施步骤
(一)征求意见阶段:2014年5月,借助《靖江企业家》杂志,在全市企业中广泛征求企业学法用法方面的需求,汇总分析之后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普法的内容和形式。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6月,各相关企业、各部门要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工作方案,要根据自身职责,细化相关内容,做好准备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7月至2015年2月,各家企业、各部门要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狠抓落实,做到部署及时、措施到位、收效明显。
(四)检查提高阶段:2015年2月至4月,对“法律进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交流评比和专项考核验收,把活动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单位和个人组织起来,开展汇报交流、经验推广活动。对评比中发现的问题、矛盾等,落实专人专项及时整改。
(五)验收巩固阶段:2015年5月,组织专项检查验收。活动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单位和个人将纳入“六五”普法表彰范围。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园区、各企业要加强对企业学法用法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把企业职工学法用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学法用法的组织领导机构。各类企业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企业学法用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推进企业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考核监督。建立企业从业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各相关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企业管理、经营效益考核,把企业依法经营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培训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评价考核机制,按年度、分阶段实行量化考核。对学法用法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宣传和表彰。
(三)加强宣传报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企业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企业在学法用法工作中总结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推动企业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
(四)加强工作交流。加强企业学法用法工作交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积极推广企业在学法用法工作中总结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市法宣办、市总工会、市企业家协会将适时联合召开企业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经验交流会,及时总结交流企业学法用法取得的成功经验,推进企业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
(五)加强保障措施。完善学法用法工作的保障措施,在人员上一方面有关部门要加强企业内部法律工作人员的培训,以提高从事学法用法工作的能力;另一方面聘请外部专家学者参与学法用法工作。在财力上将学法用法经费列入企业相应的财务预算,保证及时到位;在时间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保证每年不少于6天36课时的法律知识继续教育;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有效开展,每年不少于4次6课时。
靖江市关于“法律进企业”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逐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企业职工的学用法律能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结合我市实际,围绕诚信守法企业建设,开展“法律进企业”系列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一系列最新讲话的精神,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服务导向要求,紧紧围绕“一个跨越、两个率先”为主题,适应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企业职工对法律的现实需求,积极教育、引导全市广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人和农民工学法用法,提高广大企业从业人员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企业职工法治文化创建工作,进一步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增强企业从业人员尤其是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企业从业人员依法办事能力,引导企业从业人员学会运用法律、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成效显著。企业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逐步健全,面向职工的法治文化产品丰富多彩,法治文化活动持续深入,形成有影响、有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
——企业法治实践更加深入。面向企业业主、经营管理人员以及职工的法治实践分类更细,针对性更强,企业各层面依法经营、依法从业不断推进,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企业群众法律素质明显提高。深入宣传以“促转型、助升级”为核心的企业依法经营法律体系,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逐步确立,法律权威广泛树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
三、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根据工人、农民工分布状况、职业特点和居住地点等情况,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加强工人、农民工学法用法工作。从维护广大工人群众根本利益出发,着力解决与其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二)服务大局。扎实开展企业业主、经营管理人员、工人和农民工学法用法工作,积极引导其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为加快工业立市,推动靖江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三)社会参与。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支持企业学法用法,逐步形成法制宣传主管部门引导,总工会、企业家协会协同配合,全社会各企业参与的工作机制。
(四)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完善机制,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努力提高企业职工、农民工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效性。
四、活动时间
2014年5月-2015年5月
五、具体做法
围绕诚信守法企业建设,以促转型、助升级为抓手,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根据职工、农民工和企业实际需求,组织开展企业职工和管理人员专项学法用法活动。
(一)《企业与法》专栏普法。在《靖江企业家》杂志开辟《企业与法》普法专栏,报道企业学法用法先进做法,交流探讨企业管理中存在的涉法问题,刊登律师撰写的企业涉法案例。
时间安排:2014年5月-2015年5月每月一期。
(二)千本维权知识读本送职工。由市法宣办、市总工会准备与企业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知识读本,深入到企业工会和一线职工中,为企业职工送法律、送关爱、送知识,帮助他们学法用法,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时间安排:6月份准备书籍,与总工会对接,确定挂钩联系的基层企业工会。7月-10月结合劳动法律宣传、律师进企业讲课、基层工会活动等契机,和总工会一起送书进企。
(三)百家企业法律需求问卷调查。由市经信委、工商局、司法局、总工会、工商联、企业家协会等单位组织,设计一套能集中反映规模企业在改革攻坚期、转型关键期遇到的涉法瓶颈问题的问卷,在全市一百家规模以上企业发放、填写,分类收集,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专业律师梳理汇总,提供处理建议和后续服务。
时间安排:6月份准备调查问卷,邀请经信委、总工会、企业家协会、靖江市律协等共同研究适合企业需求及特点的调查问卷。7月-8月委托基层工会和企业家协会发放和收集,分析汇总企业法律需求。
(四)百场法制讲座进企业。以企业法律顾问、律师为服务主体,开展百场法制讲座进企业活动,专门针对问卷调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转型升级过程中的瓶颈问题,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中的关键问题组织专题法制讲座,为民营企业业主、经营管理人员答疑解惑,为职工群众维权指明方向。
时间安排:从2014年8月开始到2015年5月,根据问卷
调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结合企业提出的法律需求,组织律师为企业提供专题法制讲座。
(五)百佳法律建议书评比。依托企业法律顾问、律师开展“百佳法律建议书”评比,征集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建议书”,从格式规范、内容合法、成效效果三方面进行筛选,最终选取一百份优秀法律建议书,分批登载在《靖江企业家》杂志《企业与法》栏目,从而促进全市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守法经营水平,规避法律风险,加快转型升级进程。
时间安排:从2014年8月开始到2015年5月,根据问卷
调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结合企业提出的法律需求,组织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法律建议。其中建议书征集时间段为2014年8月-12月,筛选时间并刊登时间段为2015年1月-5月。
(六)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由司法局牵头,会同市总工会联合印制企业职工“法律服务联系卡”,依托市总工会组织网络统一发放。让企业职工、外出务工人员无论走到哪里,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和工伤事故,只要一个电话就能享受免费的法律咨询,法律帮助和法律服务,保障维权365天都有“绿色通道”。
时间安排:从2014年5月到2015年5月,在所有广场咨询、问卷调查、企业讲座期间向企业职工、外出务工人员发放。
六、建立机制
(一)建立健全企业学法制度。市国资办、工商局、工商联、经信委等按归口管理职责要求,将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民营企业主的法律学习培训纳入日常管理范围,指导并督促企业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学法制度,定期检查、考评、通报制度落实情况。
(二)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帮助有条件、有需求、有意向的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法律顾问参与和处理企业重大决策、重大投资项目、起草和审核重要规章制度、资产处置、改制改组、合同管理、诉讼、仲裁等权责;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面临的各种法律风险及风险产生的根源,建立健全相关议事规则和管理制度,增强企业风险防范和动态监控能力。
(三)建立动态挂钩联系机制。联合基层企业工会、企业家协会、律师协会等建立和企业之间的动态挂钩联系机制。企业法律需求可随时反映至基层工会、企业家协会、律师协会和企业所在地的基层法律服务站,市法宣办可协调各方资源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四)建立企业学法用法示范基地。市司法局、工商局、总工会、企业家协会共同配合,指导企业学法用法示范创建活动。根据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择优挂牌“企业学法用法示范基地”,以示范基地的良好运作带动全市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七、实施步骤
(一)征求意见阶段:2014年5月,借助《靖江企业家》杂志,在全市企业中广泛征求企业学法用法方面的需求,汇总分析之后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普法的内容和形式。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6月,各相关企业、各部门要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工作方案,要根据自身职责,细化相关内容,做好准备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7月至2015年2月,各家企业、各部门要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狠抓落实,做到部署及时、措施到位、收效明显。
(四)检查提高阶段:2015年2月至4月,对“法律进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交流评比和专项考核验收,把活动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单位和个人组织起来,开展汇报交流、经验推广活动。对评比中发现的问题、矛盾等,落实专人专项及时整改。
(五)验收巩固阶段:2015年5月,组织专项检查验收。活动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单位和个人将纳入“六五”普法表彰范围。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园区、各企业要加强对企业学法用法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把企业职工学法用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学法用法的组织领导机构。各类企业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企业学法用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推进企业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考核监督。建立企业从业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各相关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企业管理、经营效益考核,把企业依法经营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培训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评价考核机制,按年度、分阶段实行量化考核。对学法用法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宣传和表彰。
(三)加强宣传报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企业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企业在学法用法工作中总结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推动企业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
(四)加强工作交流。加强企业学法用法工作交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积极推广企业在学法用法工作中总结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市法宣办、市总工会、市企业家协会将适时联合召开企业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经验交流会,及时总结交流企业学法用法取得的成功经验,推进企业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
(五)加强保障措施。完善学法用法工作的保障措施,在人员上一方面有关部门要加强企业内部法律工作人员的培训,以提高从事学法用法工作的能力;另一方面聘请外部专家学者参与学法用法工作。在财力上将学法用法经费列入企业相应的财务预算,保证及时到位;在时间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保证每年不少于6天36课时的法律知识继续教育;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有效开展,每年不少于4次6课时。
靖江市“法律进企业”项目计划表
序号 | 实施步骤 | 时间 | 工作措施 | 活动地点 | 责任部门 |
1 | 征求意见阶段 | 5月 | 发放《企业法律需求调查问卷》,汇总分析之后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普法的内容和形式,完善《靖江市“法律进企业”活动实施方案》。 | 市委宣传部、政法委、市经信委、工商局、司法局、总工会、工商联、企业家协会 | |
2 | 宣传发动阶段 | 6月 | 印发《靖江市“法律进企业”活动实施方案》,对各企业和相关单位进行面上的动员工作。 | 各企业、各部门相关单位 | |
3 |
组织实施阶段 |
7月至10月 | 开展“千本维权知识读本送职工”活动,准备与企业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知识读本,为企业职工送法律、送关爱,帮助他们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 各大中小企业 | 市法宣办、总工会 |
全年 | 以企业法律顾问、律师为服务主体,开展“百场法制讲座进企业活动”,专门针对问卷调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为民营企业业主、经营管理人员答疑解惑,为职工群众维权指明方向。 | 各大中小企业 | 市法宣办、司法局 | ||
全年 | 依托企业法律顾问、律师开展“百佳法律建议书”评比,征集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建议书”,从格式规范、内容合法、成效效果三方面进行筛选,最终选取一百份优秀法律建议书,分批登载在《靖江企业家》杂志《企业与法》栏目,促进全市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守法经营水平。 | 各大中小企业 | 市法宣办、司法局、企业家协会 | ||
全年 | 由司法局牵头,会同市总工会联合印制企业职工“法律服务联系卡”,依托市总工会组织网络统一发放。 | 各大中小企业 | 市法宣办、司法局 | ||
4 | 检查提高阶段 | 2月至4月 | 对“法律进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交流评比和专项考核验收,把活动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单位和个人组织起来,开展汇报交流、经验推广活动。对评比中发现的问题、矛盾等,落实专人专项及时整改。 | 市委宣传部、政法委、市法宣办、司法局 | |
5 | 巩固验收阶段 | 5月 | 组织专项检查验收。活动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单位和个人将纳入“六五”普法表彰范围。 | 市委宣传部、政法委、市法宣办、司法局 |
附件5
兴化市关于“法律进乡村”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和泰州市有关会议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创新开展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提升农民法律素养,促进基层民主法治,推进农村农业规范化、法制化发展,在新农村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结合我市农村现状,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化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夯实法治建设基层基础,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1.到2015年5月,农民法制宣传覆盖率98%,“法律明白人”占农村常住人口比例的5%以上,大学生村官普法员或法律志愿者每个村组达1人以上,每个行政村配有1名法制副主任。
2.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达40%,泰州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80%,乡镇法制宣传教育辅导站、村(居)民法制学校、农民工法制学校、镇村法制宣传栏建成率100%。
3.村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率100%,其中示范阵地如法治文化街、法治文化游园建成率50%;每个乡镇建有农民法治文艺演出队,每年巡演不少于6场次;组建农民法治文化创作队,每年创作作品不少于3种20件。
4.建立普法长效机制。(1)法制副主任定期服务制,每半月必须到村走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法治文化示范点评选制,每年对乡镇法治文化阵地进行检查验收,评选表彰法治文化示范点。(3)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普法联盟,选聘普法志愿者,成立讲师团定期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4年5月——6月。
1.举行“送法进乡村暨农民专业合作社普法联盟”启动仪式。拟选择一个群众学法用法氛围较为深厚的乡镇,开展讲一堂法制课、演一场法治文艺节目、开展一次广场普法咨询活动、送一批学法教材“四个一”活动,并作为普法惠民村村行的重点活动,正式启动“送法进乡村”这项工程。
2.成立农民专业普法队伍,选聘一批律师、法律工作者和司法所所长担任试点村“法制副主任”;遴选“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同时完成建档归卷工作。制定乡镇、村委两级法制学校学法重点,编写学法教材。
3.启动兴化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制订创建标准,要求各乡镇选择1—2个村重点建设法治文化街或法治游园,其他村逐步推进。
4.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通过报纸、媒体、网站向全市征集,作品分为法治书画摄影、法治故事戏剧、法治歌曲、法治动漫微电影和法治格言警句五类。
(二)推进阶段:2014年7月——12月。
1.走访、调研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普法联盟”工作开展情况,选择典型,适时通过现场会向全市推广工作经验。举办市级层面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法制培训班,组织讲师团到乡镇巡回上法制课。
2.组织法治文化作品评比,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和泰州市评选。通过推荐和聘请农村优秀人才,成立农民法治文化创作队,定期开展活动。
3.组织培训。(1)分市乡两级层次,对大学生村官、法律明白人骨干和普法志愿者进行法律常识和普法方式培训。(2)对首批试点村的法制副主任进行培训。(3)对新申报民主法治示范村相关负责人进行培训。(4)对乡镇农民法治文艺演出队负责人进行法律常识和艺术培训。
4.深入开展普法惠民村村行活动,联合法院、公安、检察组建巡回宣讲团,定期到乡镇、到村庄开展普法宣传。
(三)总结表彰阶段:2015年1月——2015年5月。
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普法联盟”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表彰先进典型单位和个人。
2.对“送法进乡村”进行全面总结。(1)法治文化建设,检查、验收、表彰法治文化示范点;结集印发新创作的优秀法治文化、文艺作品。(2)各乡镇对法治文艺演出队、大学生村官、法律明白人和普法志愿者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3)表彰学法守法示范户。(4)各乡镇总结“送法进乡村”情况,研究制定适合本乡镇的长效机制,报市法宣办。
3.制度建设。通过一年的实践总结,制定《法制副主任工作制》、《法治文化建设意见》、《农民专业合作社普法联盟工作制》等制度,力争通过两办文件在全市实施。
四、组织保障
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是维护农村稳定,实现长治久安的治本措施和基础性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和农村工作的方方面面。各乡镇要将实施此项活动纳入本乡镇重点工作之中,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要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分解责任,落实任务,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干部共同抓的工作格局。市法宣办要定期深入基层进行走访摸底,了解掌握工程进展的整体情况,并适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新对策。通过召开座谈会、汇报会、现场会、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争取通过几年的努力,把我市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兴化市关于“法律进乡村”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和泰州市有关会议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创新开展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提升农民法律素养,促进基层民主法治,推进农村农业规范化、法制化发展,在新农村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结合我市农村现状,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化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夯实法治建设基层基础,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1.到2015年5月,农民法制宣传覆盖率98%,“法律明白人”占农村常住人口比例的5%以上,大学生村官普法员或法律志愿者每个村组达1人以上,每个行政村配有1名法制副主任。
2.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达40%,泰州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80%,乡镇法制宣传教育辅导站、村(居)民法制学校、农民工法制学校、镇村法制宣传栏建成率100%。
3.村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率100%,其中示范阵地如法治文化街、法治文化游园建成率50%;每个乡镇建有农民法治文艺演出队,每年巡演不少于6场次;组建农民法治文化创作队,每年创作作品不少于3种20件。
4.建立普法长效机制。(1)法制副主任定期服务制,每半月必须到村走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法治文化示范点评选制,每年对乡镇法治文化阵地进行检查验收,评选表彰法治文化示范点。(3)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普法联盟,选聘普法志愿者,成立讲师团定期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4年5月——6月。
1.举行“送法进乡村暨农民专业合作社普法联盟”启动仪式。拟选择一个群众学法用法氛围较为深厚的乡镇,开展讲一堂法制课、演一场法治文艺节目、开展一次广场普法咨询活动、送一批学法教材“四个一”活动,并作为普法惠民村村行的重点活动,正式启动“送法进乡村”这项工程。
2.成立农民专业普法队伍,选聘一批律师、法律工作者和司法所所长担任试点村“法制副主任”;遴选“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同时完成建档归卷工作。制定乡镇、村委两级法制学校学法重点,编写学法教材。
3.启动兴化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制订创建标准,要求各乡镇选择1—2个村重点建设法治文化街或法治游园,其他村逐步推进。
4.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通过报纸、媒体、网站向全市征集,作品分为法治书画摄影、法治故事戏剧、法治歌曲、法治动漫微电影和法治格言警句五类。
(二)推进阶段:2014年7月——12月。
1.走访、调研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普法联盟”工作开展情况,选择典型,适时通过现场会向全市推广工作经验。举办市级层面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法制培训班,组织讲师团到乡镇巡回上法制课。
2.组织法治文化作品评比,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和泰州市评选。通过推荐和聘请农村优秀人才,成立农民法治文化创作队,定期开展活动。
3.组织培训。(1)分市乡两级层次,对大学生村官、法律明白人骨干和普法志愿者进行法律常识和普法方式培训。(2)对首批试点村的法制副主任进行培训。(3)对新申报民主法治示范村相关负责人进行培训。(4)对乡镇农民法治文艺演出队负责人进行法律常识和艺术培训。
4.深入开展普法惠民村村行活动,联合法院、公安、检察组建巡回宣讲团,定期到乡镇、到村庄开展普法宣传。
(三)总结表彰阶段:2015年1月——2015年5月。
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普法联盟”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表彰先进典型单位和个人。
2.对“送法进乡村”进行全面总结。(1)法治文化建设,检查、验收、表彰法治文化示范点;结集印发新创作的优秀法治文化、文艺作品。(2)各乡镇对法治文艺演出队、大学生村官、法律明白人和普法志愿者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3)表彰学法守法示范户。(4)各乡镇总结“送法进乡村”情况,研究制定适合本乡镇的长效机制,报市法宣办。
3.制度建设。通过一年的实践总结,制定《法制副主任工作制》、《法治文化建设意见》、《农民专业合作社普法联盟工作制》等制度,力争通过两办文件在全市实施。
四、组织保障
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是维护农村稳定,实现长治久安的治本措施和基础性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和农村工作的方方面面。各乡镇要将实施此项活动纳入本乡镇重点工作之中,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要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分解责任,落实任务,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干部共同抓的工作格局。市法宣办要定期深入基层进行走访摸底,了解掌握工程进展的整体情况,并适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新对策。通过召开座谈会、汇报会、现场会、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争取通过几年的努力,把我市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兴化市“法律进乡村”项目计划表
实施步骤 | 序号 | 序时进度 | 工作措施 | 地 点 | 责任部门 | 协作部门 | 备 注 |
启动阶 段 | 1 | 5月—6月 | 制定下发《兴化市“送法进乡村”项目的实施方案》,举行“送法进乡村暨农民专业合作社普法联盟”启动仪式。 | 临城镇 | 法宣办 | 宣传部 法治办 临城镇 |
|
2 | 6月 | 成立农民专业普法队伍,下发“农民普法讲师团人员名单”文件,组织讲师团到乡镇巡回上法制课。乡镇选聘试点村“法制副主任”。 | 各乡镇 | 法宣办 | |||
3 | 6月 | 印发《关于评选兴化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的通知》,引导乡镇创建兴化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 | 各乡镇 | 法宣办 | |||
4 | 6月 | 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 法宣办 | ||||
5 | 6月 | 企业职工劳动法律法规讲座 | 开发区 | 人社局 | 总工会 法宣办 |
||
6 | 6月 | 国土资料保护法宣传 | 各乡镇 | 国土局 | |||
7 | 6月 | 环境保护法宣传 | 各乡镇 | 环保局 | |||
推进阶 段 | 1 | 7月 | 走访、调研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普法联盟”工作开展情况。 | 法宣办 | 法治办 农工办 |
||
2 | 7月 | 召开“农民专业合作社普法联盟”现场会,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法制培训班。 | 法宣办 | 法治办 农工办 |
|||
3 | 7月 | 组织法治文化作品评比,编印《兴化市法治文化作品集》。 | 法宣办 | 文广新局 | |||
4 | 下半年 | 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低保、救助相关法律的培训教育。 | 各乡镇 | 民政局 | |||
5 | 下半年 | “营改增”税法宣传进乡镇。 | 1-2个乡镇 | 国税局 | |||
6 | 7月 | 食品药品法制宣传、真假药鉴别 | 城东镇 戴窑镇 |
食药监局 | |||
7 | 7月 | 烟草专卖法规宣传 | 戴南镇 | 烟草局 | |||
8 | 8月 | 组织对大学生村官、法律明白人骨干和试点村的法制副主任业务培训; | 法宣办 | ||||
9 | 8月 | 乡镇组织普法志愿者法律常识和普法方式培训。 | 各乡镇司法所 | ||||
10 | 8月 | 乡镇农民法治文艺演出队负责人进行法律常识和艺术培训。 | 文广新局 | 文化馆 | |||
11 | 8月 | 法院共青团到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发放普法读物 | 五岳社区 | 法院 | |||
12 | 8—10月 | 健康知识宣传、妇女儿童维权、农业技能知识宣传 | 新垛镇 | 妇联 | |||
13 | 9月 | 送农技推广法进乡村 | 各乡镇 | 农业局 | |||
14 | 10月 | 农资真假识别及质量检测 | 安丰 | 工商局 | |||
15 | 10月 | 食品药品法制宣传、真假药鉴别、清理小药箱 | 乡镇 | 食药监局 | |||
16 | 10月 | 宣传交通行业职能、执法依据等 | 交通运输局 | 乡镇交管所 | |||
17 | 全年 | 宣传法律、宣传检察工作 | 所有行政村 | 检察院 | |||
18 | 10月 | 组织乡镇企业主要负责人、相关站所负责人、村(居)主任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各乡镇 | 安监局 | |||
19 | 11月 | 宣传燃放孔明灯对电力设施影响 | 临城镇 | 供电公司 | |||
20 | 11月 | 税收征管改革及税收政策 | 各乡镇 | 地税局 | |||
21 | 12月 | 宣传《江苏省水资源管理办法》 | 临城镇新舍村 | 水务局 | |||
22 | 12月 |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 全市 | 法宣办 | 各机关部门 各乡镇 |
||
总结表彰阶段 | 1 | 2015年1月 | 兴化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验收、表彰 | 各乡镇 | 法宣办 | 文广新局 | |
2 | 2015年1—2月 | 兴化市农民法治文化作品展 | 法宣办 | 文广新局 | |||
3 | 2015年1月 | 兴化市遵纪守法示范户评比表彰 | 各乡镇 | 法宣办 | |||
4 | 2015年3月 | 综合评估“农民专业合作社普法联盟”,表彰。 | 法宣办 | 法治办 | |||
5 | 2015年4月 | 对各乡镇、各机关部门“法律进乡村”情况进行检查。 | 法宣办 | 法治办 | |||
6 | 2015年5月 | 根据检查情况,按照评先标准、严格申报程序,评选“送法进乡村”工作先进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 法宣办 | 法治办 |
附件6
泰兴市“留守儿童法制驿站”实施方案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法制教育必须从小抓起。为切实提高青少年特别是留守儿童的法律素质,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留守儿童违法违规,特制订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平安泰兴” 、“法治泰兴”、“和谐泰兴”建设的总体目标,以丰富留守儿童假期文化生活、增强其法制观念、维护其合法权益为落脚点,以现有的村(社区)活动中心、会议室、学习辅导站等资源为依托,开办留守儿童法制驿站,切实保障留守儿童健康成长、顺利成才。
二、工作目标
1.突出针对性。针对留守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按照由易到难、由浅入深、由启蒙教育到系统教育的原则,设定相应的学习内容、目标要求和方式方法。
2.突出实践性。在传统的课堂说教形式上,不断改进方法,创新形式,让学生在生动、直观的实践活动中获得法律知识。
3.突出互补性。注重与学校、社会、家庭教育的优势互补,共同承担法制宣传教育责任。
三、工作措施
1.健全组织,明确分工。建立市留守儿童法制驿站领导小组,由法宣办副主任任组长,教育局、妇联、关工委、司法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单位普法联络员为组员。司法局要做好牵头工作,积极与教育局、妇联、关工委等多个部门沟通协调,明确各自的职责,做到落实到人、分工负责、密切配合。
2.点面结合,辐射推广。7月初,分别在根思、河失两个乡镇召开全市留守儿童法制驿站现场会。7月中下旬在全市面上推开,各乡镇结合自身实际开办留守儿童法制驿站不少于2家。市法宣办将于7月下旬组织全市留守儿童集中开展法制小故事宣讲、赴看守所接受法制教育等活动。
3.集中教育,长效运行。全市统一于7月10日至7月30日集中开展暑期留守儿童法制驿站活动,并确定每年的7月10日至7月30日为暑期留守儿童法制驿站活动日。
4.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为保障留守儿童法制驿站健康、有序运行,各乡镇要制定并落实如下规章制度:
(1)留守儿童法制驿站领导小组制度;
(2)留守儿童法制驿站统计报送制度;
(3)留守儿童法制驿站家长联系制度;
(4)留守儿童法制驿站学习制度;
(5)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
(6)留守儿童法制驿站档案管理制度;
(7)留守儿童法制驿站安全生活公约;
(8)留守儿童法制驿站安全责任制度。
5.自选“菜单”,丰富内容。为最大限度地调动孩子的学习积极性,各乡镇要按计划课时选择和落实学习内容,想方设法丰富学习形式,让学生喜闻乐学,提高实效。以下内容可供参考:
(1)完成各科作业;
(2)阅读有益书籍;
(3)讲述法制小故事;
(4)收看法治剧场;
(5)观看法治动漫;
(6)举办法制讲座;
(7)排练法治情景剧;
(8)开展法律知识竞赛;
(9)交流与父母通话心得;
(10)指导练写“给父母的一封信”;
(11)法制小达人巡回宣讲;
(12)开展心理咨询、疏导;
(13)举办模拟法庭;
(14)朗诵法治诗歌;
(15)教唱法制歌曲;
(16)举行法治文艺演出;
(17)开展法治书画竞赛;
(18)评选优秀学生。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5月—6月)。分片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及群众对开办留守儿童法制驿站的意见建议。各乡镇以学校为单位,统计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了解其学习、生活现状。
(二)动员部署阶段(6月)。制定下发《泰兴市“留守儿童法制驿站”活动实施方案》,对各乡镇(街道)进行面上的动员部署,引导各乡镇根据《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措施。
(三)全面实施阶段(7月)。在根思、河失镇试点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按照《实施方案》和序时进度,全面组织推进,市法宣办适时跟进督查。
(四)跟踪帮扶阶段(8月-12月)。对家庭贫困或有心理障碍的留守儿童进行跟踪帮扶,及时对他们给予生活上的帮助或心理疏导,促其健康成长。
(五)检查考核阶段(11月)。市法宣办组织对各乡镇(街道)留守儿童法制驿站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暑期法制驿站的开办情况、跟踪帮扶情况、群众的满意度等。
(六)总结表彰阶段(12月)。市法宣办根据检查考核情况,对活动中各乡镇(街道)涌现出的先进单位、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予以推广。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留守儿童法制驿站工作领导小组。司法所牵头负责,做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综治办、关工委、妇联、学校等相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推动工作的有序开展。
2.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在职教师、在校大学生、“五老”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监护人等群体的作用,形成教育合力,保证留守儿童学有所获,健康成长。
3.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司法局要把这项工作列入对司法所年终考核的重点内容,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留守儿童法制驿站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评比,并在全市面上予以通报。
4.发现典型,总结推广。各乡镇要及时报道留守儿童法制驿站的开展情况,善于发现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典型事迹,并予以总结推广,放大辐射效应。
泰兴市“留守儿童法制驿站”实施方案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法制教育必须从小抓起。为切实提高青少年特别是留守儿童的法律素质,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留守儿童违法违规,特制订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平安泰兴” 、“法治泰兴”、“和谐泰兴”建设的总体目标,以丰富留守儿童假期文化生活、增强其法制观念、维护其合法权益为落脚点,以现有的村(社区)活动中心、会议室、学习辅导站等资源为依托,开办留守儿童法制驿站,切实保障留守儿童健康成长、顺利成才。
二、工作目标
1.突出针对性。针对留守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按照由易到难、由浅入深、由启蒙教育到系统教育的原则,设定相应的学习内容、目标要求和方式方法。
2.突出实践性。在传统的课堂说教形式上,不断改进方法,创新形式,让学生在生动、直观的实践活动中获得法律知识。
3.突出互补性。注重与学校、社会、家庭教育的优势互补,共同承担法制宣传教育责任。
三、工作措施
1.健全组织,明确分工。建立市留守儿童法制驿站领导小组,由法宣办副主任任组长,教育局、妇联、关工委、司法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单位普法联络员为组员。司法局要做好牵头工作,积极与教育局、妇联、关工委等多个部门沟通协调,明确各自的职责,做到落实到人、分工负责、密切配合。
2.点面结合,辐射推广。7月初,分别在根思、河失两个乡镇召开全市留守儿童法制驿站现场会。7月中下旬在全市面上推开,各乡镇结合自身实际开办留守儿童法制驿站不少于2家。市法宣办将于7月下旬组织全市留守儿童集中开展法制小故事宣讲、赴看守所接受法制教育等活动。
3.集中教育,长效运行。全市统一于7月10日至7月30日集中开展暑期留守儿童法制驿站活动,并确定每年的7月10日至7月30日为暑期留守儿童法制驿站活动日。
4.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为保障留守儿童法制驿站健康、有序运行,各乡镇要制定并落实如下规章制度:
(1)留守儿童法制驿站领导小组制度;
(2)留守儿童法制驿站统计报送制度;
(3)留守儿童法制驿站家长联系制度;
(4)留守儿童法制驿站学习制度;
(5)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
(6)留守儿童法制驿站档案管理制度;
(7)留守儿童法制驿站安全生活公约;
(8)留守儿童法制驿站安全责任制度。
5.自选“菜单”,丰富内容。为最大限度地调动孩子的学习积极性,各乡镇要按计划课时选择和落实学习内容,想方设法丰富学习形式,让学生喜闻乐学,提高实效。以下内容可供参考:
(1)完成各科作业;
(2)阅读有益书籍;
(3)讲述法制小故事;
(4)收看法治剧场;
(5)观看法治动漫;
(6)举办法制讲座;
(7)排练法治情景剧;
(8)开展法律知识竞赛;
(9)交流与父母通话心得;
(10)指导练写“给父母的一封信”;
(11)法制小达人巡回宣讲;
(12)开展心理咨询、疏导;
(13)举办模拟法庭;
(14)朗诵法治诗歌;
(15)教唱法制歌曲;
(16)举行法治文艺演出;
(17)开展法治书画竞赛;
(18)评选优秀学生。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5月—6月)。分片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及群众对开办留守儿童法制驿站的意见建议。各乡镇以学校为单位,统计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了解其学习、生活现状。
(二)动员部署阶段(6月)。制定下发《泰兴市“留守儿童法制驿站”活动实施方案》,对各乡镇(街道)进行面上的动员部署,引导各乡镇根据《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措施。
(三)全面实施阶段(7月)。在根思、河失镇试点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按照《实施方案》和序时进度,全面组织推进,市法宣办适时跟进督查。
(四)跟踪帮扶阶段(8月-12月)。对家庭贫困或有心理障碍的留守儿童进行跟踪帮扶,及时对他们给予生活上的帮助或心理疏导,促其健康成长。
(五)检查考核阶段(11月)。市法宣办组织对各乡镇(街道)留守儿童法制驿站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暑期法制驿站的开办情况、跟踪帮扶情况、群众的满意度等。
(六)总结表彰阶段(12月)。市法宣办根据检查考核情况,对活动中各乡镇(街道)涌现出的先进单位、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予以推广。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留守儿童法制驿站工作领导小组。司法所牵头负责,做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综治办、关工委、妇联、学校等相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推动工作的有序开展。
2.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在职教师、在校大学生、“五老”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监护人等群体的作用,形成教育合力,保证留守儿童学有所获,健康成长。
3.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司法局要把这项工作列入对司法所年终考核的重点内容,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留守儿童法制驿站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评比,并在全市面上予以通报。
4.发现典型,总结推广。各乡镇要及时报道留守儿童法制驿站的开展情况,善于发现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典型事迹,并予以总结推广,放大辐射效应。
泰兴市“留守儿童法制驿站”项目计划表
实施步骤 | 序时进度 | 具体工作措施 | 实施目标 | 责任部门 | |
调查摸底阶段 | 前期调研阶段 | 5月 | 分片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及群众对开办留守儿童法制驿站的意见建议。 | 归纳总结社会各界及群众对开办留守儿童法制驿站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明确留守儿童法制驿站开办的目标、内容与形式等,完善《泰兴市“留守儿童法制驿站”活动实施方案》。 | 市法宣办 |
统计调查阶段 | 5月-6月 | 以学校为单位,统计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了解其学习、生活现状。 | 引导各乡镇依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的留守儿童进行科学、合理地分流。 | 市法宣办 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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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员部署阶段 | 6月上旬 | 制定下发《泰兴市“留守儿童法制驿站”活动实施方案》,对各乡镇(街道)进行面上的动员部署。 | 引导各乡镇(街道)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 市法宣办 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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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阶段 | 6月底7月初 | 在根思、河失召开留守儿童法制驿站现场会 | 通过观摩,了解并掌握留守儿童法制驿站的整体操作模式及具体流程。 | 市法宣办 根思、河失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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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中下旬 | 全市面上开展留守儿童法制驿站活动。市法宣办组织全市留守儿童集中赴看守所接受法制教育。 | 通过学习,增强孩子的法制观念,提高其维权意识,丰富假期生活。 | 市法宣办 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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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帮扶阶段 | 8月-12月 | 根据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现状,制定、落实相关的帮扶措施。 | 引导各乡镇帮助生活贫困和有心理障碍的留守儿童解决生活上的困难或给予心理辅导,使其健康成长。 | 市法宣办 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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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考核阶段 | 11月 | 结合年终考核,对各乡镇(街道)留守儿童法制驿站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 主要检查暑期法制驿站的开办情况、跟踪帮扶情况、群众的满意度等。 | 市法宣办 | |
总结表彰阶段 | 12月 | 根据检查考核情况,对活动中各乡镇(街道)涌现出的先进单位、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 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形成留守儿童法制驿站长效机制 | 市法宣办 |
附件7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
关于“法律进单位”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高全区广大企事业单位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效能,根据市局关于开展“法律六进”长效机制创建延伸工程的部署要求,结合医药高新区自身实际,现就在全区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提出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进一步增强各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其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诚信服务的质量,逐步提高单位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体
根据“六五”普法规划和“法律六进”活动的要求,“法律进单位”的范围主要是指:公园、车站、医院、商店、饭店(酒店、招待所)、市场、图书馆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活动场所的管理单位,上述单位的领导干部、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都要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学习,同时要加强单位普法阵地的打造,单位法制宣传队伍的建设,注重单位对内、对外各项法制宣传活动的开展。
三、工作目标任务
主要目标:通过“法律进单位”活动,使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达到“五有”:即有组织,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做到组织建全;有计划,每年都能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有教材,积极征订普法工作机构统一编制的教材,保证单位领导和职工都有教材可学;有阵地,积极利用和创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开展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考核,把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干部提升使用和年终考核内容。单位干部职工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不断增强,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对外法制宣传的措施落实,法制氛围浓厚。
主要任务:一是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业绩考核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各单位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二是要积极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轮训,增强广大职工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三是要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依法建制、依法管理。四是各单位应通过公示牌、宣传册、触摸屏、开放日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五是积极开展“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六五”普法期间,区司法分局将表彰命名一批“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六是公园、车站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应在人员流动密集的地点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
四、方法措施
(一)打造和巩固普法阵地。在单位内设置永久性法制宣传栏、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立单位法制书屋,在单位网络增加单位职工学法园地,为单位职工提供法律知识讲解。
(二)探索企业司法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在大型企业(集贸区)内部选址探索建立法律服务中心,设立相应司法行政职能,加强调解组织建设,服务企业(集贸区)发展建设,构建和谐劳资、商贸关系。当前重点加强在泰州国际汽车城和泰州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立司法行政服务站试点工作。
(三)组建法制宣传队伍。组建一支由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组成的志愿者服务队伍,负责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为单位义诊、答疑,调解单位生产及活动中产生的矛盾纠纷等。
(四)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和完善各单位办公会前学法制度,以及职工年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进一步健全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积极推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合格证制度和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等,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示范作用。注重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
(五)适时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根据单位的性质和职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律师走访单位,为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答疑解惑,为单位职工群众维权指明方向。
五、实施步骤
全区的“法律进单位”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4年5月至2014年7月)。重点工作:一是研究制定规划。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法律进单位”实施方案。二是抓好试点,落实好组织和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4年8月至2015年3月)。重点工作:一是要根据实际需要,各单位要制定“法律进单位”重点工作推进表。二是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手段,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5年3月至2015年5月)。重点工作:一是各单位要按照细则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二是司法分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各单位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进行检查与考核。
六、具体要求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法律进单位”活动,是一个涉及面非常广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是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是“法律六进”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对于创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各相关部门单位都要高度重视这项活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具体任务来抓,要通过开展此项活动,在全社会逐步营造一种良好的遵法守法氛围,为医药高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将“法律进单位”活动摆上重要日程,积极做好“法律进单位”的组织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整体推进落实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负责所辖业务部门“法律进单位”的组织领导,检查监督工作。“法律进单位”的具体实施单位,要建立责任机制,做到阵地打造、中心设立、队伍建设、制度完善和活动开展的“五落实”,确保“法律进单位”的实质效果。
(三)加强宣传报道工作。结合“法律进单位”活动,开展舆论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展示全区“法律进单位”工作成果,进一步形成重视、支持、积极参与法治高新区创建工作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检查考核和工作交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检查指导工作;要把单位法制教育学习,特别是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和诚信服务的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按年度实行量化考核;适时组织普法经验工作交流活动,推进单位法制化水平的全面提高。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
关于“法律进单位”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高全区广大企事业单位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效能,根据市局关于开展“法律六进”长效机制创建延伸工程的部署要求,结合医药高新区自身实际,现就在全区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提出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进一步增强各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其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诚信服务的质量,逐步提高单位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体
根据“六五”普法规划和“法律六进”活动的要求,“法律进单位”的范围主要是指:公园、车站、医院、商店、饭店(酒店、招待所)、市场、图书馆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活动场所的管理单位,上述单位的领导干部、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都要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学习,同时要加强单位普法阵地的打造,单位法制宣传队伍的建设,注重单位对内、对外各项法制宣传活动的开展。
三、工作目标任务
主要目标:通过“法律进单位”活动,使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达到“五有”:即有组织,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做到组织建全;有计划,每年都能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有教材,积极征订普法工作机构统一编制的教材,保证单位领导和职工都有教材可学;有阵地,积极利用和创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开展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考核,把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干部提升使用和年终考核内容。单位干部职工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不断增强,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对外法制宣传的措施落实,法制氛围浓厚。
主要任务:一是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业绩考核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各单位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二是要积极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轮训,增强广大职工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三是要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依法建制、依法管理。四是各单位应通过公示牌、宣传册、触摸屏、开放日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五是积极开展“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六五”普法期间,区司法分局将表彰命名一批“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六是公园、车站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应在人员流动密集的地点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
四、方法措施
(一)打造和巩固普法阵地。在单位内设置永久性法制宣传栏、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立单位法制书屋,在单位网络增加单位职工学法园地,为单位职工提供法律知识讲解。
(二)探索企业司法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在大型企业(集贸区)内部选址探索建立法律服务中心,设立相应司法行政职能,加强调解组织建设,服务企业(集贸区)发展建设,构建和谐劳资、商贸关系。当前重点加强在泰州国际汽车城和泰州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立司法行政服务站试点工作。
(三)组建法制宣传队伍。组建一支由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组成的志愿者服务队伍,负责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为单位义诊、答疑,调解单位生产及活动中产生的矛盾纠纷等。
(四)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和完善各单位办公会前学法制度,以及职工年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进一步健全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积极推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合格证制度和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等,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示范作用。注重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
(五)适时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根据单位的性质和职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律师走访单位,为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答疑解惑,为单位职工群众维权指明方向。
五、实施步骤
全区的“法律进单位”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4年5月至2014年7月)。重点工作:一是研究制定规划。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法律进单位”实施方案。二是抓好试点,落实好组织和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4年8月至2015年3月)。重点工作:一是要根据实际需要,各单位要制定“法律进单位”重点工作推进表。二是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手段,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5年3月至2015年5月)。重点工作:一是各单位要按照细则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二是司法分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各单位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进行检查与考核。
六、具体要求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法律进单位”活动,是一个涉及面非常广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是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是“法律六进”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对于创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各相关部门单位都要高度重视这项活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具体任务来抓,要通过开展此项活动,在全社会逐步营造一种良好的遵法守法氛围,为医药高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将“法律进单位”活动摆上重要日程,积极做好“法律进单位”的组织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整体推进落实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负责所辖业务部门“法律进单位”的组织领导,检查监督工作。“法律进单位”的具体实施单位,要建立责任机制,做到阵地打造、中心设立、队伍建设、制度完善和活动开展的“五落实”,确保“法律进单位”的实质效果。
(三)加强宣传报道工作。结合“法律进单位”活动,开展舆论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展示全区“法律进单位”工作成果,进一步形成重视、支持、积极参与法治高新区创建工作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检查考核和工作交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检查指导工作;要把单位法制教育学习,特别是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和诚信服务的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按年度实行量化考核;适时组织普法经验工作交流活动,推进单位法制化水平的全面提高。
医药高新区“法律进单位”项目计划表
实施步骤 | 序时进度 | 工作措施 | 活动地点 | 责任部门 | 备注 |
第一阶段: 动员部署阶段 |
5月上旬-5月中旬 | 要求各街道(镇)司法所根据“法律进单位”具体要求,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选择1至2个活动主体 | 各街道(镇)司法所 | 活动主体的选择应在“单位”的定义范围内进行选择 | |
5月下旬 | 根据各街道(镇)选定的活动主体单位,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 | 各街道(镇)司法所 | |||
6月上旬 | 结合各街道(镇)制定的实施计划,分局法宣科制定总体活动部署方案 | 分局法宣科 | |||
第二阶段: 全面推进阶段 |
6月中旬-6月下旬 | 组建5支法制宣传小分队 | 各街道(镇)司法所 | ||
6月中旬-8月下旬 | 根据活动主体的实际情况,打造和巩固普法阵地,在人员密集地设置固定法制宣传阵地 | 普济医院、国际汽车城 | 分局法宣科,明珠司法所、寺巷司法所 | ||
7月上旬-9月下旬 | 在单位内部选址探索建立司法行政服务中心 | 普济医院、国际汽车城 | 分局法服科,明珠司法所、寺巷司法所 | ||
8月上旬-10月上旬 | 联合普济医院,各街道(镇)卫生院开展“健康与法伴我行”法制宣传和义诊活动 | 各街道(镇)社区 | 各街道(镇)司法所 | 每个月开展两次 | |
6月下旬-11月中旬 | 开展单位管理干部学法考试活动(其中,6月下旬-7月上旬,统一编制单位学法人员的教材,整理学法人员名单,安排教师及课程。7月中旬-10月中旬,对单位管理干部进行法制讲座。10月下旬-11月上旬,组织单位管理干部进行考试。11月中旬,评选“学法先进个人”。 | 分局会议室 | 分局法宣科,法服科、基层科,江苏圣典(泰州)律师事务所各街道(镇)司法所 | ||
11月中旬-11月下旬 | 开展“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 分局法宣科 | |||
6月中旬-12月上旬 | 开展“农民工学法周”,“农民工维权月”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开展“6.26”禁毒日宣传,“11.9”消防法宣传,“12.4”法制宣传宣传活动。 | 分局法宣科、法服科,各街道(镇)司法所 | |||
第三阶段: 检查考核阶段 |
12月上旬-12月中旬 | 对各街道(镇)“法律进单位”情况进行检查 | 分局法宣科 | ||
第四阶段: 总结表彰阶段 |
12月中旬-12月下旬 | 根据检查情况,评选“法律进单位”工作先进单位、个人,并进行表彰奖励 | 分局法宣科 |
附件8
泰州市“法律六进”长效机制创建延伸
工程试点项目结题申请表
申 报 单 位 | 承 担 项 目 | |||
项目总负责人 | 项目联系人 及电话 |
|||
结 题 申 请 内 容 |
项目完成 总体情况 |
...... (不少于2000字,另附页,按照文件要求,以PPT汇报材料或视频以及相关论证材料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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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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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3、...... | ||||
4、...... | ||||
工作品牌创建情况 | ...... (泰州市级以上媒体、党委、政府信息调研内刊,省市有关领导工作批示、省市有关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等。) |
|||
其他情况 | ...... (其他能反映工作成效、长效机制建设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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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 201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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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有关部门意见 | 2014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