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普法惠民村村行”活动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
2014-09-15 17:59:25  来源:   评论:0 点击:

关于对普法惠民村村行活动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各市(区)司法局、医药高新区司法分局:今年5月—6月,根据省厅统一要求,市局在全市基层村、居部署开展了普法惠民村村行专项活动,并明确了普法惠民六个一要求,活
关于对“普法惠民村村行”活动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
 
各市(区)司法局、医药高新区司法分局:
今年5月—6月,根据省厅统一要求,市局在全市基层村、居部署开展了“普法惠民村村行”专项活动,并明确了普法惠民“六个一”要求,活动已于6月底前结束。为切实了解和掌握活动落实情况,7月初,市局抽调有关市(区)局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分赴各市(区)有关镇街、村居对普法惠民村村行活动进行督查,实地抽查了18个乡镇、街道和26个村和社区。各市(区)司法局结合当前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对“普法惠民村村行”工作进行了布置和要求,有关镇街、村居根据要求落实了工作任务,总体情况良好,从落实的市(区)层面情况看,海陵区落实情况比较好,开展了“普法惠民社区行”主题系列活动;从落实的乡镇(街道)层面看,高港区永安洲镇、海陵区京泰路街道、医药高新区寺巷镇结合实际开展了普法礼品送家庭、普法视频进企业等具体措施,其中京泰路街道购买农民学法口袋书6000本,学法口袋书入户率达100%;从落实的村(居)层面看,兴化市周庄镇祁沟村、海陵区京泰路街道双墩社区规定动作到位,普法氛围浓厚。上述有关市区、镇街及村居反映了普法惠民村村行取得的成效,但从督查情况看,围绕“六个一”规定动作,仍有不少基层单位没有落实到位。现将有关情况简要通报如下:
一、关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
1.关于发放一本书及法律图书角的情况。围绕发放一本法律口袋书的情况,督查组重点对各村居的法律图书角进行了了解。靖江市马桥镇迎祥社区、生祠镇地藏和东进社区法律图书角无论是图书数量还是种类都不符合要求。兴化市茅山镇纪荀村法律图书角无明显标识、无系列图书,茅山西村法律图书角大多数是种植养殖以及农业机械化方面的图书,尤其是南朱庄村农家书屋及法律图书室堆满杂物,无处下脚。兴化市沈伦镇安塘村法律图书角法律方面书籍仅有几本,林湖乡凌翟村没有法律图书角。泰兴根思乡南湖村、姜堰白米镇杭家铺村的法律图书数量及种类不够、不全,还有“五五”普法期间资料,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基层群众的阅读需求。
2、关于开展一场法治文化活动的情况。省厅要求在基层村居开展“百案说法漫画”巡展,从落实的情况看,只有海陵区、高港区做了专门的部署,并在基层得到相应的落实,而在其他市区没有得到落实的反馈。同时,省厅也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一些法制文艺演出、法制谜语创作等方面的法治文化活动,对此,除海陵区京泰路街道双墩社区开展的“普法惠民村村行”专场文艺演出社区群众积极参与外,被督查的镇街、村居大多没有组织法治文化活动。靖江市马桥镇迎祥社区、生祠镇地藏、东进社区,高港区刁铺街道万庄、大丰社区,兴化市茅山镇纪荀村、南朱庄村、茅山西村、沈伦乡安唐村、姜朱村、竹泓镇朱一村、北张村、林湖乡魏庄西村、凌翟村、垛田镇芦洲村,泰兴市张桥镇褚陈村,姜堰区白米镇杭家铺、新华村(在新华村随机询问当地村民,村民不知道有活动开展)等村和社区均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开展寓教于乐的法治文化活动的台帐痕迹,高港区永安洲镇福沙社区反映说开展了法治文艺演出活动,但承办的人员却说不出法制文艺节目名称。
3、关于开设一场法制专场讲座的情况。在督查中,靖江市反映这方面主要是围绕前期秸秆禁烧开展的有关讲座,生祠镇地藏村村民法制学校吊顶脱落,桌子落满尘土,显然很长时间没有使用过。高港区刁铺街道万庄社区由社区陈主任讲《信访条例》内容,讲课提纲是打印的《信访条例》条款内容,不符合讲课提纲的要件、格式。兴化市沈伦乡姜朱村黄支书说4月份由他自己搞了一次有关土地流转的讲座,竹泓镇北张村法制学校与活动室特别是与乒乓球室共用一室。泰兴市曲霞镇印达村、姜堰白米镇杭家铺村等都没有相应的台帐资料反映。
4.关于组织一场法律咨询服务的情况。省厅及市局要求在活动期间发动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进村入户开展法律解难释疑活动,从现场了解的情况看,高港区永安洲镇、兴化市周庄镇、泰兴市根思乡以及海陵区的城东街道、京泰路街道等乡镇组织的较好,其他市区的抽查镇街以及上述市区的其他镇街都没有开展专门的送法进村(居)活动。
5、关于认真组织参加全省农民法律知识竞赛的情况。这方面的情况,兴化市、海陵区通过下发通知等进行了专项部置。各市区具体组织及参加情况需等省厅的统计数据才能详细获知。
6、关于村居法制橱窗的情况。从反馈的情况看,除兴化市垛田镇法制橱窗设计新颖、及时更新外,其他的基层法制橱窗建设情况不容乐观,问题重重。靖江市抽查的迎祥社区、地藏社区以及东进社区没有专门的法制宣传栏;高港区永安洲刁铺街道万庄社区、大丰社区也没有专门的法制宣传栏,永安洲镇福沙社区说有,但现在已不知去向,中心社区有法制宣传栏,但看不到定期更新的痕迹;兴化市茅山镇纪荀村、南朱庄村、茅山西村,沈伦乡的安塘村、姜朱村、竹泓镇的竹一村、北张村都无专门的基层法制宣传橱窗,林湖乡魏庄西村虽有法制宣传栏,但标识不醒目、外观陈旧、简陋,周庄镇农兴村法制宣传栏标识是临时贴上去的;泰兴市曲霞镇印达村、姜堰区白米新华村以及医药高新区明珠塘湾街道盛和社区都没有专门的法制宣传栏。没有专门法制宣传栏的村和社区也就无从谈起定期更新普法资讯和张贴法制宣传挂图。
7、关于普法回邮封的回收情况。活动期间,市局下发了普法回邮封3万封,通过邮局回收近1.3万封,泰兴、兴化以及姜堰的回收情况良好,其他市区的情况低于平均回收率。
综上所述,靖江市马桥镇迎祥社区、高港区刁铺街道万庄社区、兴化市茅山镇南朱庄村、泰兴市曲霞镇印达村、姜堰区白米镇新华村等村和社区整体工作上相对较差,基层普法公共设施不健全,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加大整改力度,扭转工作面貌,其他工作中存在不到位的镇街、村居要以此为鉴,切实做好普法惠民各项工作。
二、几点要求
加强基层普法工作是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标准,提高普法工作知晓率和满意率的关键是要实现普法工作在广大农村和社区的有效延伸。因此,各市(区)司法局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尤其是基层普法工作,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改进当前工作。
一是发现问题,积极整改。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落实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整改,三季度,市局将结合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考核对有关村和社区开展“回头看”活动,对整改不到位的有关市局、司法所进行通报。
二是举一反三,强化自查。各市(区)司法局要认真对待这次督查通报,找出思想上认识不清楚、工作上的不到位的根源,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借鉴有关市区好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加强基层普法工作,尤其是强化对村居基本普法设施的自查自纠,着力完善基层普法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基层普法工作跃上新的台阶。
三是立足实际,创新发展。各市(区)司法局要根据基层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立足各镇街、村居普法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司法所普法工作要求及考核力度,引导基层司法所协调区域内相关资源着力完善村居普法设施建设,同时,要结合实际定期组织开展基层群众互动性强的普法宣传活动,凝聚广大群众对普法工作的共识,扩大基层普法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有关市(区)司法局于9月上旬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联系人:陆卫华  刘亚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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