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泰州市第二届 “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022-05-13 16:48:02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市(区)委宣传部、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高港区委)宣传和统战部,各市(区)司法局、农业农村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各有关部门(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
各市(区)委宣传部、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高港区委)宣传和统战部,各市(区)司法局、农业农村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根据《关于印发<全省第二届“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苏法宣办〔2022〕5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泰州实际,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法宣办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二届“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幸福泰州 典亮生活
二、活动时间
5月1日—5月31日
三、重点内容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结合宣传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深入宣传民法典实施以来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针对农村干部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民法典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针对农村妇女、留守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突出宣传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人格权、财产继承、侵权责任等有关规定、以及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四、活动安排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大力推进民法典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网络,在加强社会面上宣传的同时,开展好以下工作。
1.启动第二届“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市、市(区)法宣办主动协调相关单位积极参与,联动参加全省第二届“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暨“江苏法治”新闻客户端上线仪式。5月上旬,各地法宣办根据现有条件和疫情防控要求,视情开展启动活动。同时,通过结合每月普法班车活动、发放民法典宣传资料、发布典型案例、依托适当载体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发动干部群众参与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民法典知识竞赛活动等形式,联动相关部门广泛宣传民法典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在全市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
2.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展播活动。围绕喜迎党的二十大主题,在全市组织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展播活动。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相统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聚焦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和群众普遍关心的民事法律热点问题,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动漫、微视频等形式宣传普及民法典,把群众爱看、想看、愿看的民法典知识送到群众身边。突出泰州地方特色,注重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相结合,鼓励和引导群众参与创作和表演具有泰州特色、行业特征的法治宣传文艺节目、地方戏曲、鼓乐等民法典宣传文艺作品。对征集的法治文化作品进行评选,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国家作品征集展播活动,扩大我市民法典宣传活动影响力。同时,依托广播电视、微信微博、大型户外LED屏、交通工具多媒体、楼宇视频、农村邮政网点等宣传载体,开展民法典宣传优秀动漫微视频等作品“万屏展播”活动,增强传播频次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民法典普法内容的到达量、阅读量、点赞量。
3.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组织“八五”普法讲师团、“三官一律”“法律明白人”、村(社区)法律顾问等,结合“五一”劳动法治宣传服务月、第四届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等5月份普法班车宣传专题,开展送民法典进基层宣讲活动。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民法典普法中的运用,通过各类平台,组织开展民法典线上直播和知识竞赛活动,让群众了解民法典、尊崇民法典、遵守民法典、运用民法典。注重满足聋哑人、盲人等特殊群体的法治需求,增强特殊群体的法治意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4.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民法典下乡”活动。结合落实省、市民生实事“法律明白人”培育项目,加强对村(社区)“两委”干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基层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等的民法典法律知识培训。用好“江苏法治”新闻客户端、法润江苏普法平台等阵地开设的“法律明白人”网校资源,为“法律明白人”提供在线学法视频、宣传产品和工作展示,增强“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加强村(社区)民法典宣传阵地建设,将民法典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家书屋、便民服务窗口、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等阵地载体。结合“三下乡”“法治文艺进万家”活动,促进民法典普法宣传与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紧密结合,推进民法典法治文艺进农村。
5.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结合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第十六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工作,强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开展村民评理说事、民情恳谈,对村(社区)“四民主三公开”进行评议,以民法典为依据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旗帜鲜明反对高价彩礼、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作用,引导村(居)民开展制定家规家训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引导、鼓励“法律明白人”队伍、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参与基层治理、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稳定。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帮助农民合作社、承包农户、农村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法律体检,助力生产经营合法合规发展。
五、工作要求
1.强化政治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全过程,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2.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紧紧围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精心策划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以案释法、媒体公益普法等工作制度,明确部门责任,整合各方资源,有序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民法典“大普法”格局。
3.注重宣传实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紧扣民法典全生命周期、全时段保护的特质,明确宣传内容、宣传形式、宣传载体,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结合,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活动,注重发挥各级各类新闻、资讯和普法网站以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在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中的运用,搭建便于群众参与、乐于参与的平台载体,让民法典宣传活起来、落下去。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
4.强化监督指导。各级法宣办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及时向“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成员单位发出重要工作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及时督促工作开展,及时评价工作成效,及时挖掘先进典型,及时宣传推广民法典学习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民法典宣传月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请各地各部门认真总结宣传月活动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及时将活动资料(图片、信息、总结等)报送至市法宣办。
联系人:刘亚雯,联系电话:86197883,电子邮箱:sfjpufa@126.com。
 
 
附件:民法典学习宣传标语
 
 
 
中共泰州市委宣传部                泰州市司法局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泰州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
 
 
附件
民法典学习宣传标语
 
1.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
2.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  走进群众心里
3.民法典与生活同行
4.美好生活  法典相伴
5.幸福泰州  典亮生活
6.民法典  人民美好生活的法治保障
7.切实实施民法典  依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8.民法典  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9.民法典护航美好生活
10.民法典  守护你
11.学习民法典  护航新时代美好生活
12.学好用好民法典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泰州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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