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法治阳光•公共法律服务社区行活动
2016-02-25 08:37:20  来源:   评论:0 点击:

日前,由市司法局组织开展的法治阳光·公共法律服务社区行活动在海陵区城南、城中、城北街道的14个社区同时举行。来自市直律师事务所的14名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驻站律师参加了此次活动,活动主要以开展法制



      日前,由市司法局组织开展的“法治阳光·公共法律服务社区行”活动在海陵区城南、城中、城北街道的14个社区同时举行。来自市直律师事务所的14名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驻站律师参加了此次活动,活动主要以开展法制讲座、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彩页、开展法律咨询的形式为主,内容主要涉及老人年权益保障、青少年权益保护、房屋析产等领域。据不完全统计,参加此次活动的居民近600人,摆放宣传展板84块,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社区群众对此次活动赞赏有加,中山社区居民李先生说,小区里住着很多老人年,有些人法律意识淡薄,不知如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有些人因身体原因出行不便,公共法律服务社区行活动的开展,免去了不少老年人的麻烦,这样的活动很贴近百姓,非常有意义。
      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社区行活动是直接面向社区群众,普及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管理正常化、规范化,使其切实成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传播宣传法律知识,传递联系和服务社区群众,展示法律服务人员风采的重要平台,使社区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务随时都在身边。下一步,市司法局将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引导全市法律服务人员为社区基层组织、居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一是工作机制上实现常态化。结合社区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工作实际,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服务站“门常开、人常在、事常办”、法律服务人员“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二是管理模式上实现规范化。在管理上,建立由主管司法局负责管理,社区基层组织负责监督指导,主管司法局和街道(社区)联合考核的工作机制。三是经费保障上实现制度化。提请市政府下发文件在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上实现制度化,为法律服务人员提供基本的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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