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提出“四突出四结合”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升档进位”
2014-09-16 10:00:33  来源:   评论:0 点击:

  日前,泰州市司法局召开局务会,结合省厅综合考核通报,对新一轮综合绩效管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会上,局各业务处室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回顾,对新一轮工作进行交流谋划。结合省厅考核结果进行研究分析,进

  日前,泰州市司法局召开局务会,结合省厅综合考核通报,对新一轮综合绩效管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会上,局各业务处室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回顾,对新一轮工作进行交流谋划。结合省厅考核结果进行研究分析,进一步对标找差。泰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晓玲指出:我市在2013年省厅考核中再次进入第一方阵位列三甲的成绩只代表过去,要在更高的起点上找差距,学标兵,赶标兵,围绕推进“四个全覆盖”体系建设,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升档进位”,实现业务工作全省领先,争创人民满意十佳单位。

  一是突出社会需求导向,把条上争先与块上创优有机结合。要看到自身的不足与差距,围绕建设群众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部门,着力打造长期的系统服务品牌,研判分析社会法律需求,在履行本职与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相结合上再下大功夫,将司法行政绩效考核落实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转型升级融合发展、围绕服务基层、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上。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注重指标考核与规范管理有机结合。要注重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围绕新形势发展,重点提升人员法律知识、业务能力、信息化运用等能力素质,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把握准确,要以项目化为手段、以信息化为抓手提升工作质量和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是突出民意导向,注重内部争创与主题教育实践相结合。将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考核工作的根本指标,考虑和谋划工作要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际工作要贴近基层、了解群众需求,要通过更新手段、利用新媒体技术加强宣传,提升司法行政知晓率。要自觉树立司法行政良好社会形象,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包括从事社会性、群众性工作的窗口单位和社会工作者都关系到司法行政形象,要提升队伍的正能量,增加社会美誉度。

  四是突出激励导向,注重绩效考核与表彰奖励有机结合。要激发干警创先创优的内在动力,人人都要担负起应有的责任,要将责任转化为干好工作的动力。在获得作风先进的基础上,瞄准人民满意,开展争创活动,要建立奖惩机制,对成绩突出的个人,在评奖评功中优先考虑,干部任用上优先选用,要营造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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