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漫谈家常找突破 交通事故巧调解
2017-12-15 15:48:40  来源:   评论:0 点击:

漫谈家常找突破 交通事故巧调解案情简介:随着一声剧烈的碰撞声,驾驶电动车的刘某应声倒地,痛苦不言。2015年1月10日中午,刘某驾驶爱玛电动车沿殷庄村道由北向南行驶,与驾驶新日电动车由东向西右拐弯的乔某发

漫谈家常找突破  交通事故巧调解
 
案情简介:随着一声剧烈的碰撞声,驾驶电动车的刘某应声倒地,痛苦不言。2015年1月10日中午,刘某驾驶爱玛电动车沿殷庄村道由北向南行驶,与驾驶新日电动车由东向西右拐弯的乔某发生碰撞,致使刘某S4椎体骨骨折。报警后交警迅速赶至现场,因为事故事实非常清楚,交警调查现场后不久就做出了事故认定,乔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双方为赔偿数额多少发生了争议。
办理结果:对于此类小型交通事故,一般都是由交警大队调解员进行协商调解,因为刘某之前来街道调委会咨询过相关法律问题,于是和乔某商量采用人民调解协商此事,对方也表示同意。调解员接手此案后认真调查了案件相关情况,基于交警已经做出了事故认定,由乔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故赔偿仅限于刘某的损失。另外双方虽是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但双方驾驶的均是非机动车,故此事故不可以申请工伤,并获得工伤补偿。刘某提出了6000元的赔偿请求,具体组成是医药费2000元,误工费3000元,其他补偿1000元。乔某也承认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其从安徽来泰州打工,经济特别困难,并且误工费和其他补偿没有明确的依据。经过调解员多次协商,刘某仅同意降低1000元,而乔某说自己最多只能够支付2000元医药费,看似简单的调解工作陷入了僵局。此时调解员另辟蹊径,不从赔偿谈,单独找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对于乔某,调解员与其漫谈家常,关心她从安徽来泰打工的情况,了解她在泰州工作和生活的感受,进而熟悉她的社会关系。在漫谈中,调解员发现乔某来泰州打工是其同村一个好友张某介绍而来,张某自己在泰州开了一家餐馆,生意不错。了解到这个信息后,调解员建议乔某联系张某过来参与调解。经过与张某的沟通后,发现其和乔某关系较好,调解员于是试探性地询问了张某能否借一部分钱给乔某,帮助其解决此事,张某满口答应。此时调解员又找来刘某,围绕乔某家庭困难的情况反复劝说其能否作出让步,最终刘某同意乔某一次性赔偿3000元人民币,且要立刻拿到现金。张某于是借给乔某2000元,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并现场履行,一起小型交通事故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得以巧妙化解。
案件评析:此案系上下班途中的一起普通的电动车撞电动车的交通事故,根据我国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只有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才可以认定工伤,因此事故的相关赔偿责任均由个人自行承担。交警在事故后认定刘某承担全部责任,乔某也愿意进行赔偿,但双方对赔偿的数额产生争议,调解员在协调中敏感察觉到主要是因为乔某经济条件困难所致。他没有选择硬性调解,而是另辟蹊径,通过与乔某漫谈寻找线索,发现了其系张某介绍来泰州打工这一事实,并询问经济条件较好的张某,希望其忙垫付赔偿费用,巧妙调处了一起小型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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