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凤凰“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报送表
2017-12-15 15:35:18  来源:   评论:0 点击:

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报送表标题:劳资纠纷双方权益均应保障类别:劳资纠纷内容摘要(约150字):栾某等七人系本地务工人员,于2013年8月6日起开始在某某宾馆做内墙承包装修工作,受雇于沈某,并签订了施工协议。后沈
“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报送表
标题: 劳资纠纷双方权益均应保障
类别:劳资纠纷
内容摘要(约 150 字): 栾某等七人系本地务工人员,于2013年8月6日起开始在某某宾馆做内墙承包装修工作,受雇于沈某,并签订了施工协议。后沈某以栾某七人没有按照协议完成工作进度为由拒绝支付报酬,栾某则认为沈某未按照协议付款,已经影响了包括他在内七名工人的正常生活,到目前为止他们一分钱生活费也没有着落,双方产生矛盾且自行沟通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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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纠纷双方权益均应保障
案情简介:栾某等七人系本地务工人员,于2013年8月6日起开始在某某宾馆做内墙承包装修工作,受雇于沈某,并签订了施工协议,因沈中方一直未付生活费及工资,双方产生矛盾且自行沟通无果后,为了解决双方的的矛盾纠纷,于2013年9月5日双方共8人来到调处中心要求调解。栾某认为沈某未按找协议付款,已经影响了包括他在内七名工人的正常生活,达目前为止他们一分钱生活费也没有着落,要求沈,某尽快的按七人实际所做的工按每个工150元计算一次性付清工资款。而沈某认为栾某七人没有按照协议完成工作进度,虽然自己也存在违约的问题,但是是对方违约在先,工作进度没有完成自己也受到一定的损失,而且对方提出的每个工150元的价格相比市场上的价格也高了,不愿付款。
办理结果:调解员在了解事情的经过以及纠纷的焦点后,先与栾某等七人进行交流,让他们且将谁违约等一些问题放在一边,先行确定他们一方在这个工程中到底做了多少工,在得到确定数目后调解员与沈某进行核对,沈某对着一数目表示认同没有异议,经过调解员反复的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自愿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达成协议如下:
1、栾某等七人共接工231个,按每个工人民币140元计算,合计赢得工资人民币叁万贰仟叁佰肆拾元整。
2、该工资款由沈中方一次性付与栾某等七人。
3、双方之前所签订的施工协议即刻终止。
案件评析:由于务工人员的增加,工程中的劳资纠纷越来越常见,本案例就是一起典型的劳资纠纷。由于双方对于协议合同的执行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在本案例中,调解员在了解了双方的基本情况和诉求后,并没有立刻让双方沟通工资数额等问题,而是先搁置争端,将可以确定的双方基本没有什么争议的用工数给以确定,再逐步的进行工作。对于劳动方以安抚为主,对于承包方通过法律上的解读、情理上的劝说,使得双方达成一致接受调解,既保障了劳动方的合法权益,也使得承包方的工程能够尽快的重新开工,有效的完成了此次调解。务工人员在劳资纠纷中经常扮演者弱势群体的角色,这就需要我们调解员注意在调解过程中要秉持公平公正的立场,站在一个客观的角度对劳资双方进行沟通,才能够使得双方能够自愿信服的达成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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