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L电梯服务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2017-12-12 14:25:46  来源:   评论:0 点击:

L电梯服务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行政处罚案案情简介:2016年7月1日,靖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网络舆情和群众举报,依法对L电梯服务公司维保的某小区的曳引乘客电梯进行执法检查。电

 
L电梯服务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进行电梯维护保养行政处罚案
 
案情简介:2016年7月1日,靖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网络舆情和群众举报,依法对L电梯服务公司维保的某小区的曳引乘客电梯进行执法检查。电梯由L电梯服务公司负责维护保养,经查阅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的电梯维修保养检查记录,发现小区物业公司仅能提供了一年内的半月的维保记录,未能提供季度、半年度和年度保养记录。据此,执法人员认为L电梯服务公司涉嫌未按《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的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依法进行立案调查。L电梯服务公司提供了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的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维保记录。经进一步调查,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员如实陈述上述维保记录均是L电梯服务公司在该局调查后让其补签的,L电梯服务公司也承认维保人员未按规则要求进行维保。
办理结果:L电梯服务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规定,根据该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靖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L电梯服务公司作如下处罚: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罚款1万。L电梯服务公司缴纳了罚款。
案例评析:电梯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显得尤为重要。《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电梯的维保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其维保的基本项目(内容)和达到的要求分别见附件A至附件D”。该规则第十七条同时规定:“维保单位进行电梯维保,应当进行记录”。“维保记录应当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电梯的半月、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不尽相同,L电梯服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上述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保,并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员签字确认。本案中L电梯服务公司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质监(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的电梯安全实施监督管理。本案中,靖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了对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的安全监察,以严格的监管倒逼电梯维保单位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保障电梯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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